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包拯有多强(包拯不畏强权铁面无私)
在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出现过许多的贪官污吏,他们贪赃枉法,搜刮民脂民膏,中饱私囊,弄得民间百姓唉声载道,从而遗臭万年。当然,也出现过许多的好官、清官,他们刚正不阿,为民请冤,深受民众爱戴,因而为后人传颂。说到历代的好官、清官,包拯无可厚非,是最受民众推崇的,被后人称为“包青天”。
包拯铁面无私,铡亲侄子于狗头铡下,也不畏强权,秉乘“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信念,即便是当朝附马陈世美,亦被他铡于虎头铡下。在秦腔《铡美案》的戏曲中,陈世美的原配夫人秦香莲有句台词:“相爷为民申冤屈。”当时的老百姓也称包拯为包丞相,所以后人也一直认为包拯曾官拜丞相,那历史上的包拯真的做过丞相吗?包拯的官到底又有多大呢?
说到包拯的官职,首先就要了解北宋的官员制度。北宋的皇帝为了巩固皇权,分散相权,所以对丞相采取轮官制,也就是说丞相之位并不是固定的,这和其它朝代不太一样。在北宋前期,尚书中书省的长官为正丞相,参知政事称副丞相,后来正副丞相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北宋这样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相权与皇权之间的矛盾。
包拯是在天圣五年,也就是公元1027年中的进士,因为包拯是个孝子,声称父母在不远游,所以包拯当时并没有真正踏入仕途,而是在父母过世以后,才真正开始他的仕途之路。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任天长(今属安徽)知县,在庆历元年(1041年),被调往端州(今广东肇庆)任知俯,庆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同年十一月,升为监察御史,相当于现在的中央纪委书记。后来兜兜转转,在嘉祐六年(1061年),正式升任为副枢密使,官居正二品,这也是包拯担任的最高职位。次年,包拯就病逝了。
所以,包拯一生的仕途生涯,并没有做过丞相,民间称之为丞相,也许是对包拯的一种拥护爱戴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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