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参考书(研究生入学须知)

1、入学须知各位研究生新生: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 2021 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现将入学相关注意事项通知,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参考书?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参考书(研究生入学须知)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参考书

1、入学须知

各位研究生新生: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 2021 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现将入学相关注意事项通知

1.所有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无故超过 2 周 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报到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于 8 月 5 日左右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grs.dlmu.edu.cn ) 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上公布。2.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学校复查的主要项目有: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考试音频和视频材料、考生档案等是 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视情复查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

2、需要带的材料

新生入学时应携带的复查材料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毕业生还须携 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新生应在入学报到后,根据所 在学院的统一安排提交以上材料。

3、党团关系转入

党员应联系转出单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 续,并向转出单位提供转入目标党组织名称:“中国共产党大连海事大学 XX 学院 委员会”(“XX 学院”为学生录取学院名称)。

其中辽宁省外转入的党员入学时, 还需携带转出单位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大连海事大学党 12 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大连海事大学 XX 学院(“XX 学院”为学生录取学院名 称)。辽宁省内转入的党员不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在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与所在 学院党务办公室或指导员联系,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在办理党组织接转过程 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学院党务办公室联系

团员应联系转出单位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并在入学 报到后一周内与所在学院团委联系,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其中如有非应届毕 业生或小龄团员等未注册智慧团建特殊情况的,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接 收单位为共青团大连海事大学 XX 学院委员会。在办理团组织接转过程中如有其他 问题,请与所在学院团委联系,各学院团委办公室电话详见附件

4、户口迁移问题

对研究生户口迁移的要求

(1)新生以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 学生集体户口(学校不接收生源地为大连的学生的户口)。如需迁移户口,省外 的新生需提供户口迁移证,省内的新生需提供户口薄。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简繁体)、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 必须与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研究生录取名册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 法落户。

(3)填写户口迁移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曾用名只可填写 1 个。

②籍贯、出生地必须填写至 XX 省 XX 市(县)。如乡镇合并或公安系统对地 名有所更正,请以更正后的内容为主,例如:“山东省掖县”已更正为“山东省 莱州市”,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就应填写更正后的“山东省莱州市”。

③“婚姻状况”必须填写,不能空项。

④“原住址”要写清楚详细地址。

⑤户口迁往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海事大学”或“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 区凌海路 1 号”或“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凌水派出所”。

⑥户口迁移证上户口专用印章要清晰(共有 4 处盖章:省公安厅专用章,另 加 1 个骑缝章;派出所专用章,另加 1 个骑缝章)。如果有涂改之处,或是手写 迁移证,请字迹清楚,并另附说明或在备注中说明不能机打原因,同时必须加盖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印章。

(4)新生报到后,硕士研究生将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博士研究生在报到 后的开学第一周内自行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综合楼 0101)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入我校后,学生须到凌水派出所扫描指纹办理新身份证。开学时不统一办 理户口迁移者,以后学校将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迁移户口的学生,在 校学习不受影响。新生将户口迁入我校后,在校学习期间不能随意从学生集体户 口中迁出。

(5)不接收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户口。

(6)不接收研究生子女的户口。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