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生病请假被通知交接工作(试用期阳了发烧想请假)
近日,杭州的王女士称,自己感染新冠发烧后,向老板请假却被告知去办理离职。
王女士跟杭州曼呈服饰有限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22年11月9号到2025年11月8号,其中试用期从2022年11月9号到2022年2月9号,这里应该笔误了。王女士的工作岗位是售后客服。
王女士是在2022年11月入职的,公司是做窗帘的,她的工作内容就是通过网络回复,解决售后问题。她确诊是在12月23日,当时连续发烧了三天,23号她请了一天假,24号正常是她休息的日子,到了25号,自己还发烧39度,就给老板发了微信,希望能够再请一天假。
本以为这并不是什么问题,结果在沟通过程中,她和老板发生了不愉快,老板的意思是王女士休假太多了,自己也阳了,但还是天天坚持上班。
看到老板把自己搬出来让她来上班,王女士有些不悦,在她看来,每个人的症状是不同的,自己更严重一些,而且她是请假,并不是带薪休假,另外自己一个月才赚多少钱,没必要去卖命。
就这样,双方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老板直接让她去找人事辞职。
随后,王女士将此事反映给劳动仲裁,同时又找到了媒体。记者陪同王女士一起来到公司。王女士的诉求是自己可以离职,但先要把11、12月份,两个月的工资发了,另外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和两个月社保补交。
对于王女士的要求,公司的老板表示不接受,他表示:公司也有律师,在他看来,公司已经提前告知了王女士,并没有做违法事情。而且他对王女士在试用期的表现是不满意的,本来就不想给她转正。
目前,双方各执己见,老板只同意发两个月的工资,但不同意其他要求,接下来,王女士准备等待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
对于这件事,网友也分成了两派。有网友认为:这个老板是小肚鸡肠,因为这点小事斤斤计较,公司是不可能做大的。
也有网友认为:老板并没有什么问题,本来就是在试用期,表现不好被劝退很正常,如果是好员工,老板是不舍得辞退的。
在这件事上,不少人表示无法和老板“共情”,先不说别的,王女士提出的两个月工资,是她应该得到的,这是公司没有及时发的工资。并不是补偿。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这就有很大问题。
接下来就是等待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结果,我们先不对此事下定论,不过小编要说一句,企业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甚至喜好来选聘、任用员工。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并非毫无边际,而是受到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制约,如超出法律的限度行使用工自主权,则有可能侵犯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带来用工风险。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转正、晋级、薪资福利调整、休假待遇等方面都需要防范用工风险,关注人才云服务-企业人力资源风险管理系统(HR-RMS),帮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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