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出租车便民信息(菏泽城区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
2018年11月8日,菏泽市物价局与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冬季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的通知》,自2018年11月10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市区出租车每次向乘客收取0.5元的燃料附加费,望广大市民知悉。
据了解,由于国内市场天然气供应趋紧,菏泽城区各加气站购气价格随之提高,为确保出租车正常运营,经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11月10日起,市区出租车将每次乘客收取0.5元的燃料附加费。
加征燃料附加费后,菏泽城区出租车起步价将由目前的6元涨至6.5元,行驶里程超过起步价包含的2公里时,仍为1.5元/公里,其他价格未变。
本次燃料附加费的收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届时菏泽城区出租车将会恢复6元的起步价。
目前,菏泽城区出租车已经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即日起加征0.5元/车次燃料附加费,城区出租车副驾驶座前也已张贴相关提示,对加收标准和执行时间进行明码公示。
运管部门提醒广大乘客如在乘坐客运出租汽车过程中,遇到驾驶员存在价格违法、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道、强行拼载等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58或12328,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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