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红衣男孩案到胡鑫宇失踪案(从重庆红衣男孩案到胡鑫宇失踪案)

2009年末到2010年初在中国发生多宗青少年离奇死亡事件,其中以2009年11月,重庆市巴南区东泉镇双星村高石坎发生的一起留守儿童意外死亡事件最为知名,即“重庆红衣男孩案”。

案件的死者为13岁的匡志均,就读于东泉中学7年级,死时身着其堂姐的一件大红色裙装,贴身穿着其堂姐的泳衣,未穿男性衣物。手脚被绳索捆绑,双手挂于屋梁,双脚离地,脚上挂着一个大秤砣,旁边还有一条长椅被推翻在地。屋内物品杂乱,到处是衣服和杂物。男孩的书包内还有32.5元人民币,死者额头前方有不重的外伤,大腿、双手、两肋以及两脚踝上方都有极深的勒痕,此外再无其他伤口。

从重庆红衣男孩案到胡鑫宇失踪案(从重庆红衣男孩案到胡鑫宇失踪案)(1)

死者的父亲匡纪禄,是一名农民工,2009年11月5日中午12时许,他从重庆市江北区的工作处回到巴南区东泉镇双星村高石坎的家中,为他的独子匡志均送生活费,却发现其住处大门紧锁,本来应该用两块大木板和一根钢筋挡住的后门则虚掩。从后门进入屋内后,他发现其子已身亡。

11月5日尸体被发现后,巴南区刑侦队、重庆市公安局的刑警以及法医先后来到现场进行勘验。经法医初步判断男孩死于48小时以内,也就是11月3日或4日。

12月5日,巴南区警方对死者父亲发出两份通知书。一份是《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写明“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另一份则是意外死亡证明,写明“经市、区两级刑侦、技术部门调查,匡某死亡事件排除他杀、自杀,属意外死亡。”但当死者父亲追问“意外死亡”的含义时,警方对其表示“比如玩游戏也可能引起死亡”。死者父亲表示不服,表示将向重庆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并状告学校未尽到监管责任。

12月10日,死者父亲向巴南区警方递交复议申请,但被拒绝,要求其去巴南区政府信访办反映此事,而区政府信访办工作人员在其赶到时已下班。

法医的最后结论为匡某体位性窒息死亡,此结论的根据有5项,包括“死者有异装癖……父亲曾见死者身穿表姐的衣物”、“从现场床上蜡烛滴痕分析,死者……有一定程度的自虐倾向”以及“绳索捆绑方式”。

时间来到2022年10月14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私立致远中学15岁的高一学生胡鑫宇在校园失联,警方调取校内外监控均无他的身影,也没有任何他离开校园的线索。失踪的第106天,即2023年1月28日,当地村民在学校附近的金鸡山发现疑似胡鑫宇的遗体,次日,经公安机关DNA检验,确定遗体是胡鑫宇,遗体被发现时是缢吊状态。

从重庆红衣男孩案到胡鑫宇失踪案(从重庆红衣男孩案到胡鑫宇失踪案)(2)

两起事件若排除他杀的可能,国内媒体常用的茅山巫术以及国外媒体大肆渲染的器官交易就是“阴谋论”的闹剧。那么问题来了,两位花季少年为何会选择这样的方式离开,笔者觉得要将大众视野移回到青少年的成长教育问题上来。

留守家庭的孩子,从小成长就缺乏父母陪伴,再加上青少年性器官的成熟,性意识的觉醒,学生又处在应试教育唯分数论体制下,学校、家庭对青少年性教育的缺乏,“谈性色变”,“早恋打压”亦是一种社会常态,这种文化氛围对青少年青春期成长是一种巨大的毒害。厌学,迷茫,焦虑,一种“少年维特”式的青春期忧郁常常处在这一年龄阶段的青少年身上,工业化与城市化形成的现代教育体系,让青少年逐步培养成一种“单向度的人”,成功与优秀的定义也变得狭隘起来。

从重庆红衣男孩案到胡鑫宇失踪案(从重庆红衣男孩案到胡鑫宇失踪案)(3)

大众们不相信警方的通报,以自以为关心的方式表达心中的正义,杜撰出一位又一位骇人听闻的凶手与嫌疑人,却从未反省过,我们真的关心过青少年成长的身体健康吗。正是我们对青春期少年成长的长期漠视与不作为,才让这两位不同时空跨度的少年承受着相同的苦难与命运,你,我,都是帮凶!

借一声,鲁迅先生的呐喊——“救救孩子!”。呼吁全社会关注青少年成长,让此类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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