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妇女犯法吗(扬言报复就能如愿不离婚)

作者:马青湖南女子宁某从2016年至今,5年4次起诉离婚都没有成功,判决理由总是夫妻二人感情没有破裂然而,男方陈某不仅赌博还家暴,公然殴打、威胁宁某及其家人,法院两次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陈某家暴;禁止陈某骚扰、跟踪、接触宁某及相关近亲属,可就是同一位审判长,仍然坚持以“为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以不离婚更为适宜”为由,再次驳回了宁某的诉讼请求宁某今年3月发起了第五次离婚诉讼,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家暴妇女犯法吗?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家暴妇女犯法吗(扬言报复就能如愿不离婚)

家暴妇女犯法吗

作者:马青

湖南女子宁某从2016年至今,5年4次起诉离婚都没有成功,判决理由总是夫妻二人感情没有破裂。然而,男方陈某不仅赌博还家暴,公然殴打、威胁宁某及其家人,法院两次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陈某家暴;禁止陈某骚扰、跟踪、接触宁某及相关近亲属,可就是同一位审判长,仍然坚持以“为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以不离婚更为适宜”为由,再次驳回了宁某的诉讼请求。宁某今年3月发起了第五次离婚诉讼。

这次她能离得成吗?理论上可以。今年实施的《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可理论能成为现实吗?宁某前几次离婚诉讼,按当时的《婚姻法》,理论上也应该是离得成的。在法律规定的五项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宁某和陈某的婚姻至少符合其中两条:实施家庭暴力,以及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的恶习,有派出所的处罚为证明,当地人接受采访时说“他除了喜欢赌博,没什么不好”,也说明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至于家暴,女方有伤情报告,有派出所处罚证明,有法院的两次人身安全保护令为证。法院一方面“禁止陈某骚扰、跟踪、接触宁某及相关近亲属”,一方面又不准宁某和陈某离婚,这是什么诡异的逻辑?

离婚官司难打是社会公认的,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就判离的少之又少。离婚调解是必经的步骤,“感情是否破裂”也总是很难证明。但难到此种程度的,还是让人瞠目。陈某对宁某的暴力威胁已经赤裸裸到肆无忌惮的地步,他公然在法院门口抢走宁某的身份证件和手机;在庭审期间,带了人去抓宁某,发现她不在律师的车里,就拿扳手砸了律师的车;还曾追上宁某的车,把她拖下车致其受伤;向宁某及其家人发送的恐吓信息中,明确说自己“贱命一条,做出一抵多的报复”,甚至还曾暴力伤害宁某的父亲与弟弟。

婚姻不能是通向恐惧的,家是每个人最后的安全堡垒,这是全社会的共识。如果这样千疮百孔的婚姻还需要捏合,这样的夫妻感情还不算破裂,是否太过荒唐?社会总是劝告家暴受害者要以零容忍的勇气去抗争,可是,当宁某三番四次向法律求救时,当地司法机关却劝她“以和为贵”。不排除宁某前几次离婚时“证据不充分”,但婚姻是双方的事,如果一方坚决不肯过下去,再三提起诉讼本身就是感情破裂的证明。感情破裂的“破”,不能是鱼死网破的“破”。

目前,尚不可知当地司法机关是出于什么缘故认为这段婚姻还有存续的价值,这当中又是否有对“报复”的担忧。陈某的恐吓,不仅是针对宁某及其家人的,更是针对社会和司法的。当派出所和法院这样的强力机关都拿陈某毫无办法,任由行政处罚失去威慑,人身安全保护令失去效能,那么,“社会安定”又从何谈起?牺牲宁某的合法权益,一再让威胁得逞,就会变成对不法者的纵容,这正是此案引爆舆论的关键之所在。

面对恐吓,宁某没有屈服,一直在法律框架内寻找解决路径,这既说明她的勇敢,也说明她并未失去对法律的信任。现在,此案已经得到当地高院和妇联的关注和介入,相关部门应拿出更智慧的措施和更有力的态度,来回应宁某的求助,也回应公众的呼声。(马青)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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