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盗基德和柯南是在第几集认识的(罗翔老师与柯南动画的互动)
在上一篇文章中拥有“法网狂徒张三”之称的罗翔老师从他的专业角度,为我们科普了一下经典日漫《名侦探柯南》中黑衣组织的所作所为都违反了我们这里的哪一些法律法规。
好家伙,文章发布完了,我发现有不少柯南粉丝倒是不怎么关心黑衣组织的罪行,反而更好奇作为剧中人气代表之一的怪盗基德,他的行为又该如何判定,这不,为了满足大家的好奇心,我特意加了一篇关于罗翔老师对于怪盗基德的定罪的文章。
(内容参考“罗翔说刑法”,有不足或缺失请及时补充指正)
案列:怪盗基德偷窃案这里所选取的柯南剧场版《世纪末的魔术师》一话中的部分剧情场景。
大概的故事内容是:柯南剧中的某家美术馆将展示一颗价值8亿日元俄罗斯秘宝,怪盗基德则是留下了预告信,宣布要盗取这颗宝藏,并且呢还将窃听器绑在了鸽子的脚上,偷听警方的谈话。
并在行动的当天,炸毁了发电站从而引起城市的大规模停电。
然后借用滑翔翼飞到了藏宝的地点,击晕了守卫,盗取了宝藏,还对前来追击的柯南发射了烟雾弹。
那么问题来了,像怪盗基德在故事里的这一系列的行为中都构成了什么犯罪呢?又该被追究怎么样的责任和刑罚呢?
罗翔老师解析:
这也是设计了很多很多的犯罪的,首先是他使用了这个窃听设备,那么这个窃听设备可能是国家禁止使用的,所以刑法罪中有个专门的罪名,针对使用非法的窃听设备,叫作“非法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罪”。
然后就是他炸毁发电站这一块,通过爆炸的方式来炸毁发电站,手段行为构成了爆炸罪。
但目的是构成破坏电力设施罪。那是典型的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还有就是在最后的时候把那个宝物给抢走了,这又明显属于抢劫罪。
属于抢劫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直接死刑,同时还射击柯南烟雾弹,算是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虽然没有实际导致对方受伤,但这也属于故意伤人未遂。
(这里的中间陈述部分我个人有略微改动,因为罗老师的原话是:“基德有射杀柯南的意愿”,而实际是基德并没有杀害柯南的想法,所以我将“杀害”改成了“伤害”)
罗翔老师对于《名侦探柯南》动画的感触:
没有想到啊,一部小小的《名侦探柯南》动画,这部剧中有那么多的犯罪行为可以分析,看来只要存在人类的社会,犯罪就不可能被根除啊。
总结:
对于柯南剧中怪盗基德的评判,罗翔老师已经很明确了,不过在这里我可能要打一下罗老师的脸了哦,那就是,作为二代基德的黑羽快斗,他只是一个高中生,并没有满18周岁,所以既是犯罪了,也会从轻或减免处罚的。这一点罗老师可能有点疏漏哦,不过也不能怪他,毕竟作为一位国内大名鼎鼎的资深法律学者,对于日漫二次元的一些细节内容不了解那也是可以理解的,术业有专攻嘛。
最后你们感觉基德该不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呢,欢迎留言。
(文中配图来自相关动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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