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第二十五章(中庸注释三十四)

中庸第二十五章(中庸注释三十四)(1)

【原文】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过矣乎!上焉者,虽善无征,无征不信。不信,民弗从。下焉者,虽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从。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征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缪,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知人也。是故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远之则有望,近之则不厌。

诗曰:“在彼无恶,在此无斁。庶几夙夜,以永终誉!”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誉于天下者也。

【译文】礼正天下而重视三代之礼,应该可以减少过失了!前代之礼虽善而无从考证,无从考证则不信实。不信实,则人民不会遵守。祖先之礼虽善而不尊崇,不尊崇则不信实。不信实,则人民不会遵守。因此,君子之道,本之于己身之德性,征验于民风之善恶,稽考于三王而无差缪,建立于天地之中而不违背,体知鬼神而无疑惑,传之百世待圣人出而不乱。于鬼神而无疑惑,是知天道。传之百世待圣人出而不迷乱,是知人道。因此,君子威仪举止世代为天下之先导,待人处事世代为天下之法则,言语辞章世代为天下之示范。远者有企慕之心,近者怀之而不厌。

《诗经》说:“(夏殷之后)在封国没有人怨恨,来朝在周无人厌恶。希望勤于政事,永远享有盛誉。”君子没有不如此就能早享誉于天下者。

【注释】

[1] 总说

唐·孔颖达《礼记注疏》:“以上文孔子身无其位,不敢制作二代之礼,夏、殷不足可从,所以独从周礼之意,因明君子行道,须本于身,达诸天地,质诸鬼神,使动则为天下之道,行则为后世之法,故能早有名誉于天下。盖孔子微自明己之意。”

宋·卫湜《礼记集说》兼山郭氏曰:“上章审礼之时,此章言稽古之治。时更三代,政历三王,有以见王道之大备也,然而不能无过与不及之差,则在所损益者也。孔子酌三王之道,明三王之制,观其告颜子,亦曰‘夏之时’、‘殷之辂’、‘周之冕’,盖可见矣。”

[2] 王天下有三重

王,《说文》:“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贯三为王。’”

郑玄《注》:“三重,三王之礼。”唐·孔颖达《疏》:“言为君王有天下者,有三种之重焉,谓夏、殷、周三王之礼,其事尊重,若能行之,寡少于过矣。”

宋·卫湜《礼记集说》河南程氏(颐)曰:“三重言三王所重之事。”晏氏曰:“观太史公之论,夏之政尚忠,忠之敝小人以野,则不能无过矣,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则不能无过矣,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则不能无过矣,又当救之以忠。是‘三重’之道,皆不免有过,唯寡而已。”

宋·袁甫《蒙斋中庸讲义》(卷四):“愚谓‘三重’只当本上文之旨。盖夏殷周三王之有天下也,皆以礼为重。夏礼、殷礼、周礼,上文列此三者,而继之以‘三重’,则是王天下者所重在礼,固三代之所同也。”

[3] 上焉者、下焉者

宋·卫湜《礼记集说》河南程氏(颐)曰:“上焉者,三王以上,三皇已远之事,故无证。下焉者,非三王之道,如诸侯伯者之事,故民不尊。”海陵胡氏曰:“上焉者,天子居天下之上,诸侯居一国之上,卿大夫居一邑之上。下焉者,诸侯卿大夫居天子之下。”兼山郭氏曰:“上焉者,出于三代之前,故远而无征。下焉者,出于三代之后,故近而不尊必也。

朱熹《中庸章句》:“上焉者,谓时王以前,如夏、商之礼虽善,而皆不可考。下焉者,谓圣人在下,如孔子虽善于礼,而不在尊位也。”

[4] 君子之道本诸身,征诸庶民

《易·观》:“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象曰:观我生,观民也。”宋·俞琰《周易集说》(卷二十二):“人君观自己之得失,又当观民德之善否以自省察也。《中庸》云:‘本诸身,征诸庶民。’此之谓也。”

元·胡震《周易衍义》(卷五):“‘九五’居至尊之位,系天下之望,敎化之兴废于我乎出,风俗之善恶于我乎出,内外之理乱于我乎出,要必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孙以出之,信以成之,自合乎君子之德,然后无愧于观,然后可以表正天下而无咎。此《大学》之‘新民’必在于‘明德’,《中庸》之成物必先贵于成已也。象曰‘观民也’,谓人君之观我生不但观己之所行,观民德之善恶,亦所以观己也。观我所自出者,道虽本诸身,得失则验之民而后见。杨氏曰:‘民之善恶生于君,君之善恶形于民。’‘九五’欲观己之生,观于民之君子小人而已。故观尧舜者以比屋,观文武者以群黎。周《诰》所谓‘人无于水鉴,当于民鉴’,《中庸》曰‘君子之道本诸身征诸庶民’,即此意也。”

清·李光地《中庸章段》:“此‘君子’,即所谓尊德性而道问学者,意实指夫子而言也。‘本诸身’者,求诸德性之本。‘征诸庶民’者,验以当世之宜。”

[5] 建诸天地而不悖

《易·泰》:“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宋·朱熹《二程遗书》(卷二十二上):“天地之道不能自成,须圣人裁成辅相之。”

明·王应电《周礼翼传》:“周公设官,皆取法于天。五官历历可考,此见圣人之制作,后天而奉天时,建诸天地而不悖也。”

明·孙绍先《建诸天地而不悖》:“君子之制作,于至大至幽者而允协焉。夫莫大于天地,莫幽于鬼神,皆道之寓也。君子制作而允协焉,其克尽人道者与!且君子者,以圣人在天子之位,以修道建中和之极,是诚‘居上不骄’者,岂惟验今而准古哉?虽天地鬼神不能外也。今夫天地者,万物之祖,君子特其中之一物耳。然道生天地,天地固道之统会也,以君子之道参之,奉三无私,上下与之同流,得一以贞清宁,视之无歉,大礼与天地同节,大乐与天地同和。时宪之余,聪明于是乎昭鉴。裁成焉天地顺之,辅相焉天地宜之。钦崇之下,易简于是乎吻合。天吾知其覆,地吾知其载,三重吾知其相为终始也。违曰悖德,岂以克肖宗子而有是哉?”(自《钦定化治四书文》卷四)

[6] 质诸鬼神而无疑

质,《广雅·释诂》:“问也,定也。”例:《太玄》:“爰质所疑。”

《易·系辞上》:“夫易开物成务,冐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唐·孔颖达《疏》:“‘以断天下之疑’者,以此易道决断天下之疑,用其蓍龟占卜定天下疑危也。”

清•张次仲《周易玩辞困学记•系辞上传》(卷十三):“康流(明朱朝瑛号)曰:易有四道,分之各得其一,合之则惟卜筮一事。卜筮者,质鬼神以自考也。故下文只以卜筮言之,而结之曰‘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此指卜筮而言,若言动、若制器,以见易之所包者广而神之,所为莫神于卜筮也。”

宋·王与之《周礼订义》(卷四十三):“薛平仲曰:卜也者,先王所以求诸幽以决吾心之疑。祝者,先王所以告诸幽以荐吾心之信。又有祝作言语以质鬼神,其所关者如此,则夫降兴上下之神,以验其昭格之实。”

明·赵南星《学庸正说》(卷下):“记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盖鬼神者,造化之妙用;礼乐者,人心之妙用也。人者,天地之心也,鬼神之会也。其散在人事,则谓之礼乐,此所以质之而无疑也。鬼神生成万物,礼乐生成万民。”

[7] 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

《论语•为政》: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宋·卫湜《礼记集说》高要谭氏曰:“是道前圣之所共传,后圣之所当用,以人治人,古今一理,故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也。”

清·李光地《中庸章段》:“盖三王者,百世之师,后圣不能出于三王故也。此问学之极功,圣人之能事。故有位者得志加于民,则礼度文是也。有德者修身见于世,则动言行是也。”

[8] 知天、知人

郑玄《注》:“‘知天’、‘知人’,谓知其道也。‘鬼神’,从天地者也。《易》曰:‘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唐·孔颖达《疏》:“案《易·系辞》云‘精气为物,游魂为变。’郑云:‘木火之神生物,金水之鬼成物。’以七八之神生物,九六之鬼成物,是鬼神以生成为功,天地亦以生成为务,是鬼神之状与天地相似。解经知人之道,以前世圣人既能垂法以俟待后世圣人,是识知圣人之道百世不殊,故‘圣人则之,百世同道’也。”

宋·卫湜《礼记集说》海陵胡氏曰:“‘知天’者,天地鬼神之道,不过生成。以圣人之德质之而无疑,是知天之道也。‘知人’者,君子之道,百世相俟而不惑,是知人也。”金华邵氏(渊)曰:“鬼神至幽也,何所质而无疑?百世圣人未来也,何所以而不惑?盖鬼神之理即天之理,吾能知天,则知无疑于鬼神。百世圣人即人之理,知人则知不惑于圣人。此又一贯之妙也。”新定顾氏曰:“夫惟其依乎中庸也,故以鬼神处乎幽隐,宜有间于显明者也,而曾无疑贰;百世圣人处乎未来,宜有间于今日者也,而曾无惑乱,则以中庸之理贯通焉而已矣。”

[9] 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

清·李光地《中庸章段》:“容貌威仪,动无非礼;处物治事,行无非度;声音辞令,言无非文。故容比礼而节比乐,声为律而身为度也。”

[10] 在彼无恶,在此无斁。庶几夙夜,以永终誉!

《诗·周颂·振鹭》《毛诗序》:“《振鹭》,二王之后来助祭也。”郑玄《笺》:“二王,夏、殷也。其后,杞也,宋也。”

【解读】

本段承上文夏、商、周三代之礼,以明君子之道。

“王天下有三重焉”句,“王”字,旧注解作“君临”或“治理”。据上下文,“王天下”应该是以礼表正天下之意。《说文》:“王,天下归往也。”唐·李阳冰:“中画近上。王者,则天之义。”《礼记·礼运》:“夫礼必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元·王元杰《春秋谳义》(卷一):“周道既衰,王者有其位而无其德,天人之理泯矣。仲尼虽无其位,有天德便可语王道。《春秋》行夏之时,加王于正,达天人之理,通古今之义,示一王之大法也。春,天时也。正者,政也。王者成位乎其中,上奉天时,下行仁政,先正其心,上合天心,天下人心皆归于正,天人一理也。子思子所谓‘本诸身,征诸庶民,建诸天地而不悖’是也。”按:孔子有其德而无其位,故损益三代之法,作《春秋》,假天时以立义,代天以示赏罚,以正时王之法而立后王之法。其理想之“三重”,是“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这是《春秋》之义,也是本段之旨。所以,本句是紧接上文孔子所言“夏礼”、“殷礼”、“周礼”而展开论述。由此可知,郑玄解“三重”为“三王之礼”可从。宋·程颐《春秋传序》:“后王知《春秋》之义,则虽德非禹汤,尚可以法三代之治。自秦而下,其学不传。予悼夫圣人之志不明于后世也,故作传以明之,俾后之人通其文而求其义,得其意而法其用,则三代亦可复也。”

“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意思是说君子之制作,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克协于天地,故建立于天地而不悖。君子之道,与鬼神合其吉凶,则圣人成能而鬼神无外,朕志先定而龟筮协从,故定之于鬼神而无疑。《易·系辞下》:“人谋鬼谋,百姓与能。”宋·胡瑗《周易口义》:“圣人凡欲施为,凡所举动之时,必先与众谋。其得失之理,谋之卿士,谋及庶人,询及众庶,谋及鬼神,以明其得失,以别其吉凶。然而鬼神之道,至幽至隐,不可以形见,而圣人与之为谋者,盖圣人取其卜筮之兆、占蓍之策,以考于天地鬼神,然后思虑之间,不烦忧戚,决然而行之,又与百姓参合而行,则得其吉而不凶,向其善而获福。夫如是,则天下之百姓乐。推而与之,百姓既与之能,则不劳探赜而吉凶自见,不役思虑而得失自明,以至万物之情伪自然而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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