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多年的钟楼(海复镇四层楼高城堡式钟楼)

编导梁刚在大型历史纪录片《文明的脚步-破荒》里,是这样描述民国初张謇通海垦牧时“通海自治公所”的:

"这是一个珍贵的历史影像,它位于海复镇上的自治公所,20世纪初的中国,虽然自治的呼声冲彻朝野,但民间社会仍就死水一潭。辛亥革命后,又陷入军阀混战隔居的状态,对政局失望之际的张謇,对社会寄托在他们所掌控的地方实业上,他要利用公司的力量,制定地方秩序一个新世界,而海复镇的自治公所就此建立的自治机构,垦牧公司与自治公所是一套人马二块牌子,推举了12名公司高级职员为议员,他们除义务教育和治安管理外,还在每年的议会,针对垦牧公司基础建设、公共设施、民政事务外提出议案,在自治公所的监督下,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

沉睡多年的钟楼(海复镇四层楼高城堡式钟楼)(1)

梁刚编导提供的通海自治公所影像

在张謇大生企事业里记载着一个人,他叫王康寿。王离开南通师范和海门高小后,来到通海垦牧公司下,任垦牧乡教育自治会学务专员,并兼任垦牧乡学董。他编写的垦牧乡土教材,短小精悍、朗朗上口、通俗易懂。

在“自治公所”一节里是这样写的:“海复镇,在通海境/旧名筲箕襻/草屋八九间/廿年以来人民集/行场当铺次第设/公司出来造店房/街心宽阔多清洁/自治所公众立/人人都要守纪律/倘有防害公德事/巡警出来要干涉/设警察保治安/一防盗贼二防奸/人民倘有犯纪律/便能拘提到当官/尔辈须知宜守法/自尊自重得安然。”

清宣统三年即1911年九月,垦牧乡成立乡自治议事会,王康寿推为议长,而且担任过三届。

民国十三年即1924年张謇在他的《垦牧乡志》里载:“市政隶公安局,局附自治公所,有计时钟楼,有工场,有消防室,有拘留所,足为乡镇前导矣。”

不过小编询问了今年90岁娘家住在海复镇不远的一位老人,说记不得海复镇有钟楼之类的。

在邱云章“通海垦牧40年”回忆录里提到:在海复镇公司“公济典”隔壁是“自治公所”。另节里说“自治公所”在“公济典”西边。不过小编在《垦牧乡史》和查觉人回忆文章里,说“自治公所”在“公济典”东边。不知道是邱的回忆录《南通盐垦始末》印刷有误,还是邱老的口误,还是姚谦记录有误,这个就无法考证,因为二个当事人都已故逝。本文采用“自治公所”在“公济典”东边吧。

原南通国营环本农场工业科长离休干部查觉人是这样回忆海复镇街道:

“在海复镇的河北街南头有条中心河,在中心河北侧有条中央街长200米左右,从西头路南以此排列分别是油坊;慕畴小学(4间房);林华石住宅、查觉人住宅(10间);普记米行(5间);韩家裁衣店;药店;同福生南北货店;陈庆郎剃头店;谢之屏摇面店;陈家漆匠店;吴志强药店;杨东生南货店;早饭店;银楼;王为方南货店;达子。

路北自西向东依此排列是典当(后面是海复小学);自治公所(注:望海台,正对查觉人家);染布店;徐裕昌绸布店(今镇政府);宋锡康汽车房;裁衣店;董家布店;花行;沈长泰酒店;衣庄到三角街。

海复自治公所,是三进二场心的平房。望海台是钢筋水泥的四层欧式楼,南面有钟,故民间称为钟楼,后面是自治公所。”

邱云章在他的回忆录第十节“治安管理”里提到:“自治公所在海复镇典当西边(注:实际在东边),自治公所是清朝末年的称谓,它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通海垦牧公司派驻十几名实习警察驻其内,维持海复镇的治安。公安局长由公司物色人选,然后报送南通县和海门县,由两县批准,报送两县的原因是因为公司属通海独立区,位于南通和海门两县的地界之内。自治公所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公司负担。当时实业警的大队长月薪20至30元;排长月薪大约20元左右;班长月薪8元;兵士月薪5至6元。实业警自己开伙食,费每人每月两元。

沉睡多年的钟楼(海复镇四层楼高城堡式钟楼)(2)

位于海复镇东二里的通海垦牧公司

总公司内也设区公所,有区长、书记(相当现在的文书)三四人。

公司有实业警察140名,分三个排,驻地在总公司仓库的南边。公司警察从各地招来外地人多。旧社会一般人不十分愿意当兵,佃户中也有极个别的去当实业警的。”

从上述有关史料上看,“通海自治公所”确有其事,限于当时的国情,影像只有在纪录片“文明的脚步”里看见。到目前为止小编没有发现有第二张的。

那么“通海自治公所”建于何时又毁于何时呢?小编继续寻觅。

在张謇写给江知源里有几个有关自治公所的手牒。

(1)工科卒业生陈生辅庭(鸿谟,泰兴人,兹派往垦牧公司监造海复镇自治公所分所及质典工程。月俸由公司订送,建筑法参用本地向来旧法,不使偷减,纳以所计及者申言。如新镇之基地工须按西法计,墙高厚度之分数为地工坚筑之分数(自治公所之钟楼址尤宜慎。)新砖必湿水,旧砖一横一纵,至多不得过二横一纵。泥中须和石灰(所谓扬灰,即风化灰)十分之三,略和淡水青沙更好。化灰粉墙,须用淡水,灰须先泡使宿。柱石外边与栏檐上下为直线,勿伸出,勿缩进。槛勿过三四寸,三寸为宜。略如此。知源老弟 謇顿首 四月九日

(2)知源老弟:周广隆曾去否?自治分所是否同时动工?⋯⋯謇顿首五月一日

(3)⋯自治分所钟楼如来不及照,则按比例画一图,如何?知源老弟 謇顿首 六月廿五日

(4)自治公所字须重换,勿怕费事,即从原砖之反面磨刻之可也,砖小则另买大者。知源老弟 謇顿首 三月十四日

(5)王晋蕃可为垦牧自治公所之学务专员,唯须属其加意教授管理法及目下适宜之教育。自治公所须安设风力、雨量、寒温、燥湿计于台上,或即设于公司候台,每星期与博物宛测候处通讯。謇顿首 二月廿六日

(6)⋯冒朔桢可在自治公所或公司专司测候,详记风雨、风力、寒䁔、燥湿、潮汛,兼管小学校旁垦种各事,月俸先六圆,照章考绩进俸。謇 二月廿六日

在“通海垦牧公司第九届说略”,清宣统三年即1911年,比较详细地记载着自治公所的情况。

“建造治事之所,凡成房屋27间,一律于九月完工。上届说略议设立自治公所,本年兴工按照自治章程建造房屋,三进及过道凡32间,前进钟楼表门年终竣工,后二进明春当可全竣。”说略很清楚,自治公所建于1911年。

最后讲一讲自治公所毁于何时?据邱云章回忆录“后期事宜”一节里说:“为了维持公司修堤,公司以十万元(交通和中国两银行的票子)出售典当的库房和自治公所房产。”这是什么年份的事,邱未明确说。

小编仍要查阅通海垦牧公司的说略和帐略,看看内头有何线索。

公司第七十六次董事会议案,民国三十一年(即1942年)十月二十一日记录“报告事件”:“报告垦牧工程进行情形及用费与其来源概况。

"垦牧滨海大堤自春迄秋继续修复,此项经费来源由公司出售旧自治公所、公济典两房地基拔充者九万零零十元。”

第七十七次董事会议案,民国三十二年(即1943年)六月十一日记录:

“⋯年初以修筑海堤需款,将所有海复镇公济典和自治公所两座房屋地基变价充用,亦已报告。房屋个税地基、机器共售得三十万有奇。”

又从杨谷森编写的《海复乡史》第一章第五节海复镇简史中看到:“1943年5月,日本军队侵占海复镇,在江知源宅院设指挥机构,筑碉堡、挖地道、拉铁丝网。而国民党军队在江家宅西南一百米左右的林华石宅上也筑了碉堡,驻扎一个清乡中队。”

从二年二届的说略上看海复镇自治公所在1942年间就卖钱修堤,连地基都出卖,估计房子和望海台都拆了。如果没有拆除的话,为什么日冦和国民党不利用四层高的“望海台”和几十间的房子,而偏要在江宅和林宅做据点?

在《海复乡史》里,也找不到日冦和国民党盘据在自治公所的一点文字,在其它反清乡斗争史中,小编也没看到。

沉睡多年的钟楼(海复镇四层楼高城堡式钟楼)(3)

通海自治公所微缩作品

总结:通海自治公所建于1911年,拆于19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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