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占小区停车位(发现私改私占停车泊位)

私占小区停车位(发现私改私占停车泊位)(1)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黄凤桐)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常态化开展私改、私占停车泊位的清理整治,市民如发现有私改、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可拨打“114转大连公安交警”直通电话进行举报。
为缓解中心城区停车矛盾,去年以来,大连公安交警部门启动停车泊位“大施划”行动,累计已在城区增设5万余个蓝色标线的停车泊位,供市民免费使用,广受群众好评。公安交警部门在近期的路面巡查中发现,同时也接到一些市民的举报,部分蓝色标线的免费车位被私自涂改为白色或黄色,还有部分车位被周边商家和单位用摆放阻车器、隔离墩等方式非法占用。
针对这一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即日起,将常态化开展私改、私占停车泊位的清理整治,全面加强路面巡查,对私改、私占停车位的,将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恢复原状,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严格处罚,尽全力保障市民出行需求。
大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公共设施供公众使用,切勿以任何方式占用、涂改公共停车泊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对私自涂改交通设施、尚不构成犯罪的,最高将处以2000元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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