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摊丁入亩制度(摊丁入亩是清朝康熙年间进行的一次赋税制度改革)

摊丁入亩是清朝康熙年间进行的一次赋税制度改革,也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

清朝的摊丁入亩制度(摊丁入亩是清朝康熙年间进行的一次赋税制度改革)(1)

起源于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清朝为了进一步稳定税收额度,促进生产,康熙五十一年下令将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总数为基础,设置全国的总丁数为固定额度,废除原有的以人头征收税丁税,而把固定下来的丁税全部摊入地亩,即"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将各省丁税原定的额度分摊在各州县的土地上,地税一两分摊为若干丁银,地银和丁银一并征收合为“地丁银”。

摊丁入亩标志着盛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基本上被废除,使得赋役制度一元化。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无地农民或者少地农民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封建统治秩序和税收的稳定,缓和社会矛盾,使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削弱,促进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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