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被一男子强行侵犯(农妇被一男子强行侵犯)

这件事发生在2018年,安徽某地【案例再现】,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农妇被一男子强行侵犯?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妇被一男子强行侵犯(农妇被一男子强行侵犯)

农妇被一男子强行侵犯

这件事发生在2018年,安徽某地。

【案例再现】

事情的主人公叫黄小妮(化名),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非常的勤快,人长得也漂亮。她的丈夫外出去上海打工了。她一个人操持着家里大大小小的事。要照顾家里的老人和孩子,还要忙地里的农活,丈夫只有在秋收农忙时才会回家一起干,剩下的的时间都是黄小妮在地里忙着。虽然很辛苦,但是她也乐在其中,每天勤勤恳恳,面朝黄土背朝天,就是为了让孩子以后不想自己这么辛苦。

一天下午,她像往常一样到地里去除草,顺便自己背着手动的喷雾器打除草剂。这一干就是一下午,眼看着天就要黑了,邻居喊他回去,她也就答应了一声,闷头继续干着。黄小妮想把这块地剩下的一点地打完药再回去,于是手下加快了速度,又干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全部干完了,这时天也全黑了。黄小妮就收拾好东西,本着喷雾器回家了。

黄小妮家的地离家里还有一段距离,回去的时候要路过一条干涸了的河。这天晚上,黄小妮路过这条河沟的时候,突然从里面蹿出来一个人,抱住了黄小妮。黄小妮一时不察,就被他拖进了河沟里面。

黄小妮拼命挣扎,这才看清楚,这个人原来是村里的李小军,是一个光棍,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他看黄小妮一个人,男人不在家,就起了邪念,知道她最近都在地里除草,就跑过来想调戏一下她,没想到她干这么晚才回家,看着天已经黑了,四下无人,便将黄小妮拖到了河沟里。

李小军压在黄小妮的身上,撕扯着她的衣服,想要侵犯黄小妮。黄小妮毕竟是个女人,虽说经常干农活有的力气,但还是反抗不了。在纠缠中,黄小妮摸到了喷雾器上的软管,拿起管子缠到了李小军的脖子上,顺势勒住。李小军被勒住后,拿手拼命地捶打黄小妮,黄小妮怕他挣脱后对自己不利,于是忍痛使劲勒住,一直到李小军没有了动静。

黄小妮起身一看,李小军躺在那一动不动,黄小妮踢了他几脚,还是没动静,上前探了探,发现李小军已经没气了。黄小妮吓坏了 ,匆匆忙忙地跑回了家,饭都没吃,就躲在房间里面去了。

第二天,村里就有人发现了李小军的尸体,马上报了警。看到警察都来了,黄小妮很是害怕,就主动找警察交代了所有的事情。警方就将黄小妮进行了刑事拘留,带回去进行讯问。

【以案释法】

很明显,黄小妮是在被李小军侵犯后采取的防卫措施,从而导致李小军死亡的,那么对于她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呢?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正当防卫。


【知识链接】

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要满足以下5个条件

起因上:必须存在不法侵害

这里所说的不法侵害一般都是人所造成的,必须有不法侵害才能防卫,如果没有不法侵害就不能认为是正当防卫。

eg:张三走在路上,树林中突然跳出一壮汉,张三以为他要对其不轨,二话不说,捅其一刀,后发现壮汉想问路,那这样就不是正当防卫。

时间上: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

这里所要求的时间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也就是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如果不法侵害没有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就不能防卫。

eg:张三给李四打电话要求李四下周一给其准备20万元,否则杀了李四,李四先下手为强,冲到他家,杀死张三。这样就不是正当防卫,叫事前防卫;张三将李四身上20万元抢走,过了几天之后,李四又遇到张三,又将钱抢了回来,这样也不是正当防卫,叫事后防卫。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均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象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这里所说的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人本人,也就是只能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不能针对其他人。

eg:张三追杀李四,李四将其儿子抓到手中,威胁张三,再往前一步便杀死其儿子,这样也不是正当防卫。

意图上:有防卫的意图

这里所说的防卫意图指的是必须有制止不法侵害的意图,如果不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那就不构成正当防卫。

eg:小明和同事小王有仇,想他先对自己动手,自己再以正当防卫的由头杀死小王。于是每天通过吐口水、辱骂的方式想要激怒小王,终于小王生气朝小明动手,小明掏出准备好的刀将其刺死,这样小明就是为了杀小王,而不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不是正当防卫。

限度上‬:没有明显超出必要的限度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的过程中没有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则构成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仍需负刑事责任。

(注意:对于防卫过当,只是一种量刑情节,不是一种罪名,一般对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eg:张三在公交车上偷走李四媳妇发给李四的月零花钱50元,李四异常生气,就将张三连捅数十刀杀死,这样就不满足限度条件,不是正当防卫。

对于正当防卫而言,必须要满足以上五个条件才能构成,缺一不可。

举个例子:张三追杀李四,李四实在跑不动了,奋起反抗,拿刀刺伤张三,这样就是正当防卫,张三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在正当防卫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无限防卫权。也就是说有下面这些情况的话,被侵害人可以无限度的防卫,不用管限度的要求,简单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只需要满足前面四个条件即可。

【无限防卫权】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g‬:张三追杀(或强奸)‬李四‬,李四将张三‬杀死‬,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正当防卫的一些问题,我们再带入上面的案例来看,黄小妮的行为明显是构成正当防卫的,因此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案子中,公安机关在侦查清楚后将案件移送给了检察院,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查了整个案件之后也认为,黄小妮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小路说法】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绝不会缺席。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法律不会允许任何特权的存在,因此,大家在遇到问题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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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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