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座谈会刘庆邦(终于等来了一封信)

读书座谈会刘庆邦(终于等来了一封信)(1)

七月十五定年成,是说到了每年农历的七月十五,当年秋庄稼的收成如何,能收八成,还是能收九成,基本上就定了盘子。这年还不到七月十五,高粱还在孕米,玉米还在吐缨,芝麻还在开花,年成如何尚未确定,方喜明的亲事却定了下来。所谓定亲,是方喜明得到了男方的认可,男方家已经托媒人给女方送了彩礼。方喜明得到的彩礼没有现金,只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和一方包布料的红围巾。定亲也是定情,定情不在于礼轻礼重,哪怕是一块手绢,或是一片树叶,都可以成为定情之物。方喜明是重情的人,定情之后,她就把自己的心和那个人的心连在了一起。方喜明对那个人的名字已烂熟于心,连睡梦里都不会叫错。但她在口头上从没有叫过那个人的名字,仿佛一叫就会牵得心上疼一下似的。还有一个说法,把已定亲的对方说成对象。什么对象不对象,对这样的说法方喜明也很不习惯,也说不出口。她还是愿意按传统的说法,把跟她定亲的人说成“那个人”。因那个人所在的村庄叫张楼,如果嫌只说那个人不是很明确,她顶多在那个人前面加一个定语,说成张楼的那个人。张楼张楼张又张,张楼那个十九岁的人儿啊!

他们两个定亲不久,张楼的那个人就到一个山区煤矿当工人去了。临去当工人的头天晚上,那个人和方喜明约了一个会,会面的地点是在一座小桥上。半块月亮在薄云中忽隐忽现,不知是月在走,还是云在走。桥下的流水静静的,若明若暗,反映着碎银子一样的月光。遍地的庄稼在抓紧最后的时间向上生长,一片苍茫连着一片苍茫。庄稼地里虫鸣十分繁密,有着千翅万翅齐弹奏的绵长悠远效果。他们两个在桥上站了一会儿,说了几句话。方喜明送给那个人一双她亲手做的鞋,那个人握了一下方喜明的手,两个人的相会就结束了,一个走向桥东,一个走向桥西。

那个人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回还,方喜明心里难免空落落的。那个人在家时,他们见面的机会其实并不多,可他们毕竟同属一个大队,偶尔看见那个人的机会还是有的。比如大队在一个打麦场上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方喜明会在会场上看见那个人。再比如,那个人曾在大队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里演过节目,跟同在大队宣传队演过节目的大队会计孟庆祥是好朋友,那个人去大队部找孟庆祥说话,方喜明有时也会远远地看见他。还有,今年春天方喜明去镇上赶三月三会,在熙熙攘攘的千年古会上也看见了那个人。她穿过一道巷又一道巷,挤过一条街又一条街,当终于在人群中看到她的那个人时,她心头轰地一热,像达到了最终目的一样,就回家去了。是的,在那些情况下,他们没有接近,更没有说话,只是看一眼而已。而且,她看到了那个人,并不能保证那个人同时也看到了她。能看上一眼就够了,一眼三春暖,能看到那个人一眼,足以让她心满意足,温柔无边。她还能要求什么呢!那个人这一远走,她想看到那个人就不容易了,不光夏天看不到,秋天看不到,冬天看不到,恐怕到明年春天都不一定看得到。那个人还在家的时候,虽说他们两个不在一个村庄,但那个人所做的很多事情方喜明都想像得到,知道他怎样戴着草帽锄地,怎样挥舞着镰刀割麦,怎样在深不见人的棒子地里掰棒子;还知道他怎样爬树摘桑葚,怎样下河摸鱼,怎样在雪夜的煤油灯下看书等等。那个人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方喜明的想像没有了依据,无从想起,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这样一来,他们两个不仅从地理和空间上拉开了距离,从心理和想像上似乎也拉开了距离,真让人发愁!方喜明想叹一口气。想到心到,她真的叹了一口气。她叹得轻轻的,颇有些我想叹气不敢叹的意思,但她的叹气还是被自己听到了。她吃了一惊,生怕她的叹气被家里人听到,说她有了心事。她叹气时,娘在家,妹妹在家,弟弟也在家。外面下着小雨,娘在纳鞋底子,妹妹在拆一件棉衣,弟弟在写作业,他们各人做各人的事情,似乎并没有听到她的叹气。或许听到了跟没听到一样,对她为什么叹气并不关心。心事都是自己的,从心事的角度讲,每个家里人也都是别人。自己的心事自己承担,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呢!

这天下午,生产队里给女劳力安排的活儿是翻红薯秧子。下过雨后,太阳一晒,红薯秧子长得格外旺盛,满地绿汪汪的。红薯秧子贴地蔓延,秧子下方会生出一些白色的根须,扎进土里,秧子走到哪里,根须就会扎到哪里。在农人看来,如果红薯秧子上的根须扎得太多,会分散整棵红薯的营养,影响红薯主根根部块茎的发育和生长。而翻红薯秧子的目的,是把那些扎在土里的根须扯断,让红薯秧子和红薯叶子上的全部营养,都集中在根部的块茎上,保证红薯长得又大又红。方喜明踏进红薯地里,和女劳力们一起翻红薯秧子。她们不能揽得太宽,每个人一趟只能揽两垄,左边一垄,右边一垄。不管左边还是右边,她们都是用右手翻。她们蹲在一尺多深的红薯秧子丛中,也是蹲在两垄红薯中间的地沟中,一边翻扯红薯秧子,一边向前移动。她们从一棵红薯的根部那里抓到红薯秧子,一抓就是一大把,像抓到姑娘粗壮的头发辫子一样。她们一律把“头发辫子”翻到了后边,恰如姑娘家的头发辫子都拖在身后一样。有的红薯秧子根须扎得少,她们翻起来很轻松。有的红薯秧子根须比较多,根又扎得比较深,抓地抓得比较紧,她们需要使劲儿拉扯,才能把红薯秧子揭起来。当根须被揭断时,会发出一连串裂帛一样好听的声音。在密匝匝的红薯叶子下面,有蝈蝈、蟋蟀等多种昆虫在合唱。它们的合唱虽然有高音,有中音,也有低音,但听起来十分和谐。翻红薯秧子的队伍翻到它们跟前时,合唱队暂时分散,它们的合唱暂时停止。队伍刚刚翻过去,它们便迅速集结,合唱重新开始。红薯叶子的正面是墨绿色,背面有一些发白,红薯秧子一翻过来,绿色就变成了白色,远看如开满了遍地白花。有的红薯秧子的根须由于抓地太紧,根须没有扯断,倒把红薯秧子扯断了,白色的汁子冒出来,散发出一股股浓浓的青气。方喜明听娘说过,以前还是各家各户种地时,有人翻红薯秧子是手持一根顶端削尖的木棍,站在地里挑着翻,那样就不必一直蜷窝着蹲在地上,身体会舒展一些。自从土地归集体所有制之后,社员们翻红薯秧子就不再是站着用棍子翻了,都是蹲在地里翻。方喜明从没有站着翻红薯秧子的经历,自从她成为生产队的一个女劳力,第一次和女劳力们一块儿翻红薯秧子时,就是身体重心向下,蹲在地里用手翻。她从不觉得这样翻红薯秧子有什么不好,在她看来,翻红薯秧子是最简单的劳动,只动动手就行了,根本用不着动脑子,比梳头发辫子都要简单。

她干活儿时虽然不用动脑子,可她的脑子并没有闲着,一会儿想到东,一会儿想到西;一会儿想到天上,一会儿想到地下。不管她想到哪儿,总是离不开一个人。那个人不是别人,只能是张楼的那个人。那个人不在地面上种庄稼了,跑到那么远的地方,钻到地底下挖煤去了。方喜明在打铁的铁匠炉那里见过煤,知道煤都是黑的,都是从最黑最黑的地底下挖出来的。但她想不出来,地底下到底有多深,究竟有多黑。方喜明下过的最深的地方是她家的红薯窖,见过的最黑的地方是红薯窖下方储藏红薯的地洞。红薯窖还不到一丈深,她觉得已经很深了,比老鼠和黄鼠狼打的洞子都要深。储藏红薯的地洞当然很黑,黑得她感觉好像没有了白眼珠,只剩下黑眼珠,连红薯都变成了黑薯,一摸就能沾一手黑。一个红薯窖尚且这样,那挖煤的煤井,又不知深成什么样、黑成什么样呢!在那样又深又黑的煤井里挖煤,那个人害怕不害怕?要是害怕的话,那个人会怎样?这时方喜明一抬头,看见天上飞过一只鸟。据说一只鸟一天可以飞很远,她想,这只鸟也许是从那个人挖煤的地方飞过来的,她暂停翻红薯秧子,两只眼睛盯着那只鸟。可惜那只鸟没有降低飞行高度,没有放慢飞行速度,更没有停留,一直飞了过去。鸟越变越小,从一个高粱穗子,变成一粒高粱;再从一粒高粱,变成一粒芝麻;后来连芝麻也看不见了。直到这时,方喜明还从没想到过,那个人会不会给她写一封信,那个读过中学的人会不会给她写信说说在煤矿下井的情况。她只想到,她每天想那个人,不知那个人会不会想她。要是她只想那个人,那个人并不想她,那就不好了。

立秋之后,第一个被人们打上标记的日子是七月初七。有戏里唱道:年年有个七月七,天上牛郎会织女。这只是一个故事,一个传说,并不是一个节日。元宵节、端阳节、中秋节,还有春节等,都是节日,人们都不会忘记,家家都要正而八经地过一过。七月七就不一样了,是不是把它当成节日,会因人而异。把七月七当节日的,会把它说成七夕节、乞巧节,夜晚会仰脸在天河两边找一找牛郎星和织女星。而不少人根本不把七月七当回事,稀里糊涂地就过去了,连向天空看一眼都不看。方喜明怎么样呢?她能记起这天是七月七吗?在以前,日子如流水,一天又一天,她跟大多数人一样,也很少能想起七月七来。就算偶尔能想起来,也是因为娘的提醒。娘的说法是老一套:今天是七月七,喜鹊又该去天河上搭桥了,牛郎和织女又能见面了!听了娘的提醒,方喜明虽说知道了那天是七月初七,也想起了传说中的放牛郎和七仙女的故事,但她觉得那样的故事遥远得很,隔着千层云,也隔着万里风,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她听了也就过去了,只从耳朵里过,没从心里过,该薅草就去薅草,该拾柴还去拾柴。今年可不一样了,心上有了牵挂的方喜明,无须任何人提醒,一大早就记起了这天是七月七。仿佛她还没有完全睡醒,七月七就醒在了她前头,七月七似乎对她说:方喜明,你已经是有主儿的人了,不能再糊涂下去了!方喜明赶紧说:不用你说,我记着哩!这个日子让方喜明心里突地一跳,就一下接一下跳了下去。她有点儿欢喜,还有点儿发愁;有点儿想笑,还有点儿想哭;觉得这一天有点儿短,还有点儿长,不知怎样才能度过去。

这天下午,女劳力的活儿是钻进高粱地里打高粱叶。高粱的叶子是高粱生长的标记,高粱每向上拔一节,就要长一片叶子。等到高粱长出穗子,整棵高粱秆子上就会伸展出好多片叶子。高粱的叶子又宽又长,秋风一吹,叶子会发黄,但叶裤子还紧紧穿在高粱秆子上,不会自行脱落。打高粱叶子的用意与翻红薯秧子一样,是为了避免营养分散,把最后的养分都集中供应给高粱的穗头。打高粱叶子的女劳力,要逐棵逐棵、自上而下,把高粱秆子上叶片全部打光,打成光杆,打得有些发红的高粱穗头像高擎的火把一样。中间休息的时候,一些家里有小孩子的妇女,从高粱地里走出来,匆匆回家奶孩子去了。方喜明没有回家,她一个人登上高高的河堤,在河堤上整理了一下头发,想到应该以水为镜照一下,就沿着河内侧的堤坡,下到水边去了。这是一条纵贯南北的河流,南边通淮河,北边通黄河。在发大水的时候,淮河的鲤鱼可以通过这条河北上,先进入黄河,再逆流西游,以实现跳龙门的愿望。河水在春天是浑的,在夏天也是浑的,一到秋天就变成了清的。方喜明一直不能明白,秋天到底有着何等神奇的力量,一下子把浑浊的河水变得如此清澈。河水一清到底,能看到水底有些臃肿的草根,嵌在黑泥里的白蛤蜊片,谁扔在水里的半块儿生红薯,还有天上的朵朵云彩等。方喜明一到水边,就把映在水中的自己的脸看到了。按理说,她对自己的脸应该最熟悉。可不知为什么,她每次看到自己的脸,都觉得有些陌生似的,想看,又不敢多看,好像多看一眼就有些不好意思。在她静静地看自己的时候,一些小鱼游了过来,在她“脸上”游来游去。西边的阳光透过水面,照在小鱼身上,小鱼呈现的是斑斓的色彩。小鱼干什么呀!她觉得小鱼这样的表现不是很好,就以手撩水,把小鱼赶跑了,赶到对岸去了。

这条河也是一道分界线,河对岸的河堤就是张楼的河堤。从河堤的外侧往下走,就是张楼生产队的庄稼地。方喜明相信,这条河不是天河,只是一条地河,河不能把她和她的那个人分开。这样想着,她就顺着河向北边望,一眼就望到了那座小桥。那个小桥不是喜鹊搭起来的,而是用石头砌成的,结实得很。那天晚上,她和那个人的约会,就是在那座石桥上,她送给那个人一双鞋,那个人拉了她的手。想到这里,方喜明的心一下子柔软得不行,眼里顿时充满了泪水。

七月七这天,方喜明仍没有想到那个人会不会给她写一封信。人虽然已经长到了十八岁,从一个小姑娘长成了大姑娘,但因她没有收到过别人写给她的信,她自己更没有给任何人写过信,脑子里几乎没什么信的概念。直到中秋节那天,方喜明在路上碰见了孟嫂,孟嫂一上来就问她:张东良走后给你来信了吗?

没有。

这个张东良,他怎么还不给你写信!他走了都有两个多月了吧?

两个月零十九天。

你看你记得多清,有整又有零。你是不是每天都在想他?

谁想他,我才不想他呢!

孟嫂笑了,说:还说不想人家,你看你的脸红成啥,恐怕比鸡冠子都红。

方喜明不由得摸了一下脸说:嫂子最会笑话人了,你再笑话人,人家就生气了!

这个喜明,都是定过亲的人了,还这样害羞呢!

方喜明愈发害羞地、长长地叫了一声嫂子,说不是。

不是什么,你敢说你不想张东良!

对于张东良这个名字,她在心里隐着藏着,小心翼翼,从不敢叫出口。可嫂子不管不顾,叫了一声又一声。她想让嫂子叫,又不想让嫂子叫。嫂子叫了,好像是替她叫出来的,她一听心里就是一动。她不想让嫂子叫呢,是觉得嫂子叫得太随便了,也太多了,嫂子一叫,她心里就是一疼。她轻轻跺了一下脚,当真生气似的转过脸去。

好好好,嫂子不说了,嫂子跟你孟哥说说,让你哥留点儿心,只要看见张东良给你写来了信,让他马上告诉你。

直到这时,方喜明似乎才醒悟过来,人离开了,互相之间还可以有书信往来。那个人参加工作去了,短时间内不可能回来。可既然他们定了亲,那个人如果没有忘记她,就有可能给她写一封信。她知道,那个人念书多,识字多,写封信不是什么难事。她觉得自己真傻,傻得一点儿气儿都不透,怎么就没想到写信这一层呢!亏得孟嫂提醒她,给了她一个盼头,不然的话,她每天看天天高,看地地远,看云云起,看水水流,一颗跳荡不止的心真不知往哪里放。方喜明还知道,她所在的大队包括五个生产队,也就是五个村。外面的人来了信,公社邮电所的邮递员只把信件送到大队部,由常在大队部值班的大队会计把信件全部接收下来,然后趁各村的干部到大队开会时,大队会计把信件分发给各村的干部,让他们捎给村里的收信人。大队会计不是别人,正是孟嫂的男人孟庆祥。

此后,方喜明到孟嫂家去得多一些,她所在的村庄叫方庄,方庄不是很大,只有几十户人家。在军阀混乱的民国年间,方庄的寨墙被凶恶的土匪队伍打开过,庄子里的男女老少几乎被杀得一个不留。方庄现在的住户都是从周边的村庄迁移过来的,等于为方庄在人口上填补了空白。方庄的人口既然是重组,赵钱孙李,姓氏就比较杂。方喜明一家虽说姓方,却不是方庄的原住民,他们是从东边的方营迁过来的。迁过来的第一代是爷爷和奶奶,到她这一代是第三代。在地里没活儿的时候,方喜明手里拿着针线活儿,一转一转,就转到孟嫂家里去了。头天晚上下了雨,呼雷闪电的,下得还不小。第二天上午,雨还在下着,只是下得已经很小,零一下子,星一下子,下与不下差不多。大雨小雨都是秋雨,雨水带来的寒气一波比一波透衣。方喜明去孟嫂家时,里面穿了一件长袖的单衣,外面还披了一件夹衣。不知怎么养成的穿衣习惯,他们这里的人习惯披衣服。衣服本来有袖子,他们的胳膊却不穿在袖子里,就那么往肩膀上一披。不管是秋天,还是冬天,都有人披衣服。人在干活儿的时候,绝不可以披着衣服,要是披着衣服,就不像干活儿的样子。这样对比起来,披衣服似乎与休闲连在了一起,人显得轻松一些。

孟嫂正在家里吵孩子,吵得雷一声,电一声。见喜明来了,她就不吵了,对喜明笑脸相迎。孟嫂心里明白喜明为何淋着小雨到她家里来,因她问过张东良给喜明来信没有,喜明就上了心,就惦记上了张东良的信。还因为外面来的信都是先从她男人手上过,她男人离信近一些,她离她男人近一些,喜明就想跟她走得近一些。归根结底,喜明还是为了信,要是张东良给她来了信,她想及时得到信息,收到信。孟嫂能够理解喜明的心情,这些定了亲的女儿家啊,定了亲就有了心思,谁能不想郎呢?但孟嫂不能把喜明的心思说破,一说破喜明就不好意思再到她家里来了。她们说昨夜的大雨,说喜明手里正在纳的袜底子,说孟嫂的两个不听话的孩子。孟嫂家门口两侧各栽有一棵石榴树,石榴树上的石榴都摘去了,剩下的都是树叶。夜里的大雨,把树上的叶子打落不少,叶子还在树上时,不见得有多少黄叶子,可一旦被雨水打落在地上时,树下的地上落的大都是黄叶子。黄叶子落在湿地上显得有些漂亮,像细碎的金箔一样。喜明对孟嫂说:这些发黄的石榴叶子真好看!

你孟哥也说好看,他说等地干了,也不要把石榴叶子扫掉。

只要在孟嫂家,总会说到孟哥。是孟嫂先说到孟哥的,她接着说孟哥就是顺嘴话,她问孟哥是不是又到大队部里去了。

吃过早饭撂下饭碗就去了,说是公社驻咱们大队的干部要在今天上午召开全大队各生产队的干部会议。一下雨就开会,一下雪也开会,开会开会,不知道有啥开头儿。开得你孟哥跟不着窝儿的兔子一样,家里啥事儿都指望不上他!

只要说到孟哥,不管孟嫂说什么,方喜明都爱听,谁让那个人跟孟哥是好朋友呢!两个人既然是好朋友,脾气应该比较相投,说话能说成一块儿。现在两个好朋友分开了,说不定他们之间也会互相想念。那个人没给她写信,会不会给孟哥写信呢?两个人都是会写信的人,那个人给孟哥写一封信是完全可能的。方喜明不敢问孟嫂,那个人是不是给孟哥写了信,只替孟哥说好话说:孟哥是有文化的人,有本事的人,大队离不开他呗!

成天价扒拉算盘珠子,那叫什么本事。要说有本事,依我看,你们家的张东良才是真有本事呢!

念头绕不过,人就绕不过。由孟哥引出了张东良,孟嫂又把张东良说到了。让方喜明没有想到的是,孟嫂在说到张东良时,还把张东良说成“你们家的”,这可怎么得了!方喜明顿时满脸红透,又不知说什么好了。

在来信不来信的问题上,方喜明还保持着耐心,孟嫂却好像没有了耐心,当方喜明再次来到孟嫂家时,孟嫂一开口就对她说:我天天问你孟哥,张东良为啥还不给喜明来信,你孟哥说他也不知道。

来不来信都没啥,他可能没顾上呗!

他不给你写信,你可以先给他写一封嘛,你也上过学,不是也识字嘛!

我哪里会写什么信,我一共才上过四年学,认识的那几个字,早就不知道忘到哪里去了。

你不想给他写信也可以,就拿上小包袱,坐上汽车找他去,当面问问他,走了这么长时间,为啥不给你写封信!

方喜明摇头,说那我可不敢。

那有什么不敢的,你跟他定过亲了,已经是他的人了,当然可以去找他。说到这里,孟嫂的样子变得有些神秘,还有些调皮,她压低声音问:喜明,我听别人说,张东良去参加工作走的头天晚上,他跟你在小桥上有个约会,约会的时候,他那个你了吗?

那个是哪个?哪个才是那个?喜明似乎懂得嫂子问话的意思,但又不敢懂,有些懵懵懂懂。她的脸红了又红,说嫂子,你说的是啥呀?

我说的啥,难道你不明白吗?这个喜明,你是真糊涂,还是故意跟嫂子装糊涂?

方喜明当然不会忘记,那个人在那天晚上握了一下她的手,握得还很有劲,她手上忽地就出了一层汗。她不知道,这个不知算不算嫂子所说的那个,要是握手也算那个的话,方喜明连这样的那个也不敢说。她说嫂子,你不知道你妹子是个实心的人吗!

心实的人才灵透,我看妹子灵透着呢!妹子不想说,就不说,就当嫂子啥话都没问。

我说了也没啥,那天晚上啥个那个都没有。

真的呀,张东良真是个大傻瓜!

孟嫂把话说到这样的程度,方喜明就不敢轻易再到孟嫂家里去了。

说事情来得突然,也不算突然,因为方喜明对有的事情盼望已久,心里早有准备。这件事情的到来说成“终于”比较合适,因为方喜明等啊盼啊,终于把事情盼来了。

这天傍晚收工后,方喜明正在家里洗红薯,切红薯,准备烧红薯茶,孟嫂的大女儿手里举着一封信向方喜明家跑来。小姑娘一跑进方喜明家的院子,就喊着说:喜明姑姑,喜明姑姑,有你的信,俺爹俺娘让我赶快给你送来!

我的天哪,那个人总算来信了!方喜明一听,马上放下没切完的红薯,从灶屋里迎了出来。她伸手欲接信,又发现自己的手是湿的,就赶紧在围裙上擦手。她把手擦了一遍又一遍,确认自己的手一点儿都不湿了,才从小姑娘手里把信接过来。接信时,她舍不得捏到信封的中间,只捏到信封的一个角,仿佛捏到信封中间会把里面的信捏疼似的。拿到信后,方喜明的心跳得很厉害,一怦又一怦,从心上一直跳到手指头肚子上。不光手指头在跳,信封里面的信好像也在跳。方喜明不烧红薯茶了,解下围裙,从灶屋转到了堂屋。

娘还在灶屋里准备烧火,看到喜明收到了信,她也替女儿高兴。女儿的心思娘知道,女儿动不动就往孟嫂家里去,盼的不就是远方的来信嘛!今天总算把信盼来了,不知女儿有多高兴呢!娘跟到堂屋问喜明:是不是张楼的那个人给你来信了?

喜明不想让娘知道,说:我也不知道。

你不知道我知道,不是那个人给你写信又能是谁呢?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娘跟女儿说笑话:你这闺女呀,接到信像是被火燎着了一样,就是存不住气。好了,做晚饭的事儿你不用管了,赶快看你的信去吧。

过了寒露到霜降,白天一天比一天短,夜晚一夜比一夜长。到每家开始生火做晚饭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灶屋里发出的都是灶膛里红红的火光。来到堂屋里,方喜明本打算点上煤油灯开始看信,但她擦亮火柴后,突然有些走神,眼看火柴燃起的一朵火要烧到她的手,她还没有找到煤油灯。她把火柴吹灭,不打算在家里看信了,把信装进口袋里,向院子外面走去。她要是在家里看信,家里人不但会看到她看信的样子,说不定还想知道信的内容。信是属于她一个人的,跟她胸腔子里的那颗心差不多,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信的内容,连她看信时的样子也不想让人看到。出了院子,她走到自家屋子后面的一个水塘边去了。天是黑下来了,能闻见村子里浓浓的炊烟味儿,却看不见炊烟的颜色。方喜明知道,天都是刚黑下来的时候显得黑,过上一会儿,等月光洒下来,星光开始闪烁,天黑得就不会那么结实了。水塘那边就是生产队里的庄稼地,地里的秋庄稼收去了,已经种上了冬小麦。方喜明把信封从口袋里掏出来,对在眼上看。因心里事先有自己的名字,尽管夜色朦胧,她还是在信封上把自己的名字看到了,一点儿都不错,是方喜明三个字。看到自己的名字后,她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很不错,喜不错,明也不错。她的名字,经那个人的手一写,像添了彩一样,更加不错。名字后面没有什么称呼,只有一个收字。这没关系,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怎样称呼自己,那个人就更没法儿称呼她。信封是用牛皮纸制成的,下面印着某某矿务局某某煤矿革命委员会的字样。方喜明把信封摸了摸,觉得信封的两头儿都封得很严密,她不知从哪头儿拆才能把信封拆开。她不想撕信封,担心撕信封时会把里面的信纸撕破,那个人是怎样把信封封上的,她最好怎样把信封拆开。谁家的羊叫了两声,还传来了拉风箱的呱嗒声,方喜明从信封的一角,果然一点一点把信封揭开了。她把一根手指伸进信封里一探,就把里面的信纸探到了。她没有马上把信抽出来,信的内容作为一个悬念,她想把悬念再稍稍保留一会儿。那个人会给她写些什么呢?他会不会写一写他在地底下挖煤的事情呢?他会不会说说他身体的状况呢?他会不会表达一下对她的思念呢?他会不会告诉她到春节时是不是回来过年呢?……

夜下来了,月亮升起来了。别看月亮只有半块,洒下来的月光好像并没有减半,跟整个月亮的亮度是一样的。月光照在水塘边的芦花上,大团的芦花似乎比白天白得还要大。月光照在水塘那边的麦田里,能看到田里新生的麦苗儿分成了行,一行又一行。就着月光,方喜明把那个人写给她的信看到了,她看得有些失望,还有一些想哭。她把信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有些失望,有些想哭。信纸只有一张,信的内容只有一句话:我希望能看到一封你的亲笔信。她天天想,日日盼,盼望那个识字多的人能给她来一封信。信终于盼来了,就是这么一封信,就是这么一句话。这能算一封信吗?这是一封什么样的信呢?那个人说是希望,实际上提的是一个要求,要求她给那个人回一封亲笔信。方喜明打了一个寒噤,想到这句话背后的意思是在怀疑她,怀疑她到底识不识字,会不会拿起笔来写一封信。怀疑就不是相信,怀疑的口气总是冷冰冰的,怀疑的文字也是拒人的,能拒人于千里之外。

家里的晚饭做好了,方喜明的弟弟到屋后喊大姐回家吃饭。

方喜明说:我今天不饿,不想吃了。你们先吃吧,不用等我。

天上星星不少,每一颗星都像是寒星,望一眼都足以让人身上起鸡皮疙瘩。娘又到屋后喊喜明回家吃饭,娘走得静悄悄的,一直走到水塘边的喜明身边,才说:喜明,回家吃饭吧。

我说了不饿,不饿就是不饿!

天冷了,霜该下来了,老站在外边,会冻着的。

冻不死我!

你这闺女今天这是怎么了?张楼的那个人在信里跟你说什么了?

什么都没说!

什么都不说,那他给你写信干什么?

娘,你别问了好不好!

那孩子该不是变心了吧?

变心,这叫什么话!方喜明抗议似的又叫了一声娘:你胡说什么,再胡说我就生气了!

好了,娘啥都不说了,跟娘一块儿回家吧。你要是不回家,娘就在这里陪你站着。

烦人不烦人哪!喜明这才跟娘一块儿回家去了。

要不要给那个人回信呢?信是一定要回的。那个人要求她写亲笔信,等于在对她进行一场考试,不管考试能不能及格,她都不能放弃,都要接受考试。方喜明会纺线,会织布,会绣花子,描云子,但她从没有写过信,也从没有想到过这一辈子还要写信。写信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衣穿,干吗要写信呢!信不信的,和她这个识字很少的人有什么关系呢!现在她才知道了,人生在世,不光是干完家里活儿,干地里活儿;不光是吃饭,穿衣,还要做点儿别的。比如说,人在一起,就要说说话,不说话就说不过去。人不在一起呢,就要互相通通信,不通信就不合常理。在没收到那个人的信时,她每天都有些着急,好像整个人都是为等一封信活着,收不到信,活得就不踏实。现在终于把信盼到了,起码证明那个人没有忘记她。有来,就要有回。不回信,就算输理。输理的事她万万不能做。写信对方喜明来说是很难,但纵有千难万难,她千方百计也要克服困难,把信写出来。

方喜明去镇上卖了几斤红薯片子,换回三角零七分钱,她把钱包在一块被叫做驴皮布的粗布手巾里,到邮电所里买了信纸、信封,还有八分钱一张的小小邮票。方喜明记得听人说过,写信不能用铅笔,最好是用钢笔。她弟弟还上小学,用的就是铅笔。要是能用铅笔写信的话,她借用一下弟弟的铅笔就可以了。用铅笔写字的方便之处在于,如果把字写错了,可以用橡皮擦掉重写。也许正是因为铅笔写的字可以擦掉,时间长了字迹也容易淡化,人们才不用铅笔写信。而钢笔太贵了,方喜明不知道要卖多少斤粮食,才能买得起一支钢笔。村里有钢笔的人是有的,孟庆祥孟哥的上衣口袋里就成天别着一支钢笔。方喜明知道,村里有的人家收到了信,大都是请孟哥给念一念,然后再请孟哥给代写一封回信。她不会请孟哥替她写信,只打算借孟哥的钢笔用一用。

在给那个人写回信的时候,方喜明也不想让家里人看见。这天半夜里,她等家里的人都睡着了,才悄悄爬起来,到堂屋的屋当门,点上煤油灯,开始趴在桌边写信。信纸在桌上铺好了,钢笔也拿起来了,她却不知道写什么。她看看笔尖,笔尖也看看她,彼此似乎都有些陌生。她看看灯头,灯头也看看她。她跟灯头倒是很熟悉,可灯头不但一点儿都帮不上她的忙,还摇头晃脑的,像是在笑话她。她觉得有千言要讲,不知讲哪一句更合适。她觉得有万语要说,也不知哪一句可以写在纸上。面对钢笔和纸张,方喜明像是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人说话和写在纸上的字是不一样的。说话像落叶,一阵风就把叶子吹走了。写在纸上的字是有根的,一扎就把根扎深了。说话像刮风,风刮过无影无踪。写在纸上的字像石头,石头可以永远保存下来。在纸上写信可真难哪!做一个人可真难哪!

外面是阴天,天黑得像墨一样。后半夜起了北风,风还不小,把院子里的桐树和椿树刮得呼呼响,把树上最后的叶子都吹落了。有一片桐树叶子,大概被风吹落后又被风旋起,啪地贴在门缝上,把方喜明吓得一惊。

天将明时,方喜明总算想起了一句话。那个人给她写了一句话,她给那个人的回信也是一句话。她觉得这句话比较合适,甚至让她有些激动。话一写到纸上,仿佛立即扎下了根,并很快变成了石头。

她一字一字写下的回信是:你放心,松树落叶我都不会变心。

读书座谈会刘庆邦(终于等来了一封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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