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森林小镇(广东省园林城镇)

6月29日—30日,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林伟兵带领的省专家组一行来到清溪镇,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清溪镇创建“广东省园林城镇”工作进行验收评审。

清溪镇森林小镇(广东省园林城镇)(1)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陈创业,清溪镇委书记叶锦锐、镇长沈志攀、副镇长蔡运洪,镇创建省园林城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市园林绿化和生态景观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考评汇报会。

6月29日,在清溪镇创建省园林城镇验收工作汇报会上,省专家组观看了清溪镇创建省园林城镇工作汇报片,并认真听取了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清溪镇森林小镇(广东省园林城镇)(2)

当天下午,省专家组一行还兵分两路,对考核内容进行实地检查,并查阅申报材料及有关台账资料,就古树名木保护、公园建设养护、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情况以及城镇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的验收评估。

据介绍,自创建省园林城镇工作开展以来,清溪镇对照创建工作要求,坚持走“多方联动、多元投入、生态协调”的园林建设和绿化发展路径,截至目前,绿地覆盖率、道路绿地达标率、林荫路推广绿等指标均超过省级园林城镇创建标准。

其中,清溪镇在抓好创建重点方面,大力实施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建成838公里截污管网并通水,完成1562个排污口整治、197个非工业地块和1521家企业雨污分流改造,43条河涌全面消除黑臭,水环境实现历史性、根本性、整体性好转;实施7大领域43个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完成52个精致街头小景和6个口袋公园改造,新建和升级精品公厕30座。在管治结合方面,实行精细化管理、规范化养护和专项化保护。在全市较早推行“一村一城管片长”以及“行走清溪”工作机制,试点打造26条“门前三包”示范路、5个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村、4个品质提升工程(村);全镇现有587株古树名木,全面建档、挂牌并确定了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清溪镇森林小镇(广东省园林城镇)(3)

在6月30日上午召开的创建工作反馈会上,省专家组对清溪镇省园林城镇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就现场检查及台账资料查阅等情况给予点评反馈,对下一步更好地开展省级园林城镇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清溪镇森林小镇(广东省园林城镇)(4)

专家组一致认为,近年来,清溪镇高度重视省园林城镇创建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效,公园绿地布局完善,市政设施完善,道路整洁有序,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镇容镇貌显著提升,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园林城镇标准。

针对专家组提出的建议,沈志攀进行了表态发言。他表示,清溪镇将坚决以强烈的担当狠抓改进提升,以省评审组反馈的意见为切入点、突破口,聚焦具体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提升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将省级园林城镇的高标准变成园林绿化日常管理的新常态;坚决以有力的举措形成长效机制,结合当前实际和发展需求,建立健全更加科学长效的投入机制、建设机制、管护机制和宣传机制,让“共创、共建、共享”成为社会共识,让生态文明理念、绿色文化成为清溪园林城镇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源泉。

清溪镇森林小镇(广东省园林城镇)(5)

叶锦锐表示,省专家组在充分肯定清溪镇创建工作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清溪镇全力打造省园林城镇,进一步推动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叶锦锐表示,接下来,要提高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里子”和“面子”并重、建设和管理并重,持续推进园林城镇建设工作;要落实整改,认真采纳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断加大绿化建设投入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不折不扣抓好改进提升;要总结提升,以此次省级园林城镇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巩固现有成果,进一步提升城镇管理水平,真正把省园林城镇建设变成清溪高质量发展的一块“金字招牌”、人民群众的一项“幸福工程”。

【记者】朱晋

【通讯员】何秀蓉 韩静怡

【作者】 朱晋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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