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钢瓶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记在心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设置规定及安全使用)

液化气钢瓶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记在心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设置规定及安全使用)(1)

液化气钢瓶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记在心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设置规定及安全使用)(2)

液化石油气是易燃易爆危化产品,在城镇燃气中天然气的爆炸极限范围在5%~15%,液化石油气爆炸极限范围在1.7%~9.7%。爆炸下限越低的燃气,爆炸危险性就越大。根据近期对部分餐饮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大排查,被查的餐饮店基本都存有安全隐患,而且有些相当严重,如使用橡胶软管有些长5~6m并穿墙,且超期老化,还有使用普通塑料软管的,在软管两端固定有采用铁线捆扎的;有一店使用一只15kg液化石油气钢瓶,连接的橡胶软管不但接有多个三通,在软管中还开有多个接口,给3个灶具供气计有16个接头;有用热水给钢瓶加热的;有一家单间面食加工店,在灶旁除使用2个15kg钢瓶外,还在加工台下藏有15kg钢瓶3只;有的将钢瓶设置在无任何安全措施的密闭小室内;还存在灶具不用时只关灶前阀而不关闭钢瓶角阀,厨房内都无泄漏报警设施等。为此,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业,必须按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工作。

一 规范标准及相应规定

1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有关规范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2020修订版)《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06《输送液化石油气用橡胶软管和软管组件规范》ISO 11759-1999《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CJ/T 197-20102 规定根据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餐饮业作出如下规定:1)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不得设置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或通风不良场所。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2)禁止使用气液两相钢瓶,备用燃气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3)与燃气用具连接部位可采用液化石油气专用耐油橡胶软管或不锈钢波纹管。耐油橡胶软管与管道、灶具的连接应严密,连接处还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 固定;不锈钢波纹管应采用卡套式管件机械连接,卡套式管件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4)当耐油橡胶软管或不锈钢波纹管存在弯折、拉伸、龟裂、老化等现象时不得使用;5)耐油橡胶软管或不锈钢波纹管与灶具连接时,其长度应控制在1.2m~2m之间,最长不得超过2m,不得有接口,不得有三通。严禁使用管件将耐油橡胶软管或不锈钢波纹管分成两个或多个支管;6)耐油橡胶软管或不锈钢波纹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穿墙、楼板、顶棚、门和窗;7)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时,可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耐油橡胶软管或不锈钢波纹管。如钢瓶需要与多台灶具连接时,应当将燃气燃烧器具固定后采用不锈钢波纹管与金属硬管连接;8)使用耐油橡胶软管或不锈钢波纹管应低于灶具面板3cm以上;9)液化石油气钢瓶应设置在室内,室温不得高于45℃,且不应低于0℃;10)为考虑发生事故时易于处理,在厨房间内应不使用50kg液化石油气钢瓶。在餐饮业营业厅、库房、卧室内严禁放置液化石油气钢瓶;11)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加大对厨房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用气意识,掌握燃气安全使用知识,严格按照安全用气规则使用燃气。3 检查检查数量:100%检查。检查方法:目视检查、尺量检查。检查橡胶软管使用年限:技术要求1~2年必须更换,对于餐饮业宜1年更换。如在使用期内检查发现橡胶软管变硬、老化、破损、龟裂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对使用橡胶软管的餐饮户应推荐不锈钢波纹管,不锈钢波纹管使用年限为8年,餐饮业宜5年更换。

二 液化石油气钢瓶专用房间设置

厨房使用燃气都是明火,火焰真实可见。对于门面只有一、两间的小型餐饮户,使用15kg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超过3只,宜使用2只。如使用15kg钢瓶超过3只或使用50kg钢瓶时,应单独设置专用钢瓶间。专用钢瓶间可设置在除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及裙房外与用气建筑物外墙毗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 (毗邻的建筑物应为瓶组供气建筑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钢瓶的专用房间使用的应是不燃烧材料建造,高度应不低于2.2m。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钢瓶间应通风良好,并设置直通室外的门 (门应外开)。当采用自然通风时,应设置2个连通室外的下通风式百叶窗,钢瓶间通风口的总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3%。通风口沿距室内地坪宜小0.2m。当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时,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并应采用防爆轴流风机,其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规定:正常供气时,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事故通风时,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确定;不供气时: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h确定;3)钢瓶间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房间内应无暖气沟、排水管、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4)钢瓶间应配置液化石油气泄漏 (浓度检测)报警装置;5)室温不应高于45℃,且不应低于0℃;6)钢瓶间应具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在墙面上写有“严禁烟火”;7)钢瓶间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应设置在室外;8)应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9)当钢瓶间独立设置,且邻向建筑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间距可不限;10)设置的钢瓶专用房间或独立房间应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11)钢瓶间至用气灶具前的供气管道应采用金属硬管,金属硬管采用焊接连接,穿墙应加套管。与灶具连接应采用不锈钢波纹管。

三 燃气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

1) 燃气与空气混合其混合气体浓度要在爆炸极限范围之内。即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混合后其爆炸极限范围应在1.7%~9.7%之间;2) 要在相对的密闭空间;3) 要有火源,比如明火、电器开关在操作时产生的电火花、接打电话或混合气达到着火温度等。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条件下,燃气才能发生爆炸,三个条件无论缺少哪个,爆炸都不会发生。一只充装13.5kg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约相当于130kgTNT (叫做三硝基甲苯)炸药的威力,差不多能炸毁一栋两层楼房。用手雷威力来对比,一颗手雷约装TNT50g,照此类推,一只13.5kg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时威力相当于2600颗手雷,所以说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爆炸破坏力极大。50kg液化石油气钢瓶按90%充装,若发生爆炸其威力相当于8667颗手雷。

四 瓶装液化石油气发生爆炸主要原因

1)钢瓶相互间倒灌,或随意倾倒残液;2)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超量充装,规定充装量不得超过其容积的90%。如钢瓶完全充满,温度若提高1℃,压力就会急剧上升2.0~3.0MPa;若温度上升3℃~4℃钢瓶内的压力就会超过爆破压力(约为8MPa)引起钢瓶爆破; 3)钢瓶是有底座 (支架) 的,如钢瓶倒置或平放,会使钢瓶减压阀撞坏或瓶体接触地面热而使瓶内液化石油气膨胀;4)钢瓶放在太阳下曝晒,用热水浇烫瓶体,或用火烤,或敲击碰撞,其危险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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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钢瓶超年限使用(钢瓶使用年限为15年)或年检超期(自制造日期,第一次至第三次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的检验周期为3年;50kg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导致钢瓶角阀、阀杆、阀根、瓶体等部位存有故障或安全护罩失效,甚至不合格的报废钢瓶仍继续流通使用,形成一个流动炸弹;6)钢瓶严重腐蚀或外力作用,瓶体受损。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因受使用环境造成钢瓶瓶体腐蚀严重,野蛮装卸、运输造成瓶体损坏,钢瓶安全护罩或配件缺失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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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连接用的橡胶软管和不锈钢波纹管乱开口乱接、超长、管的两端没有加固或加固不牢、或超期使用,老化开裂等造成液化石油气的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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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用户在使用液化石油气进行烧煮食物时忽视了监护,火被风或烧煮物扑灭、烧干锅、忘记关阀门等;9)存在灶具不用时只关灶前阀而不关闭钢瓶角阀,厨房内无泄漏报警装置等。

五 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根据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2021年第三季度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全国 (不含港澳台) 共发生燃气事故329起,其中天然气事故131起、液化石油气事故192起、气源待核实事故6起,液化石油气发生的事故占58.4%,超过事故总数的一半还多。为保障液化石油气用气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业用户必须做到:1) 使用的液化石油钢瓶必须经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方可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2)加快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纲瓶应加装智能角阀;3)钢瓶使用前应首先检查钢瓶阀处于关闭位置且无漏气,再打开接口处封膜 (封口塞)与减压阀连接。包括换气后在安装减压阀前应对减压阀的密封圈作仔细检查。减压阀与角阀是丝扣连接,减压阀先要对正,然后逆时针方向旋转手轮以手拧紧不漏气即可。连接钢瓶的减压阀应正面朝上并保持水平位置。在使用打开钢瓶角阀时,先不要急于点火使用,应先检查一下其它接口处有无漏气现象。可用肥皂水涂抹在接口处,如无气泡为无漏气;4)液化石油气钢瓶只能放置在厨房通风干燥处,要直立放置,不允许卧放,更不准倒置。钢瓶与灶具周围不得有易燃物,钢瓶与灶具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5m (水平净距)。要保持钢瓶清洁,避免锈蚀。钢瓶与散热器的净距不应小于1m,当有散热隔热板时可减少到0.5m;5)连接钢瓶减压阀和灶具的胶管有耐油橡胶软管和不锈钢波纹管。当钢瓶供应多台燃气灶具时,应采用钢管敷设主管道。燃气主管道与多台燃气灶具连接时,应使用双头螺纹连接的不锈钢波纹管。单个钢瓶与单台燃气灶具连接宜使用双头螺纹连接的不锈钢波纹管;当使用液化石油气专用耐油橡胶软管时,耐油橡胶软管两端必须用管卡(喉箍)固牢,不得使用铁丝捆扎。餐饮业如使用的是耐油橡胶软管宜一年更换。耐油橡胶软管和不锈钢波纹管不得穿墙、楼板、顶棚、门和窗,并应经常检查,一旦发现不锈钢波纹管或耐油橡胶软管老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6)用气场所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设置满足通风需求的机械送风装置,燃具上方应设置有效排除燃烧烟气的设施;7)瓶装液化石油气减压阀(又称调压器、调压阀)应根据使用设备的要求进行调节;8)燃气点火时,应先打开钢瓶上的角阀,擦燃火柴再打开灶具上旋塞阀点燃。使用完毕后,应先关闭钢瓶角阀再关灶具旋塞阀。应注意的是,不用气时钢瓶角阀和灶具旋塞阀都必须同时关阀,并应做好开阀、关阀记录;9)应经常检查减压阀与瓶阀之间的接口密封圈有无损坏、脱落、老化现象,如有应及时更换。要保持减压阀整洁,呼吸孔不得堵塞。减压阀严禁乱拧、乱动或乱拆卸。一旦发现减压阀漏气或损坏,应及时送供气单位维修或更换;10)当钢瓶使用压力降低到不能正常使用时,不得用力摇晃、倾倒,严禁用蒸汽、热水或火烤等加热瓶体,以免受热超压引起爆炸;11)液化石油气钢瓶只供一台灶具用气时,钢瓶不得安装双火嘴;12) 严禁使用“双气源”;13) 在液化石油气钢瓶处地面,应安装液化石油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保证正常使用;14) 在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厨房要有人看管,以免沸汤、沸水浇灭灶火或被风吹灭,造成液化石油气泄漏;15) 瓶装液化石油气要保证质量。钢瓶不得灌装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混合气;16) 严禁采用钢瓶对钢瓶私自倒气。钢瓶内的残液严禁乱倒,应由灌瓶站回收集中处理;17) 对钢瓶角阀、减压阀、耐油橡胶软管、不锈钢波纹管和灶具旋塞阀及连接处,应经常用肥皂水,洗涤灵或洗洁精涂抹,如有气泡冒出此时应立即关闭钢瓶角阀,同时断绝一切明火、严禁动电气开关、要开门开窗通风;18) 钢瓶不得放在露天曝晒,严禁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19)为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用气安全,应选用多功能安全设施的智能钢瓶和减压阀。在不正常使用应具有自闭阀功能外,如发生泄漏、环境温度过高、钢瓶无压自动关闭阀门切断气源同时,并通过手机给用户和供气方发出讯息并设有语音提示,确保用气户更加安全。另外消费者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钢瓶生产、灌装、检验的信息,查看完整的质量安全追溯链;20)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21) 用气场所应按规定配置足够的干粉灭火器;22) 政府下设的燃气主管部门,应组织明查暗访对有较大安全隐患的餐饮业开展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

六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险情时处理

1) 当钢瓶阀门失灵有液化石油气泄漏未着火,应先用湿毛巾、肥皂、黄泥等将泄漏处堵住,再将钢瓶转移到室外,泄掉余气,切记要杜绝一切火源;2) 如在灶具处燃气泄漏着火,应先关闭灶具旋塞阀再关角阀,切断气源后火会自行熄灭;3) 如是钢瓶减压阀后着火关闭角阀;若是钢瓶角阀与减压阀连接处着火,应迅速用湿抹布或湿毛巾等盖住着火处,关闭角阀切断气源火会自行熄灭;4)如是钢瓶角阀处(即瓶口)着火,或火太大无法关角阀,或角阀失灵用湿抹布或湿毛巾等不能灭火时,应卸下减压阀或剪断胶管,可戴蘸水的手套或裏上湿毛巾将钢瓶搬到室外安全地方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若用灭火器也灭火不了可任其燃烧,要采取不断喷(淋) 水降温,并请供应单位来专人处理;5)用户应了解,液化石油气钢瓶立于地面着火,一般是不会发生爆炸,因钢瓶内有很大压力,只有液化石油气向外喷射,外界空气是进不了钢瓶内,是不会出现回火;6)在现场如发现无法关闭角阀的钢瓶横卧在地面着火,应及时将钢瓶竖立,否则液化石油气会从瓶口流出,被烧热的地面导致钢瓶内液体受热,迅速膨胀250~300倍,超过钢瓶承受压力时产生爆炸;7)无法关闭角阀横卧在地面着火的钢瓶是不能用水浇,否则会加速从瓶口喷射出来的液化石油气气化浮在水面,扩大燃烧面积将产生更大的危险;8)如果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切勿自行处理,应当拔打119,并迅速离开着火区域;9) 如果是外界着火威胁到自家钢瓶时,应迅速将钢瓶搬到室外安全处。

来源: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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