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被查2人被处分(运城市4人被开除)
近日,运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原部长黄卫红收受企业钱款问题。2013年10月至2015年9月,黄卫红在担任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财政局局长和空港东花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某商贸公司购置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过程中,以帮助压低土地出让价格为由,先后两次收受钱款共计300万元。此外,黄卫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黄卫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万荣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维修办公室原负责人王国平索取、收受企业钱款问题。2004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国平利用办理、变更、到期更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以及经营备案的职务便利,先后索取、收受4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钱款共计38万余元,特别是在2020年初相关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复工复产的情况下,仍多次索要钱款共计1.7万元。2020年7月,王国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盐湖区教科局民管中心原主任闫国强索取、收受民办教育机构财物问题。2018年4月至2020年2月,闫国强在担任盐湖区教科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公室主任和民管中心主任期间,在为民办教育机构办理办学许可证等工作过程中,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0万余元。此外,闫国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4月,闫国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盐湖区人社局工伤认定股原股长陶姝妘索取、收受企业财物问题。2015年5月至2018年10月,陶姝妘在盐湖区人社局工伤认定股工作和担任股长期间,在工伤认定、调解纠纷等过程中,先后多次索取、收受企业财物共计35万余元。此外,陶姝妘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4月,陶姝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 临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卢艳娜行政审批效率低下问题。2019年11月,卢艳娜在为某公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过程中,未执行“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内容”的规定,截至2020年4月初,仍未告知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卢艳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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