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天然气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流程)

天然气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流程一、办理依据,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气瓶充装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气瓶充装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天然气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流程)

气瓶充装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天然气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流程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钢瓶灌装许可规则》

二、办理条件

一、天然气钢瓶充装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灌装单位应当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二)建筑物、生产设备、设施和布局应当符合相应的消防技术规范、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经审查合格;

(三)必须有能够保证充装安全和正常生产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气瓶充装检验员和气体充装操作人员。

(四)必须有与所充装气体种类相适应的场地和厂房,充装工艺设备和检测手段齐全,有一定的储气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气瓶;

(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气体质量和充装能力,具备必要的安全、环保设施。

(六)具有完善的充气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岗位安全责任制和事故处理预案,并能严格执行。

2、新建天然气钢瓶充装机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液化石油气瓶加气站:储存容量≥100M3,自有气瓶数量5000个以上。

(2)永久气瓶加气站:产气量≥150M3/h,液态永久气体低温储罐或高压液化气储罐≥15M3,拥有自有产权的气瓶3000多个。

(3)溶解乙炔气瓶加气站:生产能力≥80M3/h,自有气瓶5000支以上。

(4)其他气瓶加气站应满足化工生产工艺要求,实现规模化运营,低压液化气气瓶加气站存储容量为100≥100M3。

(五)气瓶加气站的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气瓶充装站专用设备应当是具有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的合格产品。

(六)气瓶加气站专用设备的安装,应当由取得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承担。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接受市特检办的监督检查。

3、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单位,在有效期届满时,应具备新的气瓶充装单位的条件。

3.程序

一、申请

新申请、换新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

(三)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气瓶使用登记表;

(五)质量管理手册;

(六)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如:气象局防雷检测报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储气罐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申请换发许可证的天然气钢瓶充装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许可证到期未续期的,许可证资格将自行失效。

2.验收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市安全监管机构的审查意见栏中签署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意见。在应用程序中。签署不予受理意见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不予受理的,市局将其退回申请单位,办理备案工作。签署受理意见的,市局将申请表一式两份退还申请单位,一份备案。

3.鉴定审查

(一)同意受理申请的天然气钢瓶充装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申请表》和申请单位质量管理手册,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查.逾期不申请鉴定、鉴定的,原验收批准自动作废。

(二)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应当及时向申请单位提供审查指引和审查规则。自评合格后,申请单位可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确定现场审核时间,现场审核时间应通知市局审核中心。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可以指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到现场,对现场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现场评价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组成的评价小组进行。评审组由3名通过省局评审的评审员组成。评审工作包括对灌装单位基本情况的评估和评审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详细记录审查情况。审核组现场审核完成后,出具填写审核组评估意见的审核表。

(四)评审或重新评审认为评审不符合条件的,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应当在现场评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向市审查中心报告。

(五)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应当在完成现场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汇总签署的审查结论的申请表、审查记录和审查报告(含电子版),并报市局。

4.批准和颁发证书

市局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办理审批手续。

4.改变

天然气钢瓶充装单位变更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权或者停业时,应当填写《特种设备许可证(核准)证书生产单位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变更申请书》)。表”),并附以下证明文件(各一份)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许可证变更、备案或注销手续,并附以下证明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前后;

(二)变更前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申请表;

(四)气瓶充装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市局收到变更天然气钢瓶充装单位的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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