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波事件前有没有成家(吴秀波事件与背后的)

周一商量选题时,跟编辑提及周末有一热点仍在讨论之中:吴秀波事件与“大房教”。编辑的回答让人忍不住为他单纯的脑回路鼓掌:“大房教?是说相亲要有大房子吗?”

“大房”当然不是“大房子”的意思,而是“正室”“正妻”之意,“大房教”信徒指的是那些站在正妻立场攻击第三者的人们。网络造词之风将这一司空见惯的现象再次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此番讨论始于吴秀波事件,因编剧六六的发声而“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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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六六的微博。

六六在这条微博之下回复网友评论道:“俩人今天下场就是活该……”“那时候三观不清,现在来装可怜。他闺女伤害人家正室这事,就算过去了是吧?”此后,六六还撰文谈及“大奶”和“小三”的区别,简单来说就是正妻真心为丈夫,第三者为钱。

“大房教”言论在中国当代婚姻舆论场中相当常见——“小三”作恶,有任何恶果皆为自作自受;“正室”利益不可侵犯,打“小三”具有天生的正当性。在吴秀波事件中甚至上演到无视法理的程度。而这套流行话语体系所隐含的权力关系更是令人心寒,令人不禁想发问,为何到今天,还会有女性以“正室”身份为尊?

“大房”

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残留物

虽然一夫一妻制已经施行多年,“正室”“大房”的提法依然普遍存在。话语即权力,“大房”话语背后的权力分配,与酝酿该词的中国古代婚姻家庭制度有无法割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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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史》,作者: 汪玢玲,版本: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1月

据汪玢玲《中国婚姻史》考证,中国母系社会时代主要的婚姻形式为“杂婚”和“血缘婚”。“杂婚”是最原始的婚姻形式,即无视血缘关系随意发生性关系;“血缘婚”指同辈兄弟姐妹之间可以结婚,隔代之间不可,在“血缘婚”制度下,男男女女都过着“多夫多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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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婚姻形式都可以从神话传说中找到踪迹,“感天受孕”体现杂婚制度;伏羲女娲兄妹结合,体现血缘婚制度。上图为伏羲女娲图,蛇尾象征交媾。女娲手执用于研究天象历法的“规”,一种说法称早期历法设立与女性经期有关;伏羲手执用于丈量土地的“尺”。

母系社会逐渐向父系社会过渡时期,出现了一妻多夫、一夫多妻的婚姻形态,即“多偶制”。此时普遍存在兄弟共妻、姐妹共夫的情况。慢慢地人们发现氏族内长期通婚,生下的后代不够健康,所以男子需要到其他氏族获得妻子,获得的方式为“抢”或者“买”。这样得到的妻子,通常只有一位,故出现了一夫一妻的“对偶制”。“对偶制”的一夫一妻,全然无当代婚姻的半分平等。女子是父母的财产,被“买走”或者“抢走”之后,是丈夫的财产。

据汪玢玲的婚姻史研究,父权制萌芽与对偶制几乎同时产生,丈夫拥有财富,需要有明确的继承者,因此妻子要严守贞操。丈夫的地位被无限推崇,如《仪礼》所言:“夫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为了承认丈夫的地位,还存在过一种叫“产翁制”的民俗,即女子生产后会被赶下床铺干活儿,丈夫躺在婴儿身边装孕妇接受邻里道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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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使女的故事》中,作为繁衍工具的使女生产时,主人家的妻子会同时假装生产。这种生产仪式与产翁制异曲同工。

在奴隶社会阶段(夏商时期),一夫多妻是少数奴隶主的特权。此时母系社会的影子还没有完全消除,商朝的部分妇女仍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如女军事家妇好。但到了周朝宗法制建立之后,女性彻底失去了母系社会时拥有的地位。宗法制下的婚姻为了稳定财产继承制度,开始划分妻妾,只有正妻嫡子有继承权,妾的地位如同奴仆,家庭等级秩序就此形成。对女子贞操的要求也逐渐确立。

后来封建社会的婚俗无论如何演变,女性附属于男性的地位、妻妾地位差距几乎没有改变过。古时如果丈夫无视妻妾的秩序,还会触犯法律。如《汉九律》规定“乱妻妾位”属于犯罪,清朝法律规定“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

那么“大房”“二房”的划分是从何而来的呢?这与古代建筑格局有关。“大房”为正妻所居,多在宅邸东侧。“二房”“三房”即为妾,但封建时期法律会限制男子纳妾数量,如《红楼梦》中的贾政按地位只能纳两个妾,这样一来妾室也有了地位高低之分。“二房”可以和“大房姐妹相称,地位略低于正妻,如嫁给贾琏的尤二姐;姨娘地位要差得多,如赵姨娘;通房丫头则连妾的名分都没有。

由此可见,“大房”“正室”等词诞生的历史背景赋予了它尊贵的含义,在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之下,“大房”意味着正统,意味着掌管妾室和家务的权力。“大房”同时也是家庭稳定的维护者,是秩序的象征,这些又反过来加强了“大房”地位的合法性。

“小三”与“渣男”

现代婚姻制度失败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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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2018)剧照。

在近期热播的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扬州通判盛纮在家“宠妾灭妻”,让妾室掌握管家大权,这在封建社会发生的可能性很低。在古代社会背景之下,是不存在“小三”和“渣男”一说的,有的男子虽然在外养“外室”(与男子同居但无任何名分的女子),会被家族认定为奇耻大辱,但“外室”的地位比“妾”还要更低微,不足以与“妻”抗衡,“妻”也没有资格问责丈夫“渣”。

所谓的“第三者”,是现代一夫一妻制的产物。而一般认为,受文化影响,男性出轨的概率要高于女性,“小三”和“渣男”的说法应运而生。五四运动之后,全国上下提倡妇女解放、自由恋爱,冲破传统礼法的西式婚姻缔结制度让某些遗老们气得直道“人心不古”。但当时以爱情价值为先的恋爱观,随着社会的发展还是回归到“门当户对”的婚姻之中,我们需要无奈地承认,家庭依然是生产功能为先,情感价值随后。现代一夫一妻制一方面提升了女性的地位,另一方面也因为更为自由的制度,为婚姻的不稳定性埋下了种子。

如果封建遗老能活到今天,也许会气得吹胡子瞪眼,礼教森严的时代,“外室”怎么可能与妻子一争高低,甚至赶走妻子取而代之?而现代婚姻制度下一切都成为了可能,“外室”拥有了新的名字,好听点的叫“情人”,中规中矩的叫“第三者”,难听点的叫“小三”“二奶”。

一种流行观点认为,“第三者”是现代婚姻制度失败的产物。记得大学时上小说鉴赏课,老师说你们都还年轻,所以对忠贞的爱情还抱有幻想,然而人到中年,出轨是一种很正常的欲望。她举了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带小狗的女人》为例,两个普通人发生了婚外情,与虚伪的社会相比他们的感情是发自内心的,二人头一次体会到“爱”的滋味,同时也为此苦恼——

他们觉得他们的遇合似乎是命中注定的,他们不懂为什么他已经娶了妻子,她也已经嫁了丈夫……他们商量了很久,讲到应该怎样做才能摆脱这种必须躲藏、欺骗、分居两地、很久不能见面的处境。应该怎样做才能从这种不堪忍受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呢?

“应该怎样做?应该怎样做呢?”他问,抱住头。“应该怎样做呢?”

《情妇:关于女性第三者的历史、神话与释义》,作者: 维多利亚·格丽芬,译者: 张玞,版本: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2002年1月1日

“第三者”是现代婚姻制度的牺牲品,外遇的出现是因为婚姻中出现了问题——缺乏交流、持续争吵,而情人(且多为情妇)成为了“替罪羊”。这是维多利亚·格丽芬在《情妇:关于女性第三者的历史、神话与释义》中引述的观点。在前几年大火的日剧《昼颜》中,我们也能看到此类观点的痕迹。家庭主妇笹本纱和与生物教师北野裕一郎陷入婚外恋中,二人的婚姻均出现了问题,后来女方成功离婚,男方因为妻子过于强势无法离婚……当年追剧时在网上经常能看到类似的留言:“三观被刷新了……”“为什么我会被婚外情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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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剧《昼颜》中上户彩饰演的笹本纱和与斋藤工饰演的北野裕一郎。

然而“第三者原罪论”支持者在此坚持捍卫婚姻的稳定性,认为《昼颜》之类的作品美化婚外情、用“真爱”为偷情洗白。他们厌恶这种真爱至上不顾家庭伦理的价值输出,厌恶打着纯爱的幌子来掩饰内心的怯懦。每个角色都没有担当,既没有勇气彻底离婚与爱人在一起,也没有足够的责任感维持家庭关系、对伴侣负责。

从中不难看出一夫一妻制婚姻中存在的情感自由与稳定性之间的矛盾,当出现问题之时,是选择自我还是选择责任。所以与其说“第三者”是现代婚姻制度“失败”的产物,不如说它是自由婚姻制度“不稳定性”的见证者。

而婚姻不稳定的原因有很多,除了上文提及对“爱”的需求之外,还有很多原因与“利益”二字捆绑。后者也是很多影视剧着重呈现的对象,如今天成为网络表情包素材库的《回家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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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诱惑》(2011)剧照。男主洪世贤被戏称“史上活得最清新的渣男”。

“大房”打“小三”

以“正室”为尊的心态背后,藏着什么?

在“大房教”话语体系下,两种婚姻体制的产物发生了正面冲击:“大房”作为传统秩序的代表和家庭稳定的象征,对自由婚姻制度下诞生的不稳定因素代表“第三者”发起攻击。这场攻击也体现了现代婚姻体制内,自由与稳定性的矛盾之所在。

它表面上维护的是现代婚姻平等的一夫一妻制,维护妻子的正当权利,但这恰恰是妻子与丈夫地位不平等的体现。

如果夫妻双方地位是平等的,那作为破坏婚姻契约的过错方,丈夫才该是直接责任人,妻子应该向丈夫追责,而不是“喊打小三”。而以“正室”自居、为不择手段打“小三”赋予正当性的话语背后,是妻子将自己的身份价值依附于男性的结果——守住“正宫”之位,守住赋予自己“正宫”地位的丈夫,是妻子的“天职”;丈夫再“渣”只能在家里收拾,不能离婚便宜“小三”……

以“正室”身份为尊,对“小三”穷追猛打,“大房教”式女权所维护的女性权利,本质上是男性所赋予的。就像甄嬛走向高位利用的是皇帝的权势;《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中的庶女费尽心思嫁入豪门,成为伯爵府嫡子正妻,所获得的地位是丈夫给予的……在这些剧目中,女性之间争勇斗狠,万般算计。如果说宫斗剧、宅斗剧是受历史限制,展现男尊女卑社会之下女性的无可奈何;那在早已实现一夫一妻制的现代社会仍然上演“宫斗”“宅斗”戏码,以获得最终胜利、守住丈夫为荣,是否意味着有很多人的精神与思想,还残存于古代?

当婚姻出现问题时,“大房教”信徒所反思的不是感情本身,而是将矛头指向“第三者”,以维护婚姻的稳定。这种稳定是一种虚伪的稳定,貌合神离的稳定,并且是以牺牲个人生活质量为代价的。这在现实中有太多例子了,如“且行且珍惜”夫妇。

与对“小三”态度相对应的,是社会对“大房”的要求。“大房”要有“大房”的范儿,要镇得住家,退得了小三,守得住丈夫,在丈夫出事的时候要维护夫妻二人的体面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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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视》作者:(意)阿尔贝托·莫拉维亚,译者:沈萼梅、刘锡荣,版本:译林出版社2014年2月

也许“大房教”的存在,正印证了婚姻制度与社会经济制度千丝万缕的联系。女性将自己困于婚姻之中,通过打“小三”泄愤,却不与出轨男性正面相抗,不直面自己的感情困境,实在是有太多无奈——维持家庭稳定和养育下一代的责任压在肩头,如何能随自己的意愿,说离就离呢?只能退而求其次,打退小三,稳定婚姻。

可是当代女性,真的没有别的选择了吗?

在英剧《福斯特医生》中,发现丈夫出轨的女主角也经历了一番“恶战”,她收集证据、分割财产、在第三者的父母面前揭露一切。在第一季的最后场景中,女主角看着前夫与他的新婚妻子,露出了释然的微笑;广场上有人突发疾病,身为医生的女主角紧忙前去救治……结尾一系列慢镜头不如很多电视剧“爽”,但它体现了现代女性面对出轨的一种积极的解决思路——女性的价值从来不是被男性所定义的,可以从职业中获得;婚姻的目的不是留住丈夫和维持稳定。

而对于那些伤害你的人,穷追猛打何尝不是对自己的二次伤害?就像电影《消失的爱人》中,女主为惩罚出轨的男主自导自演了一场绑架案,最后将丈夫留在了身边,却永远过起了人前恩爱、私下两相无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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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消失的爱人》(Gone Girl 2014)剧照。国内曾出版原著中译本《消失的爱人》(译者:胡绯;版本:中信出版社 2013年6月)。

作者:榕小崧;编辑:西西;校对: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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