孟子观点对人的影响(孟子的善辩逻辑因素给我们的例析启示)
孟子以善辨闻名于世。一部《孟子》几乎全是辩论的文章。其中最具“辩”论特色、也最能表现孟子的雄辨才能,可以称为代表作,内容是写他在宣王八年自梁游于齐时跟齐宣王辩论的《齐桓晋文之事》。
文章证论横生、事实生动,充分地反映了孟子说服齐宣王弃霸图王的善辩过程,因而深为广大读者所赞赏,成了脍炙人口、广为传诵的千古名篇。
那么,孟子善辨靠的是什么呢?简单的说就是辩论时把握的心理和逻辑分析,也就是善于揣摩权变的心理效应和善于连类引发的思维逻辑。下面就这个问题按原文四部分顺序加以例析。
第一,推出对方“保民而王”的可能
在诸侯群雄并起的战国时期,作为当时东方大国一一齐国第四代国君的宣王,凭借“南有泰山,东有琅哪,西有清河,北有渤海”而被称为“四塞之国”的优越地理环境和一时社稷下学士多至“数百千人”的有利人才条件,一心继承父亲威王改革政治、大败魏军、威震邻国基业,通过攻伐征战夺得霸主地位。宣王的图霸心理在初见孟子就急于询问“齐桓、晋文之事”中流露出来。孟子当即清醒地意识到对方话中有话的心理反应,于是妙用托辞“未之闻”把霸道避开。实际上,齐桓公、晋文公取得霸主之事,孟子是知道的。那么,孟子为什么明知而不谈,却采取迴避做法呢?这固然出于“仲尼之徒,五尺童子,羞称五霸”的轻蔑态度,但更主要的是为了争取主动权,而不致陷入同对方无味纠缠中去。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他才改用“无以,则王乎”那样委婉的试探口吻,在对方来不及思辨时突然引出王道,让对方按自己提出的问题来思索,跟着自己指定的思路走,把阐事明理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是利用“霸道”和“王道”两个概念的对立关系来破其所有、立其所无的一种转换论题的逻辑方式。它在论辩的开始,就显示了孟子随机应变的才智和先发制人的气势。
论题转换以后,作为崇尚武力的宣王,当听到天下统一,有“以力服人”,与“以德服人”两种方法时,必然产生如何以德服人,自己可否以德求王之类的疑问。孟子似乎猜到对方意向开始转化、对新的“证论”话题开始发生兴趣、对实现新目标的条件却感到茫然的心理活动。于是根据“以德行仁者王”的标准,因人而意地做出“保民而王”的论断,并援引其日常生活中偶然发生的羊易牛一件小事,借以发掘它跟不忍之心相联系的固有因素,进而确认对方完全具备称王条件,帮助树立信心。
应当看到,孟子确认对方完全具备称王条件的手法,主要是应用了逻辑上的假言推理。推理的大前提“保民而王”可理解为以连动结构表示充足条件的假言判断,因为按杨伯峻《古汉语虚词》中“而同“则”字的用法,其前后分为前件和后件,具有理由和推断的关系。推理的小前提以宣王可以保民的实际行动为例,肯定大前提的前件,最后推出的结论必然是肯定大前提的后件一一宣王可以王天下。应用这种推理,把对方自然引入自己巧设的机关中,无疑会增进“是心足以王矣”的信心。特别是,为使对方相信推论的正确,就其“以羊易一事生发出去,故意穿插百姓以王为爱”的不同看法,顺势指出“王若隐其无罪,则牛羊何择焉”的明显错误,促使对方思路走入穷途,不得不承认“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以求“穷则变,变则通”,最后转为劝以“无伤”的安慰,并用“仁术”的钥匙开其心窍,好象只有他才是宣王的“知己”,从而大大缩短彼此间在见解和感情上的距离,为论辩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比出对方不肯推恩的差距
当孟子肯定宣王对禽兽的不忍之心是一种“仁术”可以“保民而王”的时候,宣王对孟子的“知己”表示好感,心里闷塞顿时消除,不能不继之以喜悦、赞佩之情。但这时他还不知“仁术”跟“王”天下有什么联系。原来宣王爱物是出于自然的同情,而非出于有意的用恩。也就是说,他没有把生活现象提到政治态度的高度来认识。孟子透过对方追问的内容,发觉他心理上的差距在一“推”字:能施恩于物而不推恩于民。按人之常情,大抵易于仁民而难于爱物,可宣王恰好相反,这说明对宣王在“推”字上加以启迪既是必要又有可能。
孟子从解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迁迴推进的类比法,让对方在承认比体属性的基础上,势必承认本体属性,以加深对不肯推恩的差距的认识。
类比一
意在阐明宣王对推恩“做不做”的问题。针对宣王不肯把爱物之心“推”到仁民上的思想状态,形象地以对待“百钓”和“一羽”、“秋毫”和“舆薪”两种难易程度迥然不同的事物来跟对待“禽兽”和“百姓”另外两种难易程度基本相似的事物作类比,促使对方承认比体事物难易程度反常不合理之后,自然得出本体事物难易问题应有的结论。
类比二
意在阐明宣王对推恩“能不能”的问题。针对宣王讪讪地以怎样区别“不为”和“不能”的疑问来掩饰他被迫承认“不做的窘态,先以“挟泰山以超北海”和“为长者折枝”两个通俗易懂的生活常识为例,给“不为”和“不能”划出一条十分明显的界限,而后由此及彼,通过类比推出宣王对推恩不是“不能”的结论。这就剥下宣王沽名钓誉、假仁假义的外衣,还他本来的面目。
两个类比,各有侧重,前者侧重于端正对方的认识,后者侧重于激起对方的行动。通过不同层次的类比,使论题步步深入,然后扣到“推”字上,强调“推”字对“王”天下的作用。这样迁迴推进,避免直接指责,既含有鼓励期待的意味,使对方容易接受,又蕴蓄咄咄逼人的气势,防止对方找出遁辞。
第三、证出对方追求“大欲”的后果
宣王不肯推恩于民的要害在哪里?这是宣王不愿说出、而孟子又必揭露的关键问题。揭露了它,就意味着挖出对方不肯推恩的思想根源,使他不再萌发非分之想;不揭露它,就等于掩盖事实真相,对对方慈于禽兽而忍于百姓的曲衷毫无触动。所以,孟子单刀直入,从兴兵构怨的武力问题问起,问得突兀尖刻、冷峭,使对方无地回旋,不得不矢口否认,然后闪烁其辞地应付以“大欲”,而“大欲”的具体内容又不肯吐露,唯恐遭到谴责。孟子一眼看穿宜王的戒备心理,明知他的“大欲”不在生活方面而在政治方面,却故意使用选推法,先从“大欲”概念外延的衣、食、声色等生活方面,应用逻辑上“穷尽”提出了几种可能,然后根据逻辑上“非此即彼”的原理,通过对方之口否定那几种可能,最后推出对方“大欲”是属于政治方面的图霸野心。这就把对方置于不容置辩的地位,只好乖乖就范。
宣王“大欲”的具体内容揭破以后,孟子旋即以“缘木求鱼”为喻,形象指出那种“大欲”不可能实现、并且后必有灾的严重后果由于锋芒所向,直指对方思想要害对方显得非常狼狈,一再发出惊问。这时,孟子抓住对方心理不安的“火候”又用“邹敌楚”的例证法给泼了一瓢冷水,使对方发热的头脑得以清醒,从小不敌大、寡不敌众、弱不敌强的一般规律中看到齐欲征服其它各国正如“邹敌楚”一样的利害关系,其后果令人震惊,自不免出一身冷汗。
既然“大欲”的这条邪路不通,那么孟子马上把宣王的目光引向另一条正路一一发政施仁。在这里,孟子不急于谈它的具体措施,倒先给它勾勒了一幅令人神往的政治图景:士农商旅咸欲归附的政治局面这是为了增强政治吸引力,使宣王自觉去追求“合天下之欲为欲,方是大欲”的王道理想。
第四、理出对方治产教民的效益
宣王在其所求霸道“山穷水尽之时,终于从孟子所拟王道蓝图里看到“柳暗花明”的希望,于是向盂子表示诚恳求教。在对方内因发生根本转化的情况下,孟子才详细阐明了发政施仁的具体措施。发政施仁的具体措施,归结为治产”和“教民”两点。这两点是按充足理由律展开论述的。治产的理由在于使民有“养”。因为民有足以维持生活的“恒产”,才有借以讲求礼义的“恒心”。这样看待存在和意识的关系,反映了盂子朴素的唯物论思想。当然,在为阐明这个道理而对“民”和“士”两种不同心理素质进行比较时,也曾流露出某些轻视劳动人民的阶级偏见,但着眼于改善人民经济地位的观点还是应当肯定的。
盂子认为,要改善人民经济地位,必须规定治产能够使民达到“仰事”、“俯畜程度的准。只有使民有“养”才能使民有“教女”,否则,人民在饥寒交迫中挣扎,“奚暇治礼义孟子治产的理由是充足的,它深刻揭示子一治产”和“教民”的因果联系,在逻辑上形成了由“养”到“教”的推断关系,由此令人信服地表明养足教易、先富后教的哲理意义。
根据充足理由律论述的“治产”和“教民”理由。孟子又设身处地地为宣王理出每个农民有“五亩之宅”、“百亩之田”,就可养“八口之家”,达到丰衣足食、文明有礼境地的社会效益。至此,充足理由律对阐明王道思想的作用已经充分发挥出来,宣王从中受到强烈的感染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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