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所说的预告登记是怎么回事(购房容易被忽视的点)
大家购房期房,正常的流程是:
- 选房号,交定金,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 交首付,提交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 签订纸质商品房买卖合同(草签);
- 开发商去进行网签;
- 网签之后,开发商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去开发商处领取纸质买卖合同;
- 去银行处领取贷款合同。
走完这些流程,大家可能会忽略一个事情,那就是“不动产预告登记”。
为什么要做预告登记呢?因为楼盘预售模式,购买者是先付款,等待几年之后才能交房。这期间可能发生各种事情,比如开发商资金短缺,将房子抵押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购房者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便引入了预告登记。
《民法典》第221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简单来说就是,保护购房者的权利,限制开发商处分的权利。
那么,怎么申请预告登记呢?
- 购房合同中需要有“预告登记”的条款;
- 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预告登记。
讲到这里,大家去翻看自己的购房合同,可能会发现并没有预告登记的条款。那是因为,在很多城市,预告登记并没有强制执行,开发商肯定也就不会主动加到合同中了。
不过,就西安来说,今年4月份印发了《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试行)》,该方案有写明,从2021年5月1日之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合同中应包含当事人约定办理预告登记的相关条款。
所以,在西安,后半年购买的期房,合同中应该都有预告登记相关条款,大家记得敦促开发商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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