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哈啰共享单车投放审批时间(广州增城出现哈啰)
南都讯近日,有市民发现,“哈啰出行”在广州市增城区投放有“助力车”。这种“助力车”名为助力,其实就是加装了电动力装置,可称是共享电单车。增城区似乎颇受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的青睐。此前,南都就曾报道过,一款名为“骑电”的共享电单车也在增城投放车辆。
对于“哈啰出行”在增城区投放电单车,增城区交通运输局站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哈啰出行”在未备案的情况下投放,已约谈,并根据法规及实际情况要求其撤回。目前,增城区交通运输局正在着手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在增城区广电大厦对出路段,有市民骑助力车行驶在马路上。陈杰生摄
增城出现“哈啰”助力车身影
“哈啰出行”拿到广州市的共享单车投放指标,开始落地羊城。不过,在增城区,“哈啰”似乎开展了另一项投放项目。
在增城市区,市民能发现一款蓝白相间的“哈啰助力车”。这款助力车与市区所见的“哈啰”共享单车外表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在车座下有一个“箱子”。“箱子”上写着“有助力不费力”字样,并标示出了生产许可,生产执行标准为GB17761-1999。
记者查询到GB17761-1999即此前的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也就是说,这款产品遵循的是电动自行车的标准,那么它其实就是电动自行车,虽然名为“助力车”。
7月4日,南都记者在“哈啰出行”App上发现,增城区内显示有这款“助力车”和还车点。点击每辆“助力车”,App会显示助力车的车辆编号和可骑行公里数。事实上,“可骑行公里数”可称为续航里程,而这也佐证了“助力车”其实是加装了电动力装置的自行车,即电动自行车。
在增城区广电大厦对出路段附近,记者发现一辆停放在马路边的助力车。陈杰生摄
南都记者在一辆助力车上发现有助力车的使用流程:使用这款助力车,要先在App上进行用户注册,然后在用车前确认目的地附近是否有停车点,之后扫描车身二维码,确认可用电量,点击“开始用车”,开锁成功后即可用车。途中办事可“临时锁车”,但并非还车,期间仍会正常计费。用车结束要前往App地图上显示“P”的停车点,点击“我要还车”,结束计费即可离开。
App上显示,这款助力车的免费骑行时长为2分钟(每日限2次),在20分钟内收起步价2元,超出按每10分钟1元计算。如果违规停放车辆,需要收取非定点还车调度费15元每单或运营区外还车调度费30元每单。与共享单车使用类似,骑行哈罗助力车需要交纳押金,如芝麻分在650分以上免收押金。
近日,南都记者在增城区走访时发现,“哈啰出行”在增城市区投放了不少助力车。如在增城的荔城街道,记者就发现这些助力车散见在多条人行道上。在增城区广电大厦对出路段附近,记者甚至发现了一辆停放在马路边的助力车。
电动车在增城确有市场。南都记者走访增城区荔城街道时,路面上总能见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甚至不时在车辆之间穿梭。这些电动车没有挂车牌,即非摩托车,而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按照非机动车应行驶在非机动车道的规定,已是违反交通法规。
增城出现“哈啰”助力车的身影。陈杰生摄
南都记者在增城走访时,也偶尔能见到有市民骑“哈啰出行”的助力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情况。
企业在增城投放电单车,已非首例。此前,南都就曾报道过一款名为“骑电”的共享电单车在增城投放。近日,南都记者走访时也发现了这款电单车的身影。打开“骑电单车”App,也能发现增城市区内有多辆“骑电”单车。
“哈啰出行”助力车和“骑电”电单车在增城区内设有“还车点”。南都记者走访增城荔城街道内的多个“还车点”发现,“还车点”设在可停靠非机动车的位置,有的位置有划设停放非机动车的标志,有的则未发现有标志。
有市民称共享电单车方便 有市民称影响通行
对于在增城投放的这些电动自行车,有增城市民表示,市民确实有电单车代步的需要,这些投放的共享电单车确实方便,跟共享单车一样,省去了自购车辆的麻烦,且只要见到了车就可以开,只要找到定点停放即可。
但是,也有市民反映,增城的电动自行车本来就多,这些共享电单车是在“添乱”。“上路乱穿乱插不说,有个别电单车跟共享单车一样,在人行道上乱停,阻塞市民通行。”一市民对南都记者称。
增城交通运输局: 企业未备案,正着手整治
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广州仍处于“限电”的状态。2016年11月2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继续实施不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上道路行驶的措施。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也就是说,目前,该通告仍然在生效中。
南都记者也查询到,广州市《关于鼓励和规范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无外接动力驱动的装置或接口。
《指导意见》也指出,在广州市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企业要遵守与投放区域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车辆投放(含将旧车回收后置换新车)前的通报机制,明确投放数量、投放时间和投放的具体位置,并提供配套的运营管理方案,取得相关部门的认可并自觉接受其监督与管理。企业投放车辆的区域和投放规模必须与区域内骑行、停放等设施资源的承载能力,以及企业的管理与服务能力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有序投放车辆,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行和车辆停放秩序。
就“哈啰出行”和“骑电”在增城区投放电单车一事,南都记者联系上了增城区交通运输局站场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骆燕光。
骆燕光告诉南都记者,据其掌握的情况,目前“骑电”在增城区投放约1042辆电单车,前期已到过交通部门备案,而“哈啰出行”投放了4000多辆电单车,“没有经过备案”。
“我们有约谈(哈啰出行)广州地区负责人两次,根据法规及实际情况要求其撤回。”骆燕光称,“接下来我们还是会约谈,要求负责人将车辆撤回。如果后面实在有投放的需求,我们再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来投放。”
“对于擅自投放的电单车,第一、我们不知道其性能符不符合标准要求;第二、以目前投放的4000多台来说,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堵塞。由于电单车的停车很随意,造成一些路口、人行道被占满了,市民意见很大。我们知道情况后,制定了关于整治不规范电单车擅自投放的方案,联合交警等部门进行执法,对车辆进行综合整治。我们目前清理了大概有2000台左右,接下来我们也要约谈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把车辆收回去。”
据介绍,增城区交通运输局一直在对违规投放的电单车着手开展整治工作。据当地媒体报道,增城区交通运输局6月13日召集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荔城街、增江街、朱村街、新塘镇等部门召开共享单车整治专项会议。会议要求各部门和镇街统筹协调,加强监管,对运营企业擅自投放的共享电动助力车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整治时间为6月15日至12月31日。
哈啰出行:正走相关报备流程
对于“哈啰出行”在增城投放助力车,哈啰出行方面回复南都记者,“前期投放了数百辆,我们正和增城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沟通,走相关报备流程。我们将遵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镇街有关规定,并积极配合。”
“从全国运营情况看,目前多个城市对助力车的管理政策存在不同,我们与政府相关部门在进行积极沟通和合作。”在回复中,对方称。
今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不超过55kg。
对方称,哈啰助力车符合新国标,“未来也将严格遵守地方法规,配合政府的指导,期待未来在政府的指导下有序开展运营”。
采写:南都记者陈杰生 实习生王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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