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公权都要有法可依(莫把公权当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源于人民、为了人民、用于人民,是公权力永不改变的根本性质然而,少数一些党员干部手中握着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却不把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事,而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一切公权都要有法可依?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切公权都要有法可依(莫把公权当私权)

一切公权都要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源于人民、为了人民、用于人民,是公权力永不改变的根本性质。然而,少数一些党员干部手中握着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却不把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事,而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党员干部手中的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承载着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而公权私化既改变了公权力的性质,也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一些党员干部在掌握了公权力之后,不是想着用权力来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事,而是用来谋私利,这是公权力的性质所不允许的,也是人民群众不会答应的。既然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就要用在人民身上,要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幸福、谋福祉。

有些党员干部原本还算忠诚于党、忠心为民,而当其成为领导干部、手中掌握权力之后,为党分忧、为民办事的思想就慢慢开始异化,认为领导岗位是通过自身努力奋斗而来的,手中的权力也自然是自己奋斗的结果,把权力当成是自己的“战利品”。这种干部对公权力缺乏最基本的认知,根本就不知道权力从何而来,错误的观念和认知会让这些干部偏离正道、走上邪路,导致公权私化、公权私用。还有一些领导干部身居高位、掌握权力的时间久了,就开始把公权力当成是自己的能力,把外界资本对公权力的追逐当成对自己的追捧,思想意识上脱离人民,行权用权也渐渐背离群众的意愿,把权力当成谋私利的一种工具。

公权力在少数一些党员干部手中被私化、异化,还是权力观出了问题,不能正确认识公权力,进而导致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公权力。公权不可私化、公权不可私用,这是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基本准则。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要明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用在人民身上,无论自己手中的权力有多大、自己掌握权力时间有多长,都无法改变公权为民、用权为公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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