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五千与五万五的区别(既然有了一二三四五)
一画为“一yi一声”这是一个象形字。古文字中的“一”字,乃是一根手指伸出,即右手食指伸出的象形描写。现今楷书的“一”字,来自对古文字的一脉相承。
“一”来源于右手食指伸出,这是说,“一”乃所有数字的元始,同时是单纯的唯一,因而又有同一、原道、第一之义。“《玉篇》释为:“一者数之始也。”
这是说,一是最小的整数,是万事万物量的基始。《说文解字》则释为:“一,惟始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故《老子》曰:“昔之得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管子·形势》:“异趣而同归,古今一也。”所有事物合起来是一个整体,“九九归一”。“一”又是抽象意义上的最大。因此,“一”又引申为归一,整体之义。如《礼记·杂记下》一国之人皆若狂等等。
“一”是最小的整数,因而又有数量小、少许的意思,如《庄子·徐无鬼》:“一闻人之过,终身不忘。”其中的即作“少许”讲。由此又引申指动作的短暂、两种状况的接续如“歇一歇再走、一到春天就刮风等等。
“一”的大写为“壹”。“壹”字“从壶吉声”,本义为专一不二,源自一壶水的完整,因音同义近而假借为“一”的大写。《通俗编·数目》曰:“今官府文书,凡其记数,皆取声同而点画多者改用之。于是壹贰叁肆之类,本皆非数,借以为用,贵其不可改换为奸耳。
“二er”,这也是一个象形字。古文字中的”,乃是两根手指伸出,即右手食指和中指伸出,以手掌背对他人时的象形描述。从甲骨文始,金文、小篆、楷书均为上短下长,以两橫构形。
“二”的本义为数目字二,即两个。如成语典故中的“二桃杀三士、不二法门”等。又引申为第二,表示次一级的意思,如“二年级、二等货”等;又引申表示两样、两类,如“言无二价、二者必居其一”等。
《西游记》中有一段故事,讲的是唐太宗李世民病危,奄奄一息,大臣魏徴得知他的魂魄已到阴间,便托阴间旧友判官崔珏设法营救。当崔判官翻阅生死簿时,见到唐太宗的死期是贞观一十三年时,大吃一惊,如不设法窜改,李世民之魂便回不了阳间。他急中生智,便在”一十三“年的“一”上添加二画。后来阎王见生死簿上唐太宗名下还有二十年阳寿,更让李世民返本还阳了。
小故事包含一个道理:小写数目字容易窜改。为弥补这一缺陷,西汉开始流行大写数目,到唐代的武则天执政时,官方正式规定,“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为序数一至十的大写数字,后人称之为“会计体”。
“二”的大写为“贰”。现代汉语中,“贰”除用为“二”的大写外,还表示不专一,如“貳臣”即指封建时代的前朝官员投降新朝又当了官的人。“二”与“两”在表示数目时意义相同,但用法有别“两”除用在百、千、万、亿前,表示数目“二”以外,用在一般量词前,主要指成双配对的事物,如“两个黄鹂鸣翠柳”等,则表示一般的数目字。
”三“介于二和四之间的整数。甲骨文的“三”字,来源于三个手指伸出,以右手手掌面对他人时的象形描摹。金文、小篆和楷书体的字,由甲骨文一脉相承而来。
“三”的本义为数目字三。如《左传·庄公十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成语典故中有“三顾茅庐、三纲五常、三榜定案、三人行必有我师”等。
其中的“三”均为数目字“三”。在古人看来,凡事不过三,因此“三”又表示多数、多次。如《诗魏风·硕鼠》:“三岁贯汝,莫我肯顾。”再如成语中的“三思而行、三人市虎、三盈三虛、三令五申”等等,其中的”三“均为虚指,表示多数、多次的意思。
“三”字竖写后,成为汉字中的三撒符号“彡”,仍表示虛数的多次、多数。如“颜、修、尨、彪、杉、衫、彩、髟”等,其中斜写的三撤均表示许多。
“三”的大写为“叁”,这是把古文中的“参”字下部的三撇拉平后,再造的孳乳字,也含有成双成对事物中搀杂加一的意思。
“四si”,介于三和五之间的整数。甲骨文作“亖”,以大拇指握屈掌心,其余四指并出,横立胸前的构形为物象本源。至春秋时期,金文的“四”字,重起炉灶:改为五指卷曲,大拇指藏于四指之内,拳头伸出面对他人时的图象为“四”。这就是说,方框为拳头的外部轮廓,中间的两竖为中指和无名指。金文中另一款的“四”字,框内下部的横曲线为四指关节的写意表述。小篆和楷书的“四”字,秉承金文,构形上没有什么变化。
“四”的本义为数目字四。如成语典故中的“四分五裂、四面楚歌、四海为家、四体不
勤”等等。又表示序数第四,如《尚书·洪范》:曰水曰火,三曰木,四日金,五曰土。
“四”的大写为“肆”。“肆”的本义原为陈设,用作“四”的大写,乃是同音假借。清代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说:“今官书数目一二三四作壹贰叁肆,所以防奸易也。”郭沫若先生曾十分精辟地指出,“数生于手,古文一二三四字作此手指之象形也。”但郭沫若却将手势表述的方法理解错了:“出右掌,倒其拇指为一,次指为二,中指为三,无名指为四,一拳为五,六则伸其拇指,轮次至小指,即以一掌为十。”郭沫若同时又认为:汉字一至四为一个体系,五至十又为一系,初民以四进位。显然按照郭先生的理解和描述,是无法与序数的图像相吻合的,甚至无法识读金文“四”字的构形来源。这就是在郭沫若之后,学者们仍众说纷纭,各执一词的原因。
“五wu”,也是一个象形字。甲、金文字中的“五”字,源自手掌向上,面向他人时的一只手掌。五指为画过于繁琐,手掌描绘又容易与古文字中的手、有等字混淆。因此,聪明甚至有些早熟的殷商先民,以手掌作“五”的上下边框,把上部的四指和掌心分割为两半,且以交叉的“×”表示。即上部三角表示四指,下部三角为掌心和大拇指,上下相合即为右手手背的整体出示。“五”源自手掌整体的轨廓描述。
甲骨文中另一款的五,中间有多出的一竖,这个繁化的“五”字,可能是对中指的描写,也可能是表示伸出之义。小篆的“五”字秉承金文,为形体美观,对称中有变化,将左边的斜竖变为曲线下延。楷书在隶变过程中,又将这条曲线演变为“横折竖”,这就是今日的“五”。
“五”的本义为数目字五。成语典故中有“五内俱焚、五世其昌、五体投地、五十步笑百步”等。其中的“五”均表示数字五。
“五”的大写为“伍”,但“伍”的本义是一个表示团体的量词,即五人组成的集体,特指古代的一
种兵民组织。如晁错《募民徙塞下疏》:“使五家为伍,伍有长。”“伍”用作五的大写,乃是音同义
近的假借。
“五”字是一个重要的造字构件,如上述之“伍”外,“吾、捂、梧、語、唔、牾、鼯、悟
晤、焐、痦、寤”等字,都以“五”为其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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