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札记二十一章:检察官札记二
我不是“卧底”
by~第二检察部 段辉
贰
假装是一个标题
假装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副标题
“
本期检察官札记将镜头转向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法制支队,由虹口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段辉带领我们感受她在公安机关的“卧底”生活。
”
得知要去公安机关学习锻炼三个月的时候,我内心有点忐忑:作为检察官,有些“尴尬”的身份让我有一种被派去公安作“卧底”的感觉……临行前,领导嘱咐我:“到了那里,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记住自己不是去监督的,而是去学习的。要通过三个月的跟班学习,真正了解公安民警的工作。”于是,我来到了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法制支队,开始了我的非正式“卧底”生活。
身在公安
切切实实感受到这个群体的庞大,而我所在的法制支队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综合性职能部门。但这个部门的“权力”却挺大,承担着许多重要的职能,可以简单概括为四个方面:
之所以说法制支队的权力大,是因为它掌握着案件的审核、审批权。然而,权力大,意味着压力也大,更与工作的繁忙程度成正比。刚去的第一天,我便见识到了。副支队长梁队的办公室更像是医院的门诊室,汇报、审批案子的人排着队,一拨接一拨。手中的案件就像是急需诊治的病人,“医生”一一望闻问切、找出症结、开方诊断。而在一旁看着、听着、学着的我,也在经历着一波又一波的头脑风暴,心中暗暗感慨:这必须得是历经数年,用无数案件“喂”出来的“老法师”,才能在面对案件中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问题时,表现出如此的敏锐度与把控力,才能拥有如今的老练果敢、杀伐决断!当然,“老法师”的血压值自然也与压力值成正比…
法制支队要管的事情有很多,好像只要是和执法搭上边的都要管,比如说办案场所的装修改造。为了落实智慧公安派出所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我跟随法制支队的同志到嘉兴路派出所,实地查看了执法办案场所智能化改造的建设情况。看着他们和装修项目负责人商讨装修改造方案时的身影,我觉得他们仿若又变成了精通装修的“包工头”。接下来,还会有更多的派出所进行执法办案场所的智能化改造,可以说这项工作是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硬件保障,对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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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班我的第一件事儿,一定是打开虹口公安信息网,看看分局的最新动态与通知。在每条动态、通知的背后,我感受到的是岁月静好背后基层民警的“负重前行”。盗抢骗防范大会战,要深入到辖区内的老人家开展入户走访;每逢虹口足球场举办重大足球赛事和演唱会,要出动近千名安保力量负责安保工作;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期间,相关单位和派出所要值班备勤;每次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攻坚整治活动,许多民警又必须牺牲休息时间到设卡路口站岗。法制支队的同志也不例外,往往是前一分钟还在与我讨论案子,后一分钟就得穿上反光背心上街巡逻;上午还在办公室梳理数据,下午就得去路口站岗参与交通大整治。当然,在这期间,重中之重还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为此公安同仁们的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
当然,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参与最多的还是各种案件的讨论,碰到的问题形形色色,有刑事案件,也有治安案件,有实体问题,也有程序问题,有熟悉的问题,也有不熟悉的问题……刑事案件还好,总归天天打交道,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但是对于治安案件,因为平时接触不多,有很多知识的空白点。每每碰到“知识盲区”,我都会默默地去翻翻书,查找查找资料恶补一下。
我还参与了一起虚假诉讼案件立案前的初查工作,与公安一起商讨侦查方向,制定初查方案,找当事人谈话作笔录等等。通过各项初查工作,让一个原本模糊不清的线索在我们的面前逐渐清晰、丰满起来,我也真正体验了一回公安侦查员的工作。侦查工作的“从无到有”与我们检察官审查案件时的“精细打磨”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个过程可能更加艰辛。
检察官感悟:
对于天天与公安民警打交道的检察官来说,也许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并不那么陌生。然而远观与近距离接触,感受还是差了很多。这次为期三个月的锻炼学习,让我有了近距离接触公安、了解公安工作的机会。了解之后才能理解,理解之后才会换位思考,才能更好地与公安沟通协作、开展工作。与此同时,跳出检察看检察,不同的视角带来新的启发,也能对自身的本职工作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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