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家(何以为家)
家事审判领域首部原生态纪录片
《家事如天》第二季播出
第六集许昌篇
“我要起诉我的父母,因为他们生了我。” 这一幕,发生在电影《何以为家》中。曾听过这样一个说法:父母是世上门槛最低的“职业”。在有些父母心中,只要生了孩子,就成了世人口中伟大的父母。可其实,这个身份,不仅是生育,更重要的是养,是教,是关爱。这是需要用一生的时间、精力、金钱努力经营的角色。
当初:你爱我,我爱你,我们爱情甜蜜蜜
如今:你不要,我不要,这块烫手的山芋
“当时不是我非得要孩子,因为他妈妈不要他,我那时候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开心(小名)一岁多的时候爸爸和妈妈协议离婚,他归爸爸抚养。按照当地的说法,开心的爸爸当年是“倒插门”结的婚,但婚后收入颇微,夫妻双方多次因钱的问题争吵。后来只因为开心妈妈索要200元生活费,爸爸不给,双方的婚姻难以维系走向终结。虽然开心被判给了爸爸,可事实上一直由奶奶代为抚养。
“当时说不让我看孩子,也不要我的抚养费。”开心的妈妈承认这一点。但俗话说“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思念之情很难抑制。两年间,开心妈妈总是想孩子了就偷偷和开心见面。眼看着当初赌的气已经不作数,开心爸爸提出要求开心妈妈支付抚养费。于是,双方就开心的抚养费问题第一次走上法庭。
“当时法官说的是你们先按照每月600元试试,如果不行你再上诉。”父母双方合计给孩子每月1200元的生活费,在当地已经不算少,可开心爸爸没算到的是,每学期5000元的幼儿园学费。因为幼儿园学费谈不拢,开心爸爸让开心停学在家,再一次将抚养费一事诉诸公堂。面对开心爸爸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开心妈妈也有一肚子苦水。她现在也有了一段新感情,生活还不稳定,再婚之前暂时没办法把开心接走。
“这个案子很简单,一判就行了,抚养费里原本就包含学费……你们俩咋打官司都行,关键现在孩子要上幼儿园!”法庭上,法官对始终不肯做出任何让步的父母双方说。当庭并无判决,因为一纸判决解决不了当前的根本问题。庭后的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深夜,最终开心妈妈做出妥协,她同意先行支付开心本学期幼儿园园费,让开心先入园上学。此外,仅剩一年的学前教育期间,每月的抚养费再涨200元。
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离异父母的意气之争,使孩子停学成了牺牲品。可能父母双方的感情不在了,但对于孩子的骨肉亲情不应遗忘互相推诿。钢筋水泥堆砌的不是家,爱与责任,才是孩子一生的避风港。
老妈:你不养我,大逆不道!
大儿:全天下没这样的老人!
“这么多年了,哪一年给过他父母一分钱?哪一次生病了,能来看看他父母?他一点亲情都没有。”临近元宵节,一对七十多岁的老夫妻,在一间狭小的公租房向法官诉说,让两人痛心的正是他们的大儿子。
据老两口描述,大儿子生活条件不错,有两套房,可一套也不给父母住,这么多年也完全不赡养父母,对个中缘由却讳莫如深。带着疑问法官找到了老两口的小儿子,得到了这样的说法:“自从我哥和我嫂子结婚以后,他就变了一个人,当然,这里面矛盾很深,还涉及到我们家拆迁的问题。”
法官接着来到了大儿子家中。“她(母亲)那个人心太坏了,我就是当儿子的,我也这样说。别说让我给她1500元赡养费,我一个子也不给她拿。”良久一直一声不吭的大儿子终于开了口。原来,他们家原本在农村有两套宅基地,按照当地的规矩,两套宅基地分别属于两个儿子所有。可拆迁之后,属于小儿子的宅基地没有置换成安置房,而是卖掉指标换成钱,由小儿子拿去做生意。大儿子当时极力劝父母兄弟别卖掉拆迁所得的安置房指标,但换来的却只有猜忌和谩骂。至此,一家人因拆迁的事心生嫌隙亲子疏离。
“天底下找不着这样的老人!老两口啥活不干,小孩也不帮忙管一下,天天在家就是吃吃睡睡,一句话说不对,就打我!”原来这其中还有日积月累的婆媳矛盾。大儿媳告诉法官,她已和大儿子离婚,原因就是想要躲着两位老人。两位老人钱已挥霍干净,现在起诉大儿子,就是想要变相施压,争夺他们的两套房产。
法庭调解中母亲表示,老两口如今已经没有任何收入,不论过去有什么矛盾,大儿子都应该履行赡养义务。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就剑拔弩张再次争吵起来。法官看出了双方的火药味,及时遏止了苗头:“从法律上来说,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但是作为父母,你自己是怎么对待子女的,自己心里也应该清楚!”一席话,既点醒了被告,也警示了原告。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
血脉亲情,向来被认为是最坚固的纽带。但是如果没有感情上的培养连接,血缘这根纽带,终究捆不住两颗早已渐行渐远的心。这个案件,看得人心里特别不是滋味。这场亲情的考试,父母儿子媳妇各自答了多少分呢?也许我们都很难成为满分的父母儿女,可至少不要成为那个让对方失望的亲人。
《家事如天》第二季,每周六19:22分,
在CCTV-12《现场》栏目准时播出,
敬请关注!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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