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柴油纳入危化品(及以上柴油不再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

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下发了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本次修订指南中明确了柴油企业无需按危化品企业管理,第四条中“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每批次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的表述被删除,而调整为“-10号及以上牌号的车用柴油不纳入《目录》进行管理,-20号及以下牌号的车用柴油按纳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工贸行业柴油纳入危化品?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贸行业柴油纳入危化品(及以上柴油不再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

工贸行业柴油纳入危化品

近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下发了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本次修订指南中明确了柴油企业无需按危化品企业管理,第四条中“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每批次柴油的闭杯闪点均大于60℃的除外)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的表述被删除,而调整为“-10号及以上牌号的车用柴油不纳入《目录》进行管理,-20号及以下牌号的车用柴油按纳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从表述中可以看出,-10号及以上牌号的车用柴油不纳入《目录》进行管理,柴油相关企业管理条例得以放宽,市场部分人士对此文件的解读表现较为乐观,认为柴油流通可按普货流通,市场将会带来积极变化。下面我们具体分析来看,根据目前执行的《车用柴油》(GB19147-2016)可知,国Ⅳ、国Ⅴ、国Ⅵ标准的5#、0#以及-10#柴油要求的闪点均不低于60℃,-20#柴油要求不低于50℃,-35#、-50#柴油不低于45℃。而目前市场面销售的-10#及以上牌号的柴油闪点大部分大于60℃以上,主流柴油按规定本不属于危化品范畴,仅-20#及以下牌号的车用柴油属于危化品范畴。而《普通柴油》(GB252-2016)中5#、0#、-10#、-20#柴油的闪点均不低于55℃,-35#、-50#柴油不低于45℃,普柴资源则列于危化品范畴之内,目前来看市面上普柴资源在2018年底集中退市,故本次《目录》关于柴油部分的修改主要针对普柴退市后柴油危险品划分的再次说明,实质内容基本没有变动,因此预期政策落实后对柴油市场影响有限。

首先从加油站或柴油终端企业方面来讲,主流柴油产品按此《目录》虽然不属于危化品行列,但柴油经营相关单位因经常与汽油、-20#及以下牌号的柴油一起流转运输及储存,一般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再出细则,对成品油市场进行更严格的统筹管理,因此-10#以上柴油资源大多情况下默许在危化品行列,政策上的“上松下紧”保证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从流转运输方面来说,柴油因为闪点很高,一般是比较安全的,但是柴油依然还是属于“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不管水路、道路还是铁路,都按危险货物来定性。危险品运输必须是合格的专业车辆,并在车辆所在地交通部门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因此在节假日内柴油运输车辆在部分地区高速道路的通行依旧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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