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教育信息(一周热点网评)

“让公共文化服务真正姓‘公’”系列评论

之一:“农民不爱看电影了”是个伪命题

如今,农村群众的经济条件、生存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更多农民正在走出农村,逐渐与城市融合,见识已今非昔比,对文化生活的要求自然也是与时俱进。以前,大多数农民都对电影不甚了解,现在,很多人知道3D、IMAX,并且在影院切身体验过现代的观影模式。他们也渴望像城市人一样,在舒适的环境中欣赏国内外大片。而组织方却忽视了农民的真实状况和需求,拿一些过时的、不接地气的作品给农民看,受到“冷遇”成为必然。

今天,中国的电影产业与上世纪90年代早已大不相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最新数据显示,中国电影银幕已超过4万块,跃居世界第一。然而,又有多少块大荧幕是属于农村的?》》》全文

之二:大学操场,以后你还敢“任性”收费吗

国家鼓励并支持学校操场向公众开放,“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补助”。其实在普通人心里,学校操场一直就具有公益性、开放性,是人们选择进行体育锻炼的一个免费场所。不过,大学操场开放进行收费管理,其实也并无不可,毕竟开放的操场也有日常维护、管理等问题,但这个收费不应该“任性”。

一旦收费,涉及到公众切身利益,就应该慎之又慎,在既能满足人们需求的同时,又让人们都用得起;同时也应该保证程序公正合法,并充分接受监督和检验。在制定收费标准前,有必要开展可行性研究,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从收费标准的公布到实施,也有必要留出足够的时间,作为施行新标准的过渡期和公众的适应期。》》》全文

之三:公共文化服务别沦为“桌上的花瓶”

提起你熟悉的业余文化活动,首先想到的是啥?是每天在广场上定时“嗨”起来的广场舞,还是社区里种类繁多的兴趣班?抑或是图书馆里的免费借阅,博物馆里那些声情并茂的故事讲述?仔细想想,应该还有更多。

老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在不断丰富,但有些现象却不得不引起注意:与各地火爆的收费兴趣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免费的公益型文化娱乐场所却显得有些门庭冷落,上座率欠佳、利用率偏低,甚至一些诸如绘画、象棋、歌舞等本应很具吸引力的文体活动项目亦是如此。明明有现成的、可无偿享用的文化大餐在那儿,老百姓到底为啥宁可花钱去培养兴趣?》》》全文

“文山会海”重出江湖,咋办?

文山教育信息(一周热点网评)(1)

殷建光

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不断深入开展,“文山会海”现象总体得到有效遏制。不过,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近期在全国多地调查发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工作作风产生的“文山会海”现象,在部分地方有反弹迹象。

在有些地方,“文山会海”表现为折腾会、冗长会、会传会过多、过滥,这不是工作需要,而是在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出了问题。不动脑子、只会传达;不想办法,只请领导;不下基层、只会高高在上;不搞调查研究,只看汇报材料;不讲求实效,只喜欢围坐空谈。长此以往,耽误了时间,浪费了精力,与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背道而驰。

对此,我们应该也必须予以重视,坚决遏制。一要认真学习并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真正涵义,从思想意识上强化再强化。二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避免“虚落实”、做“表面文章”。三要形成科学高效、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建立落实各项政策举措的全新工作机制,用实干落实,用业绩说话。为切实转作风、促落实并保持成效,有必要在考核上形成正确导向,不以召开会议、编发简报、下发文件的数量作为落实工作部署的重要依据或指标,而要建立以办了多少实事、获得了多少实效、节约了多少时间和资源为主的考核评价制度。

“文山会海”是官场陋习的死灰复燃,是形式主义、官僚作风的再次发作。杜绝陋习,纠正不正之风,就要坚持不懈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永不放松,脚踏实地、久久为功。

现在,正值年终岁末,我们不妨打一个移“山”填“海”大会战,对2016年一些地方的“文山会海”进行清算,卸掉包袱,轻松进入2017年。》》》全文

为权力的笼子再加几个“结”

陈娜娅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加强从严治吏,就要让领导干部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加强调“内部净化”和“内部约束”,更加突出执政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可以说是从顶层设计上为权力的笼子加了几个“结”,把权力的笼子扎得更紧。

扎紧权力的笼子,是我们党自我改革的彰显。自我改革不仅需要壮士断腕的决心,更要明确其重要性并始终保持清醒认识。近年来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都在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靠的正是“不断自我革新”、“拿自己开刀”的勇气与恒心。

拿自己开刀,先要拧紧思想“总开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有些领导干部嘴上念着党章,墙上挂着党纪,背地里却做出滥用权力、贪污腐败的种种勾当,这正是“总开关”不紧、“压舱石”不牢的直接表现。一个没有正确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的领导干部,无法打心底里认同党纪党规对自己的约束和监管,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的状况自然在所难免。要避免“权力入笼”沦为“作秀”,首先要从思想出发,以思想建党的有效性推动“铁规”精准发力,禁令真正生威。

拿自己开刀,还要强化制度“硬约束”。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由坚强的制度来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从顶层设计上持续推进,出台或修订了50多部党内法规,超过现行党内法规总数的三分之一。此次《准则》和《条例》的出台,又再度释放出制度治党的强烈信号。只有使制度的约束力越来越强,权力的任性度才会越来越小。

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严治党,需要党内党外共同努力,但根子在党内,源头在自身。只有从党内严起、把自己管牢,权力才能走得更稳,用得更好。》》》全文

点亮希望之灯 让教育更公平更有活力

杨朝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国家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在著名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里,哥哥孙少安对弟弟孙少平这样说:“这家里只要有一个上学的,这个家就有希望。”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流动的渠道,承载着人们对“知识改变命运”“读书有用论”的价值认同。然而,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教育资源的失衡,不可避免地会影响教育公平的实现。“出身越差,上的学校越差,找的工作越差”,这样的“下沉螺旋”,让“寒门难出贵子”成为一种尴尬的现实。

要改变这种现实,教育公平必不可少。这不仅是实现人生起点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基础和最有效途径,更是寒门子弟摆脱宿命化和定型化人生、突破贫困代际传递的希望所在。不论是增加老少边穷地区的教育投入,还是继续提高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抑或是保障残疾少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都要按照平等的原则补偿由各种自然的或社会的偶然因素造成的不公,用区分性、差异化手段达到教育公平的目标,给寒门子弟更多改变命运的机会。

一个职业分工合理的社会,需要的不仅仅是学术型人才,还有大量的技能型人才。当下的现实却是,职业教育遭受了某种意义上的标签化、污名化,成为一些学生的“无奈选择”,出现“宁做小白领,不做大蓝领”的偏颇想法。因此,迫切需要人们在教育理念上“革新”,也亟需国家大力发展应用技术类和特色院校,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先进制造、服务业等急需人才。只有让技能型人才既在市场经济中有好的机会和待遇,也在社会评价体系中得到更多的尊重与认可,才会有更多的学子愿意选择职业教育。

同时,在一个改革和创新的时代里,教育教学也需要更多的“源头活水”。一方面,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让教师实现“体面劳动”,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和尊严感,吸引一流人才从教;另一方面,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革教育教学考评机制和招收录取机制,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激励学生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当今世界已经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扩大教育合作开放是打造命运共同体的需要。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办法,提高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探索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差别化扶持;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不仅有助于实现教育资源均衡,也有助于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教育事关国计民生。通过改革创新释放利益空间和发展空间,让教育更加公平、更有活力,有助于促进纵向社会流动,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全文

观象台:新型农村社区成“面子”,惠农还是毁农?

徐 可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中央大力推行的一项惠农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其目的在于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让农民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更有获得感。但一些地方却在建设新农村社区时贪大图快,占用大量耕地,浪费巨额资金,让百姓不堪重负。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2013年以来河南省有1366个新型农村社区停建,直接损失600多亿元,“惠农工程”成烂尾。

河南省样板社区“锦和新城”是该省最大的新型农村社区,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全省几乎所有的县区都来学习参观过。”但在调查时映入记者眼帘的却是空荡荡的小区中杂草丛生,其间是一些村民在空地上晒玉米、放羊。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这地方过去都是好地,一季能打1000多斤麦,现在楼盖好了没人住,地却都荒了。还有村民反映,买房上楼其实是他们的无奈之选,而且为了从老房子搬到楼上不仅花光了家里存款,还欠下一屁股债,根本高兴不起来。

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本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但却让老百姓没了土地又欠债,如此苦不堪言,到底是为啥?当地干部道出个中原委: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大体思路是通过招商引资建工厂,农民变成工人,搬出农屋住楼房。但由于“工作催得太紧,鼓点敲得过密”,招商引资的步伐又跟不上,只好跨过前两步,直接盖楼。同时,不少干部为出政绩,纵容甚至默许开发商违法违规建设。

盲目“加快推进”,后果很可能会是“贪功冒进”,如此的“惠农”工程,不啻为“毁农”工程。

目前,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其他一些省份和地区也存在很多形式主义和不切实际,一些地方为兴建集中社区,不考虑农民土地分散等情况强行令其搬迁上楼;为寻求乡村建设所谓的整齐划一,不惜破坏原本独具特色的乡村风貌;为贪大求快、提高政绩,不惜脱离实际地“飞跃式”发展等。

修马路、盖楼房、建小区,扩绿地,这或许是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考虑,但这所有的一切,都应该以农民的生活实际和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而不应该从地方政府和某些官员“政绩”角度考虑。否则就成了好大喜功和劳民伤财。

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其实才是农村工作的正确打开方式。住房只是“面子”,农民更多看中的却是“里子”,这个“里子”包括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道路,包括农村的教育、医疗、养老服务,包括能否不用出村打工就能实现全家的丰衣足食等,这些需求都是真实而接地气的。与之相比,那些大拆大建起来的小区、楼房其实更像是一些地方政府用来装点门面的空架子。如此的一拍脑门,蒙受巨大损失的是国家,感到切肤之痛的是农民。

进入21世纪,“三农”工作依然是中央工作的重中之重,从2004年到2016年,中央连续13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凸显了“三农”工作的重要地位。如何将中央的那些利好政策真正落实到百姓头上,还需要有关地方和政府部门放慢速度、冷静下来,从农民的需求、农村的实际出发,让每一分惠农资金花在实处、花到正处。

建设美丽乡村,最终目的是要造福农民,知道这一点,农村的很多工作应该也就能找到方向了。》》》全文

观象台:为什么不是所有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

李洁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240条规定的“偷盗婴幼儿”。而根据刑法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简单地说就是,哄骗拐走婴幼儿按“偷盗”论处,最高可判死刑。

——各方观点

部分媒体、网友对该司法解释拍手叫好,认为“严惩哄骗拐走婴幼儿体现公平正义”,“反映出司法对婴幼儿权益的特殊保护,有助于减少骨肉分离悲剧的发生”。

但是也有人质疑,“为什么不是所有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

早在去年,朋友圈关于“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的话题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是中国人就转”、“是妈妈就转”等类似的文章在朋友圈中刷屏,瞬间点燃一大群妈妈们的激愤:我们决不能容忍这些没有人性的人活在世上。

此次司法解释出台后,有部分网友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有异议,认为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应该对人贩子执行死刑,否则不足以震慑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

——事实

实际上,近年来,国家对人贩子明显加大了惩处力度。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全国法院审结相关案件618件,判处刑罚1107人。2015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853件、判处刑罚1362人,较2012年下降50%以上。

而人贩子被判处死刑,也有诸多案例。

2016年1月,河南郑州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拐卖22名儿童的罪犯谭永志依法执行死刑;

2014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对拐卖三十多名3至10岁男童的蓝树山依法判处其死刑。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目前,蓝树山已被执行死刑;

2012年6月,公安部督办的云南蒋开枝重特大拐卖婴儿犯罪案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庭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蒋开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辑有话说

电影《亲爱的》、《失孤》上映时,很多人几乎是哭着离开电影院。“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看到那些被弄残在街头乞讨的儿童的照片,那些因丢失孩子而痛彻心扉的家长,有谁不会对拐卖儿童者义愤填膺?而“对所有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这样的声音,实则隐藏着人们的不安、恐慌、无奈和难过。

然而,“严刑峻法”固然可以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却并非万能。犯罪分子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应该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简言之,就是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罪刑相称。不应该一刀切、所有的人贩子都判处死刑,而应该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做判断。

拯救被拐儿童,杜绝悲剧发生,法律为我们提供了武器,还需要公众、媒体、社会组织、政府齐力作战。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当行动起来,而非只是在社交媒体上点几根蜡烛祈福,说一句“孩子,一路走好,天堂没有痛苦”。》》》全文

强调市场主导是老龄产业发展的重大利好

吴 帆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部署。

《意见》对我国当前养老服务业的现状、问题与挑战作出了准确判断,对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方向作出了明确定位和工作部署。《意见》的出台,无论是对于期望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投身养老事业发展的机构与专业人员而言,还是对于希望通过市场获取具有不同需求且有质量保障的养老服务的家庭和个人而言,都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意见》有四个鲜明特点:一是强调市场主导。《意见》的重点在于放开市场,将养老服务纳入市场运行的大环境,尊重市场规律,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减少行政干预,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二是加强政府监管。《意见》要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但由于养老涉及到基本民生,因此加强和完善政府的监管和规制非常重要。《意见》提出的诸如健全评估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等一系列制度安排,都有利于在全面开放市场的同时,实现政府的有效规制与监管,避免养老服务产业的不良运行,保护需求方的利益。三是建立系统的配套支持。养老服务产业的市场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完善财政支持和投融资政策等都是养老服务产业市场化不可或缺的部分。只有配套支持政策完善了,养老服务产业才能真正实现市场化。四是扶持重点服务领域,保障优质的服务质量。对于目前养老服务领域中亟待补齐的短板,如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等,都在《意见》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通过推进“互联网 ”养老服务创新、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促进老年产品用品升级等具体措施保障优质的养老服务。

《意见》出台意义重大,关键是落实,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潜在风险的积极防范。如何按照《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在操作层面让《意见》全面落实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一方面,需要加强对《意见》的深入学习和理解,制定更为细化的实施举措,让养老服务市场中的各个利益相关主体,即作为服务供给方的养老机构、作为服务需求方的个人和家庭,以及作为监管方的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能够实现对《意见》的充分理解,达成共识,尽快开展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在按照时间进度具体实施任务安排时,相关部门也要对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和问题作出充分的预判和应对,对于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及时发现、及时纠错,防微杜渐。

同时,我们还面临一个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虽然《意见》主要指向于养老服务产业的市场化,但中国当前及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老人照料恐怕主要由家庭来承担。如何加强对家庭养老的支持,也是相关养老政策安排需要进一步考虑的内容。(作者系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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