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乱龙篇(论衡异虚篇5)

2019年4月14日,星期日,农历己亥年【猪年】三月初十

今日品读王充《论衡》之论衡卷第五—异虚篇第十八(5)

论衡乱龙篇(论衡异虚篇5)(1)

【原文之五】

汉孝武皇帝之时,获白麟戴两角而共觝,使谒者终军议之。军曰:“夫野兽而共一角,象天下合同为一也。”麒麟野兽也,桑谷野草也,俱为野物,兽草何别?终军谓兽为吉,祖己谓野草为凶。高宗祭成汤之庙,有蜚雉升鼎而雊。祖己以为远人将有来者,说《尚书》家谓雉凶,议驳不同。且从祖己之言,雉来吉也。雉伏于野草之中,草覆野鸟之形,若民人处草庐之中,可谓其人吉而庐凶乎?民人入都,不谓之凶,野草生朝,何故不吉?雉则民人之类。如谓含血者吉,长狄来至,是吉也,何故谓之凶?如以从夷狄来者不吉,介葛卢来朝,是凶也。如以草木者为凶,朱草蓂荚出,是不吉也。朱草蓂荚,皆草也,宜生于野而生于朝,是为不吉。何故谓之瑞?一野之物来至或出,吉凶异议。朱草蓂荚善草,故为吉,则是以善恶为吉凶,不以都野为好丑也。周时天下太平,越尝献雉于周公。高宗得之而吉。雉亦草野之物,何以为吉?如以雉所分有似于士,则麏亦仍有似君子;公孙术得白鹿,占何以凶?然则雉之吉凶未可知,则夫桑谷之善恶未可验也。桑谷或善物,象远方之士将皆立于高宗之庙,故高宗获吉福,亨长久也。

【拙解】

汉孝武皇帝之时,曾捕头长一角每足有五趾的白麒麟,令谒者终军商议此事。终军说:“野兽两角并为一角,征象预天下将合为一统。”麒麟是野兽,桑树谷树是野草,都是野生之物,兽与草有何区别?终军说野兽为吉兆,祖己称野草为凶兆。殷高宗在成汤宗庙中祭祀,有野鸡飞到鼎上鸣叫。祖己认为是将有远方人来朝,解说《尚书》者则说野鸡飞入宗庙为凶兆,说法相悖不同。若按祖己的说法,野鸡的到来应是吉兆。野鸡伏卧在野草之中,杂草覆盖了野鸟的形体,如同民间人居草庐之中,可以说是人为吉兆而草庐凶兆吗?平民入都城,不称为凶兆,野草生长于朝堂,为何为不吉之兆?野鸡入宗庙与平民入都城相类似。如果说血肉之躯者为吉兆,则高大身躯的狄人来到,应是吉兆,为何称其为凶兆?如果认为从夷狄之处来的人不吉利,则介国的葛卢前来朝拜,应是凶兆。如果将草木所预为凶兆,那么朱草、蓂荚长出,就是不吉之兆。朱草与蓂荚,皆为草,宜生于野外却长在朝堂,是为不吉之兆。为何称之为祥之兆?同为野生之物或来到或长出,吉凶之兆却有不同说法。认为朱草与蓂荚是好草,所以为吉兆,则是以善恶而定吉凶,而非以草生长在都城或野外而定吉凶。周朝时天下太平,越尝献野鸡给周公。高宗之朝因得野鸡而以其为吉兆。野鸡亦为野物,为何认为是吉兆?如果认为野鸡直性与士者相似,那么獐亦仍然有些与君子相似;公孙术得到白獐,占卦为何认其为凶兆?如此看来野鸡的吉凶未能可知,那么所说的桑树谷植的善与恶也是不可验证的。桑树谷植或为良善之物,如同远方的将士皆站立于殷高宗朝堂,所以殷高宗获得吉祥福瑞,亨寿长久。

【小议】

常言道,会做的不如会说的。古时朝堂文武之臣,或有治国良策,或能安邦定国,然而每逢君王有惑,还是常求方术之士,信占卦之兆。或吉或凶,全凭术士一张嘴!读多了载史古书,便知其中有好多的神来之笔,有些明知实是荒诞,却也着实有趣。当真佩服古时擅占卦者,他们的本事应是超前的,只有具备了广博的天文、地理知识,方能巧舌如簧,将荒诞无稽瞬间转化为神掐仙算,更有能者可将其时、其人、其事载入史册,为后世崇信有加。读王充之《论衡》,既可为读史清脑,亦可借机多知古时趣事,挺好!


王充(公元27年-97年),字仲任,东汉时期思想家,唯物主义者。

《论衡》共三十卷,八十五篇,其中《招致》篇仅存篇目,实存八十四篇,是东汉思想家王充重要的唯物主义著作,展示了一定的唯物主义思想,但也包含了一些重“命”思想。《论衡》的出现,在中华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由于作者身处的时代使其世界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并不影响其著作的历史重要性。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研究和对待历史经典和思想文化的科学态度。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诸子百家各有千秋。品读国学经典,从中汲取有益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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