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被占轮胎放气属于什么罪(无意占用邻居车位)
12月24日22时许,十堰市东岳分局南区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赵先生报警,称邻居张先生将其车轮胎气放了,请求帮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了解,张先生于2011年搬来,当时小区没有停车位且道路崎岖不平,于是自费平出了一小块地方作为自己的停车位。赵先生于2016年搬过来,对于这件事情并不知情,但经常见张先生的车停在那里,自己平日都将车停在其他地方。
据张先生说,今天赵先生车的车身有一半在自己的停车位上,导致其无法停放车辆,就在楼下喊了几句“是谁的车停错车位了?”见无人回应,一气之下就把赵先生车的左侧轮胎气放了。赵先生在楼上听到声音后下来,发现张先生站在自己车旁,随后发现自己车胎的气被放了,两人因此发生争执。
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遇到纠纷要采取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双方均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张先生表示第二天早上就联系汽车修理店,将赵先生的车胎气补上。
民警在这里提醒大家,不要随意占用他人的停车位,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给双方带来危险,当意识到他人占用自己的停车位时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求助,遇事切记冲动。(通讯员 李诗瑶 张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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