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有郡县吗(胡恒本邑与新并)
马楚婕/整理 胡恒/审订
2022年7月,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举办暑期学校,邀请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的学者围绕“明清的疆土管理”这一专题对学员进行授课。经主讲学者审定、授权,澎湃新闻·私家历史刊发此次暑期学校这一系列专题报告。本文整理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胡恒副教授所做演讲。
选择清代州县裁撤与地方社会为主题,起因是胡恒参与《清史·地理志》及清宫档案地理资料整理时,搜集了不少州县裁撤的档案资料,在2011年时曾以山西四县为中心做过初步探讨,不过山西之外仍有不少类似现象值得继续追踪。此次讲座是对有清一代州县裁撤现象及政区地理研究方法上的新思考。
一、历代县级政区演进的稳定性
周振鹤先生曾对行政区划的概念做过精深研究,将历代政区层级概括为高层政区、统县政区和基层政区,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同。胡恒发现,清人学术虽以考据为主,但考据之中所蕴含的义理值得留意。在编修一统志和地方志过程中,特别是在对历代纷繁复杂的政区列表时,必然产生对行政区划层级进行概括与归纳的需要。从嘉庆《安康县志》、道光《巢县志》、光绪《重修安徽通志》等大量方志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清人所讲的“统部”“部辖”等词对应“高层政区”,“分辖”“专辖”“府郡”等词对应“统县政区”,“县”“县地”“县令”等词对应“基层政区”。就历代行政区划演变的基本趋势而言,县级政区被公认是最为稳定的一级政区,其幅员、数目、名称变动起伏相对较小。延续至清代,县级政区总体稳定的同时,数量稳步增加。华林甫教授《清朝政区边界复原与清史地理再现——〈清史地图集〉的编绘实践》(《清史研究》2020年第5期)表1《全国图承载的政区数量》所做统计显示,康熙二十四年全国县级政区1153个,乾隆六十年增长到1294个,道光二十年1290个,光绪二十年1312个,宣统三年为1382个。
县级政区演变的主流是“新县”,历史政区地理研究重视“新县”生成及动力,谭其骧先生对浙江的研究曾总结出“地域开发:母县理论”的经典模式,以县的生成作为地域开发的“替代指标”,极富解释力。但当这一研究方法被奉为经典之后,一些研究在不注重这一长时段研究的前提下,将其用于解释短时段或孤立的一次政区沿革事件,则在概念移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驯服历史于规律之下或以果为因,建立起一种线性历史发展的简单逻辑。政区变动本身是一个行政运作过程,除了地区开发的因素,又兼受政治、文化、自然诸因素制约,既有理性因素,又含有非理性甚至偶然因素,既受历史发展长时段结构的约束,也受短期行政运作和个人因素的影响。因此,必须考虑到历史发展并不是单线的,应在政区设置背后考虑更为复杂与多元的历史进程。近年来,对于政区设置动力的多因化解释正成为一股潮流,胡恒将其概括为三种路径:引入政治运作的过程、将政区研究置入区域社会的历史进程、重视发掘政区变革背后的地方力量。这固然是对原有过于简化的关键性单因法的一种纠偏,但“多因解释往往预设每一种原因都存在其偶然性”,仍需对其重要性加以区分,特别是对于关键时刻、节点的深入分析,从而使单因与多因解释在政区研究中得到恰当的平衡与综合。
谭其骧先生
二、清代州县裁撤的概况
县级政区有置有废,但前贤对废县的关注显然不如置县。历史在断裂处方能显现本质,“置”与“废”、“沿”与“革”本身即是辩证的统一体;通过“废县”这一政区剧烈变动的事件,易于观察政治进程与政区变革之间的关系,易于观察不同人群对政区变革的态度;通过对“废县”的考察,更易于体会当地“地域认同”和“地方主义”的表现形式。
有清一代,全国只罢废过43个县级政区(包括与县同级的散州和散厅),其中41个系整县并入邻县,这也是清代裁撤县级政区最常见的模式。另有2个是切割式裁并。关于裁撤的缘由,胡恒首先依据官方文书的表述,将其归纳为人口、经济、水患、地震、同城、幅员、事简和旗民八类因素,但这仅代表出自于官方立场的“表述”与“书写”,仍然需要思考“书写”背后的“立场”。他指出,史料不是客观史实的真实记录,须进一步考察史料的撰述者、叙述结构、文书流程、撰述目的,才能够对史料和史实有更全面和精准的把握。接下来,胡恒分享了自己对清代与州县裁撤相关的文书档案的阅读体验与思考。
三、谁之提议
要理解清代政区置废相关文书,首先要了解政区改革的行政流程,一定程度上也是文书流转的流程。一般而言,清代政区调整的流程在发起环节可能有多个路径。一种是由督抚直接发起,这也是最常见的途径,如乾隆二十九年裁撤山西平顺县由山西巡抚直接提出,道光十二年裁撤贵州锦屏县由云贵总督和贵州巡抚提出。一种是省内经历隐秘复杂的动议过程,以乾隆年间山西清源县的裁撤为例,如果翻阅《清实录》和地方志等文献,一般会认为此事动议出自山西布政使或山西巡抚之手,但通过阅读清宫所保存的档案资料,方知此事另有隐情,最早由徐沟知县朱昱发动议,请求裁撤徐沟入清源,并将清源县城迁至徐沟。裁撤本县的举动令人疑惑,细致翻阅后期京控诉状,方知朱昱发本人因买谷派累,贪赃枉法,害怕罪行败露,期望借助政区调整掩盖罪证,这也在山西巡抚和其衷调查后证明属实。清源县并非孤例,乾隆年间河南河阴县的裁撤也有类似情况。一种是省内多条路径的动议,但最终按正式行政流程回到督抚。仍以清源、徐沟合并事件为例,在徐沟知县提出裁撤徐沟后,山西布政使文绶奏请将徐沟归并清源。但吏部回复称裁汰官员应由督抚核查具题请旨,不便由布政使题请,也正是在督抚直接介入的过程中,裁县方案由裁并徐沟变为裁并清源。因此,在研究清代政区置废过程中,理应高度重视督抚在行政运作中的角色。一种是先斩后奏型,这种情况较为特殊和罕见。以广东赤溪厅为例,由于咸丰至同治年间土客矛盾剧烈,同治六年三月,经广东巡抚蒋益澧协调,已拍板拟设赤溪厅,四月即确定划界方案,五月召集土客绅耆开始划界立碑。但据清宫所存档案,直到当年十二月,蒋益澧才正式奏请设置赤溪厅。
四、谁之决策
州县调整的提议如何变成政策,涉及到皇帝、吏部和督抚之间的行政运作。一般情况下,督抚关于政区调整的奏请只要符合规范,就目前所见档册而言,得到批准的可能性较大,这与督抚在行政体系中的枢纽作用及其对地方信息流动一定程度的垄断有关,但也不尽然。道光十二年,云贵总督、贵州巡抚联名奏请裁锦屏县并入开泰县。咸丰十年,云贵总督、贵州巡抚又联名奏请恢复锦屏县。咸丰十一年正月,一如既往,吏部同意督抚意见拟同意,但被咸丰帝一票否决,其理由是“前既奉有圣谕,断无复还之理”。
除吏部外,政区调整也涉及多部门之间的决策,吏部是最重要的一关,但还涉及户部、工部等部门。光绪二十年设置南雅同知时,档案中保留了较清晰的行政流程。除了最重要的吏部决策外,刑部、礼部、户部、工部均有参与,涉及案件审理权、赋税征收权、官印铸造、衙署选址与建造等事项。中央决策之后,后续还有选派职官、划界、钱粮交割等事,某些个案所见,钱粮交割有时会定在某一年份的正月初一。这样一来,就引出一个难题:既然行政决策和实施的过程复杂而漫长,但清朝又未明确以哪个节点作为行政建置正式成立的标准,就这一意义上而言,在这一时间链条中的某一或几个时间点作为政区设置的时间都有其合理性,不同文献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了记录,但这并不代表对与错。以江西铜鼓厅为例,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奏请,牛平汉主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据此将铜鼓厅置厅年代定于此时,但史有明文,划界之后“绘具图表,详请批饬复查议定,以宣统二年正月初一日,始为铜鼓改设抚民厅治日期”。不仅清代政区沿革如此,其他断代政区置废也存在类似现象。因此,不少研究在对政区设置年代进行订误时,依据本纪、地理志、传记的记载差异,经过反复考订,认定某一记载是准确的,某一记载是错误的,也许忽略了政区置废过程的复杂与文本知识来源的差异,从方法论而言,是值得怀疑的。
直到光绪三十二年民政部成立,其下设立疆理司,主管核议地方区划、统计土地面积、稽核官民土地收放买卖、核办测绘、审定图志等,下设经界科和图志科,标志着政区调整走向专业化和科学化。
胡恒认为,在研究政区置废时,须回到行政运作的流程中,回到对原始行政文书的把握中,要特别留意各类文献对真实情况可能存在的遮蔽。同时,应重视对决策流程的研究和把握,特别是关键少数在决策体系中的价值。
五、谁的地理
今人在政区地理研究中,往往依据各类文献或当下地理状况对政区置废背后的“地理”要素予以归纳,或山川形便,或犬牙相入,或地方因素等等,不一而足。但这一“地理”是否可以等同于在行政实践中通过文本流通产生实际作用的“地理”,值得进一步思考。事实上,从行政运作的流程和地理信息的实际流转来看,在政区调整中起作用的“地理”,实际上可被视作一类文本表述,皇帝、吏部包括部分督抚由于远离政区实地,故其决策依赖于奏折之类的文书与各类地理志书所书写的“地理”知识作出判断,而这类“地理”受到书写者的强烈影响,与真实的“地理”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异。宋史学界曾专门讨论过政治史研究中信息流通与控制的问题,各类社会群体和力量都可能在信息流通中参与创造、控制和扭曲,而“地理”也是一种信息。
胡恒以民意操控和信息加工为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证。清廷在决策时虽一直强调顺应民意,但真实的民意如何从地方传递到中央,存在着信息的控制与反控制的过程。如河南河阴知县安而恭为推动裁撤河阴县,连夜安排民众写了上百张民愿甘结,河南巡抚据此报告中央并得到批准。地理信息同样可以通过有意凸显某些地理要素而遮蔽另一些地理要素的方式说服决策者,这就是“写材料”的秘诀。如乾隆二十八年山西巡抚以清源县幅员太小请求裁汰,次年山西巡抚请求裁撤平顺县时,由于平顺幅员较大,便转而强调其人口稀疏。再如道光十二年裁撤贵州锦屏县时,以幅员偏小为由;咸丰十一年希望恢复时,又称该处距开泰县一百二十余里,往返艰难。地理未曾变化,但文本叙述技巧对清廷决策产生了不同影响。
在清代请求裁撤州县时,督抚往往会以幅员过小作为理由。胡恒汇总《嘉庆重修一统志》“四至八到”的数据,将县级数据做均值,呈现出的模型是均衡且经典的:向北67.9里,向西66.7里,向南67.5里,向东64.3里。四至之和后10%的县大多分布在直隶、河南、山西、陕西及江南、成都平原地区。这就产生了悖论,清代以幅员过小为由被裁撤的县,实际却并不是“四至八到”数据最低的县份。基于此,我们该如何理解政区置废当中的“地理”因素,将其视作一种实然的地理还是一种地理的表相,仍然值得深思。
六、谁的声音
政区置废涉及官方与社会各群体,且由于是官方政治主导原则,故除了官方叙事之外,大量的杂音被消弭于历史场合之中,研究者应当尽可能在官方叙事之外寻找民众的声音,才能看到政区变革背后复杂而多元的情况。如何寻找这些声音呢?胡恒提供了四个线索:首先是群体性事件里的声音,如方志中记载河南河阴县民众对政区裁撤的反映,这些资料往往不是在《沿革》之类的志目里,而在志书的序言、传记、艺文志乃至志余这些篇章里。其次是京控审讯记录里的声音,清代因政区裁撤引发的京控案件较多,清宫档案里留下了不少审讯记录,其中能够反映民众声音的文字也并不少,如在山西清源县民的京控审讯记录里可以看到对于此次政区裁撤,居住于县城和乡村的人的态度存在很大差异。再次是档案文书里隐藏的声音,以直隶新安县被裁撤为例,实录记载当地民众对裁县积极拥护、欢欣鼓舞,但根据步军统领衙门耆英等的上奏,新安县民马金宝、杨溥愿捐献谷石以求恢复新安县,从另一角度反映了时人真实的想法。最后是地方志等文献里隐秘的声音,如云南(石咢)嘉县于康熙八年裁并到南安州,但之后仍修纂《(石咢)嘉志稿》,以保留自我身份和认同。
在政区变革背后,隐藏着相当多的地方性声音,而多数声音被遮蔽于历史书写当中。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尽可能地发掘史料,尤其要注重档案资料的阅读与整理,才能真正在平淡无奇的方志叙述背后阅读到惊心动魄的故事。
七、谁的均衡
政治本身带有极强的不确定性,尤其是涉及到政治背后复杂的人的因素时。在具体的政区变迁中,除地理因素外,人及其背后的博弈与运作同样重要。博弈论作为现代数学的一个分支,最近二十余年逐渐融入经济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学等领域中。在博弈行为里,参与竞争的各方具有不同的目标或利益,为达目的,各方必须考虑对手的可能方案,才能做出于己最为有利的决策。博弈论强调纳什均衡,它对人有一个基本假定:人是理性的,他在具体策略选择时会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所有参与人的最优策略组合,构成纳什均衡点,在这一均衡点上,每一个理性的参与者都不会有单独改变策略的动机,因为每一个博弈者都不可能因为单方面改变自己的策略而增加获益。
清代虽然依据政治主导原则裁撤州县,但一系列激烈的反抗事件也意味着地方的抵抗声音。在各方合力博弈的基础上,清廷也不得不考虑对旧有利益格局的维持,为此形成了一整套州县裁撤后的特殊政策:一是设置佐杂官员,使旧县治维持一定的官治力量;二是学额通过“乡学”方式保持独立性,最早是康熙十一年江苏海门县裁撤之后保留的海门乡学;三是把旧县的文化符号在一定程度上予以保留,特别是学宫;此外,赋税承担也尽可能维持原状,如嘉庆年间山西乐平县废县为乡入平定州后,差务负担仍沿袭旧例,并刻《东路布铺遵规结状碑文》维持废县前的格局。类似的情况在上津县也存在,顺治十六年上津县并入郧西县后,乾隆《郧西县志》中的赋役记录一直将上津单独统计。
八、本邑新并
通过上述平衡,清朝对州县的裁撤在相当程度上维持了稳定性,但特殊的废县政策也造成了本邑和新并的差别,这种差别及其导致的隔阂在赋税、司法、文化等方面始终存在。例如魏县、清源、徐沟、庄浪、漳县等地的日常运作和裁撤前基本没有本质差别,体现在赋税、学额、吏役等各个方面,形成了“本邑”与“新并”认同的纠缠,带来一系列行政整合上的难题,而清朝显然也无力解决这一问题,而只能继续维持旧有格局。
九、方志中的历史书写与历史记忆
这种“本邑”与“新并”的隔阂状态也体现在地方志的书写上。州县裁撤以后的新方志编纂中,往往体现了某种分治状态,而这种书写又带来了历史记忆的长期留存,间接维持了旧县的历史记忆,也为日后复县思潮的萌生创造了条件。如光绪年间在编纂《补修徐沟县志》的同时,也补修《清源乡志》附于县志末。《平顺乡志》附于《潞城县志》之后,《平定州志》《朔州志》每卷内容下,均先列本州事宜,而后单列乐平、马邑乡。顺治十六年南召曾并入南阳,在纂修《南阳县志》时,志书编纂者言:“南召并入南阳,虽合为一县而昔固有南阳、南召之分矣。其山川、人物等必以其类附于各条之后所以示办,亦以俾阅者披览之下,知何者为南召而何者为南阳也”。也正基于此,胡恒提醒大家,在利用清代方志时,应留心该县是否进行过裁撤合并,其叙述的范围是包括合并后的新县全境还是仅仅属于旧县的范围,否则就可能造成研究上疏漏。
直隶青县对本邑和新并的整合较为成功。顺治十六年,兴济县并入青县。康熙《青县志·凡例》强调,兴济的应纂事例按类附入,每条必冠以“兴济归并”。嘉庆《青县志·凡例》则发生了变化,除职官照旧开列,其余类别便兼收并采,合并叙述。至光绪年间修《青县志》时,甚至连这条凡例也删去了,证明兴济和青县已然合二为一。
方志中诸如里距与籍贯等细节方面,也多潜含着旧县中心主义色彩。乾隆《太原府志》中,记载籍贯时仍有“清源乡人”的说法。乾隆《郧西县志》中仍存在着以上津县为中心描述里距的情况,而上津县早在顺治十六年即已并入郧西县。此外,清人热衷于怀古与古地名考证,如上津县被废后,不断有文人对上津古城进行探访,引发怀古思绪,留下诗词歌赋记录,对历史记忆的传承起到很大作用。
十、复县思潮
本邑和新并之间时有矛盾,自我与他者的认同不断强化,复县思潮一直或隐或显存在,时有恢复旧县的声音,如马邑县、平顺县、锦屏县、漳县、漷县、河阴县、魏县等等,均在清代即有不少复县的议论。等到民国时期,政治体制大变,部分县份实现了复县的夙愿。
讲座最后,胡恒以“政区置废的多元进程”为题做了总结,研究历史政区置废,应尽可能地克服线性思维,避免依据结果倒推原因和过程的后见之明,避免“倒放电影”。胡恒分以下五点进行了阐释:第一,线性研究政区的模式应当被反思,即地区开发-聚落人口增长-设置政区,环境变迁或地区衰落-人口稀少与事务变简-废弃政区,政治主导原则本身就暗含有结果的多种可能性。第二,政区变革中的“地理”不仅是实然的物质实体,它更是上层统治者心目中所理解的“地理”,一个并不确定的“地理”。一定程度上“地理”是在奏折与地图中被表述出来的文本,故而要对政区变革常常利用的档案等材料进行史料批判。第三,何种地理因素在政区变革中真正起到作用,取决于具有决策权的人如何认识、如何选择。这一点并不能仅仅在事后对政区要素的分析中得到答案,而惟有从行政运作的角度方能准确理解。第四,将结构性因素与偶发性因素结合,才能准确把握自然、文化、经济与政治在政区变革中的复杂关系。第五,把握政区变革中复数的“声音”,特别是底层声音。
责任编辑:于淑娟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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