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捅人事件(两男一女被人弄死扔在路上)

‍近日,贵阳网安依法处置一起利用公众网络发布不实言论案件。

7月27日,贵阳网安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一名为“妃妃***”的网民在其今日头条账号上发布消息称:17年从云岩开车去乌当......看见两男一女被人弄死扔在新添大道的土司楼门口......至今那画面记忆犹新”。该贴文一经发布,立即引起部分网友关注并留言询问详情。

贵阳捅人事件(两男一女被人弄死扔在路上)(1)

贵阳网安立即将情况转属地贵阳市公安局乌当分局网安大队核实。

经乌当网安及联合辖区派出所核实,乌当辖区该路段2017年以来都未发生过类似案件,网民所发信息为谣言。

7月28日,派出所将该网民传唤到案调查。经询问,网民承认自己使用个人“今日头条”账号发布内容不实,且认识到自己未经求证核实在公众网络上发表不实言论是违法行为。

鉴于其贴文发出后转发评论量较少,未造成较大影响,且在看到网民留言“谣言会进去的”之后,主动删除了所发贴文。乌当分局据违法人员的供述及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网民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相关规定,编造虚假的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 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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