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豁免客户选是或否(CRS纳入中基协监管范围)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2022年是中国版CRS实施的第五年,在金融账户涉税信息逐步纳入CRS 合规申报后,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把CRS申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监管范围,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crs豁免客户选是或否?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crs豁免客户选是或否(CRS纳入中基协监管范围)

crs豁免客户选是或否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2022年是中国版CRS实施的第五年,在金融账户涉税信息逐步纳入CRS 合规申报后,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把CRS申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监管范围。

按照最新要求,2022年6月30日前,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系统(简称AMBERS系统)提交上一年度CRS年度工作报告。此前,中基协已明确将CRS纳入监管信息报送范围,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管理与核查。

一位就职在“四大”的税务人士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17年CRS政策实施以来,政策对CRS的申报主要是要求金融机构在规定时间上报金融账户相关信息,并未涉及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CRS申报事宜,此次中基协发布通知要求管理人对CRS进行合规申报,表明监管对CRS的管理在逐步趋严。

根据中基协发布的《关于在AMBERS系统报送2020年CRS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系统提交上一年度CRS年度工作报告。

由于该通知下发时间是2021年5月底,这意味着,2022年6月30日前,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完成上一年度CRS年度工作报告。

“对于首次进行CRS信息合规申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来说,2022年是第一次提交相关报告,如何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合规申报是当前该领域面临的问题。”前述税务人士指出。

在他看来,相比金融机构有统一的信息监管体系,当前政策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CRS申报并未形成制度化管理。

“由于制度尚不完善,因此管理人在申报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填报信息不完整或材料准备不充分等导致申报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发生。基于此,收到相关通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抓紧利用这半年时间,尽快完成相关信息的尽职调查。”该人士建议。

自2017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央行等部门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中国境内金融机构需按照要求,每年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了解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并报送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多位税务人士告诉记者,《办法》实施以来,金融机构也都在规定时间完成了相关年度金融账户的CRS申报。截至目前,金融机构申报的金融账户信息均被监管部门所掌握。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全球已有120个国家和地区承诺参与CRS,中国也于2015年12月16日签署了自动交换多边协议。

事实上,CRS主要源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14年7月发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在CRS机制下,金融账户的相关信息是在各参与国家(地区)之间进行自动交换,且是每年进行。

澳洲会计师公会华北区委员会委员吴嘉源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与过去双边税收协定或信息交换协定相比,金融账户自动交换机制将大大提升离岸金融账户透明化的效率。

基于这种特性,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开展CRS尽职调查,也将面临诸多风险。

毕马威的报告指出,如果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因各种原因未按期进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或逾期不改正的管理人将被降低纳税信用评价,甚至还会被金融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办法》也指出,CRS尽职调查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调查,而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了解账户持有人或者有关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收集并记录相关账户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金融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但相关责任仍由金融机构承担。

记者了解到,目前基金、信托等属于投资机构的,可以分别由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作为第三方完成尽职调查相关工作。金融机构委托其他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的,代销机构应当配合委托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向委托机构提供信息用于报送。

同时,为了保证实施效果,金融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尽职调查过程中收集的资料,保存期限至少5年。

(编辑:郝成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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