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汞超标9000倍(去年以来近50批次祛痘化妆品被曝含禁用物)
痘妹们注意了,乱用祛痘膏,可能会烂脸!
日前,广东省药监局通报了四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其中包括两批次LAOSHENYI 祛痘霜/膏,不合格原因为砷、水杨酸超标。南都大数据研究院发现,作为普通化妆品的祛痘类产品为了达到祛痘功效,往往会非法添加一些禁用成分。2020年以来,近50批次祛痘类化妆品被通报含有抗生素、激素等禁用物质,长期使用会危害人体健康。
老神医祛痘霜砷超标400倍
9月27日广东省药监局通报的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9月27日,广东省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8期)曝光了4批次不合格样品,标示名称分别是凯捷染发膏、英涛染发膏、LAOSHENYI 祛痘霜、LAOSHENYI 祛痘膏。通告显示,两批次祛痘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均为“委托方:广州市老神医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广州市靓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前者检出砷799.3mg/kg,限值2mg/kg,即砷超标近400倍;后者水杨酸浓度超标,限值0.50%,检出0.73%。
公开资料显示,砷及其无机化合物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为一级致癌物。长期使用砷含量较高的化妆品,可能会造成皮肤黏膜病变,如出现斑点、溃疡等,严重者还可能导致皮肤癌。
记者在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数据库搜索发现,LAOSHENYI 祛痘膏没有搜索结果;LAOSHENYI 祛痘霜的企业信息与通报内容相符,产品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16102929 ,但该产品已于2021年7月8日注销。
LAOSHENYI 祛痘膏查无结果。
LAOSHENYI 祛痘霜的备案号已经注销。
电商平台还有相关产品在售
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老神医祛痘霜”,弹出很多相关商品,鱼龙混杂。例如,下面这款标榜“祖传秘制”的“藏族老医师祛痘膏”,其商品参数显示如下:
电商平台在售的老神医相关祛痘化妆品。9月29日16时截图。
商品标示的“批准文号:粤G妆网备字2016102929”,恰是上述LAOSHENYI 祛痘霜的备案号,规格和品牌也相符,但生产企业信息不详。
爱美不止,战痘不息。在中国,祛痘产品的市场到底有多大?
记者发现,小红书上,祛痘相关笔记超过211万篇,相关商品超过2万件。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也就是说,所谓的祛痘产品只是普通化妆品,并不具备特殊功效。而且《条例》规定,化妆品禁止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近50批次祛痘产品违法添加
由于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祛痘类化妆品一直是重点监测对象。2017年1月,国家食药监总局曾通报29批次祛痘类化妆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2018年2月,该局再次通报21批次祛痘类化妆品检出抗生素类药物.....而据南都大数据研究院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国家及各省药监部门通报的不合格祛痘类化妆品至少有52批次,其中添加禁用物质的多达47批次,占比超过九成。
2020年以来部分被检出禁用物质的宣称祛痘化妆品
注:表中数据代表被官方通报的批次数量。
为了追求消肿、消炎等效果,这些祛痘化妆品最常添加的是甲硝唑、氯霉素、氧氟沙星等抗生素,赛庚啶等抗过敏药物,以及氯倍他索丙酸酯、曲安奈德等激素。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版),这些均属于化妆品禁用成分。长期使用含这种药物的化妆品,皮肤容易患上激素依赖性皮炎,一旦停用会引起缺水、起皮、毛细血管暴露、色素沉着等问题的,还会引起继发性皮炎。有专家表示,市面上一些祛痘产品,刚使用时消除效果很好,但一停药就会出现反弹现象,就是因为产品里面添加了激素。此外,氯霉素还会使白细胞减少,抑制骨髓造血,造成肝损害。
令人发指的是,统计显示,珠海希恩化妆品有限公司有11批次蕾特恩系列祛痘产品上榜,均含禁用物质赛庚啶,最高检出量高达12666ng/g;而“台州煜烁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萱草集R精制草本祛痘膏”则同时被检出氯倍他索丙酸酯、曲安奈德、曲安奈德醋酸酯、氯霉素、甲硝唑、酮康唑等6种禁用物质!
提醒:长期“战痘”去医院!
祛痘产品别乱用,否则可能会烂脸!
广东省药监局主编的《化妆品消费安全常识》指出,痘痘学名痤疮,是一种毛囊皮脂腺引起的慢性炎症性皮肤病,分为寻常性痤疮和聚合性痤疮等。粉刺只是寻常性痤疮的第一个阶段,其余类型痤疮都属于炎症型痤疮。
皮肤长痘后,应查明原因,“对症下药”。对于粉刺,可以选择含水杨酸、甘草酸二钾成分的温和祛痘化妆品,保持皮肤正常代谢;对于严重炎症型痤疮或长期反复出现痤疮的患者,应该到医院诊断。
长期“战痘”,医生 药才是最佳选择!
谨记:化妆品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并不具有医疗作用!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数据采集分析:杨小旻
技术支持:占华平
数据来源:国家及各省份药监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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