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发展历史(导致汉人习俗发生变化)
公元1368年,朱元璋推翻元朝统治,建立明朝,从蒙古人手中夺回了汉人江山。但是,由于蒙古人长期实行等级统治,在文化上汉化并不明显,反而汉人的生活习俗却明显受到了游牧民族的影响,尤其是中国北方尤甚。在以朱元璋为首的明朝统治阶层看来,这是关系到华夷之辨和重建社会伦理秩序的的大事。在社会习俗上拨乱反正,是稳固明朝统治的思想基础。
在此思想的指导下,朱元璋对社会习俗开展了一系列改革,重点在于重拾唐宋传统,摒弃蒙元所遗留游牧风俗,以示华夏正统。改革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一,重塑婚姻礼制
草原民族一直有收继婚的习俗,蒙古人也不例外。所谓的收继婚是指男人死后,他的老婆被兄弟甚至子侄收继为妻的一项制度。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弟收兄嫂或兄收弟媳;二是儿子收父亲的小妾;三是孙子收爷爷的小妾。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辈分全乱了。兄弟之间收妻还好一点。像父亲的妾虽然地位不比正妻,可对于儿子来说可是庶母啊,更不要说爷爷的小妾之于孙子了。这种情况是严重违背儒家传统礼制的,讲穿了也是不开化的表现。
明朝初年,北方地区收继婚已十分普遍。所谓
弟收兄妻,子烝父妾,上下相习,恬不为怪,其于父子君臣夫妇长幼之伦,渎乱甚矣。
朱元璋上台后针对此情况颁布法令,除了元朝统治期间已经形成的收继婚,严禁民间再行此事,规定
若收父祖妾及伯叔母者,各斩。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
第二,重塑丧葬礼制
草原上来的蒙古人本以放牧为生,居无定所,对丧葬一事并不重视。贵为成吉思汗这样的大人物,死后也不过是挖个大坑埋了,然后填上土用马踩实完事,什么坟墓、墓碑什么的统统都没有。铁木真如此,一般人家就更不用说了。所以,草原民族基本上就没什么丧葬之礼可谈。
受此影响,元末明初的中国民间对丧葬一事也淡薄了许多,经常发现死了人却没有亲属去埋葬这样的情况。于是,朱元璋规定自己的军队遇到暴露在外的尸骨必须予以掩埋。汉人的传统是讲究入土为安,而且是全尸为上。但是,在蒙元的统治下,浙西等地区出现了火葬和水葬这样的形式。火葬,意味着要焚毁尸体,水葬则意味着要将尸体扔入水中。这两种丧葬方式与中国传统理念完全不符。
朱元璋下令严厉禁止火葬和水葬行为,并规定:
“敢有徇习元人焚弃尸骸者,坐以重罪”
同时,朱元璋大力提倡厚葬,恢复了中国传统的结庐守墓和守制三年的传统,并依照唐宋习俗制定了一整套丧葬制度。
第三,重塑衣冠礼制
在中国古代,对衣服、帽子这套东西是十分重视的。但是,在元朝统治下,衣服的样式有了明显改变,男人的衣服是裤褶窄袖,辫线腰褶,女人的则是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透露出的特点是衣服窄小,与传统汉服的峨冠博带完全不同。
面对这个情况,朱元璋仍旧是一个字“给我改”,下令衣冠全部恢复唐宋旧制,对官员、士人、庶民各色人等的穿着式样,衣服材料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绝对不允许逾越。而且,对房屋建造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如规定平民百姓房子不得超过三间,不得使用斗拱结构,也不能刷彩色。
重塑衣冠礼制,其目的在于恢复中国传统的等级秩序,在社会层面重建儒家仪制。
朱元璋重建社会风俗,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似乎有点小题大做。但是,社会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明朝建立后,朱元璋要体现“恢复中华”的成果,势必要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去“蒙元化”,展现汉人的主体性。从这一点上看,朱元璋的动作对于汉民族文化的保存和发展无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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