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育文化作用的理解(教育文化适用性)
教育文化适应性是指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提出的教育原则之一。要求在教育中注意“就其广泛和包罗万象的意义来说的全部现代文化”,“我们时代和社会阶层的风俗习惯,我们所生存的时代的精神,我们民族的民族性”,“整个现代生活和我们直接的环境的文化”。第斯多惠认为,在培养“全人”的理想教育中,自然适应性原则是教育的最高原则,文化适应性原则是其补充。
但在教育实践中,两者若发生矛盾和冲突,后者应服从前者,决不允许违反自然去适应错误的文化,且应在与错误的、被歪曲了的文化进行斗争中坚持自然适应性原则。在通常情况下,应“力求使文化和自然协调地结合起来”,两者越是协调一致,教育就越理想。这一原则的提出和论述,是第斯多惠对教育的自然适应性原则的重大发展。
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历史阶段学者们有不同的理解和结论。早期的教育属性强调的是“教养”,即育人的功能。20世纪以后,教育的属性强调的是社会性,即为社会服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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