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法律责任不明确案例(交强险成生财之道)

文 | 青的蜂

河南焦作一家保险公司内,一名车主咨询摩托车交强险保费,明明只需要交400元,保险公司却要求交800元。

这是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九督查组在河南的暗访所见。部分保险公司拒绝承保交强险,要么让群众加钱,要么拖着不保,把法定责任当作生财之道

交强险法律责任不明确案例(交强险成生财之道)(1)

督察组的这次暗访很有针对性。近年来,在河北石家庄、福建厦门等地,都有出租车、搅拌车、自卸车等被“无情拒保”的案例,多地银保监机构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辖区内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实现车辆保险应保尽保。那么,为什么保险公司要拒绝承保交强险呢?正如一名保险机构支公司负责人透露,同行们拒保的原因很简单:风险太大难以盈利

数据佐证了这一点。近日,银保监会披露数据,2021年交强险承保亏损44亿元,情况不容乐观。而这很可能与2020年9月出台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其中明确规定将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与此同时,交强险费率下限下浮,上限仍保持30%不变。保额增加了,费率却降低了,这正是保险公司不愿为出险车辆续保的原因之一。

作为国内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保费由国家统一规定,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是一种公益性险种。这就意味着交强险必须始终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核心,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尽可能满足绝大多数消费者用车的保障需求。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人在投保时所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也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以每月办理有限额、无法现场验车、投保信息系统坏了、业务人员不在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承保,都是行不通的。

此外,交强险设立之初的一大原则就是“不盈利不亏损”。什么意思呢?是指保险公司在拟定交强险费率的时候,只能考虑成本因素,不能设定预期利润率。回溯看,自2017年首次实现承保盈利后,交强险就一路保持盈利态势,偏离了“不盈不亏”原则。而车险综合改革的目标正是价格只降不升,保障只增不减,服务只优不差,实质就是让利消费者。另外,2021年是车险综合改革后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表面上看承保亏损有点“惨”,但加入投资收益的部分之后,交强险仍然是盈利的,没有拒保的理由。

交强险对于维护道路交通通行者人身财产安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其社会保障功能尤为关键。根据银保监的总结,2021年,交强险制度机制得到优化,“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持续巩固,服务社会能力不断创新,保险保障功能大幅提升。一些公司走向亏损,更多是经营不善所导致的,保险公司需要通过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资金运用来缓解,而不是拒绝自己的法定责任。

【作者】 王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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