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鑫鼎花园小区命案(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路小区118-1号荔苑公寓楼6A房的高俊合)

海口鑫鼎花园小区命案(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路小区118-1号荔苑公寓楼6A房的高俊合)(1)

照片

被执行人:高俊合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511324********1914

住址: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路小区118-1号荔苑公寓楼6A房。

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赵少享与被执行人高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琼0107民初86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1)琼0107执158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赵少享赔偿经济损失22000元;二、负担本案执行费230元。

联系举报电话:苏法官 1868952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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