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传销真相(恐怕你无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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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政府大力打击传销组织的非法活动,屡屡破获传销活动的新闻也经常刷屏,可是为什么传销却越来越多?恐怕你无法想象,传销离你有多的近。或许你的家人、朋友、同事或你也曾是一名受害者。
★一个朋友刚毕业来到了广州,在招聘市场找工作,有一个单位录用她,并把她带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让她与其他人关在一起同吃、同住,不许她离开。每天早上都对她进行洗脑式培训,要求她拉人、拿钱。朋友在那边呆了两天,觉得这家公司很奇怪,就趁一个没有人注意她的机会,偷偷溜走了。出逃后,她才明白那个单位就是传销组织,她庆幸她当年意识得早。
“WV梦幻之旅(World Ventures)”相信很多人也听过,我被一个高中同学和一个同事分别邀请入会,他们说“注册缴纳520美元成为会员,‘WV梦幻之旅’会返还550美元的积分,推荐会员可以赚取佣金、旅游积分,边赚钱边旅游,可以免费的旅游。世界上会有免费的午餐?我不相信,婉拒了对方。当你能理智地去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它的经营模式就是在变相的传销。2017年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WV梦幻之旅”所属企业未在我国大陆地区登记,未取得旅游经营资质许可和直销经营许可,属违法经营。
2010年有一个同事被邀请去香港参加一个关于“亮碧思”产品的销售讲座,她对讲师说的一套套发财致富的营销模式深信不疑。她向亲戚朋友给钱入会,并拉了刚大学毕业的妹妹进去,同时又以做PART TIME名义诱骗同事去香港上课。据闻,她并没有因加入“亮碧思”而发家致富,反而债台高筑。2017年“亮碧思”传销案被深圳福田警方破获,涉案金额高达两亿元。
2017年的一天,我和十年没见面的一个同学相聚。同学跟我说她正在做一个环保事业,就是美乐家的产品,绿色无毒环保产品,在美国拿了很多认证,她自己也一直在用美乐家的产品,希望我一定要支持她,她说每月消费340元就可成为美乐家会员,如果推荐朋友购买美乐家产品还可以赚到佣金,有时还会有不错的礼品赠送。她是希望我成为她的下线。美乐家对外宣传是消费者直购系统,没有中间商,消费者直接从厂家购买,但商品价格却高于市售价格的几倍,其实推荐者就是中间商,其中的利润被上线层层剥皮,这种营销模式就是多级分销的新型传销。回家后,我婉拒了同学。
一个旧同事被她朋友邀请加入云集微店,说缴纳356元的平台服务费,就可以成为店主,不但自己可以在在云集微店上以相应的折扣自购商品,也可以邀请他人加入成为新店主,从中抽佣。旧同事看她朋友每天在朋友圈发布很多商品信息,她认为这种拉人头的销售模式和传销相似,拒绝了她朋友的邀请。云集微店的App销售模式被监管部门认为部分推广形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2016年杭州滨江区市场监督局开出一张958万元的“组织策划传销”罚单,这个在当时也炸开了锅。
2009年我被大学同学感情绑架,被邀请去参加了“生命动力课程”,体现了一下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课程。同学介绍说这个课程开发个人潜能,拓展人际关系,提高管理水平,重新规划职业,乃至“引领人生”,课程共有三阶段,每个阶段5天封闭式培训。生命动力课程学费是一个阶段比一个阶段高。整个三阶段课程基本上就是围绕着完成感召“3C”这个主题,意思是要学员感召自己的亲朋好友也来上课,并必须做到“让感召对象有意愿提升自己、完成作业、缴学费”。课程中,被感召者被称为“海星”,你会发现每个阶段“毕业”时,完成“3C”的海星都是学员们的配偶、亲人、同事、同学和下属。我见到有一个学员为了完成任务,自己掏钱让他大学同学体验第一阶段课程;有一个学员自己掏腰包,让公司的两名下属来参加课程;一个学员为了完成三个阶段课程,通过向他人借钱方式交学费。课程毕业后,有的学员感觉自己学成后得到了提升,学会了沟通,重新审视了自己和他人的关系;有的学员被严重洗脑不仅为机构义务“感召海星”,还辞去原有的工作,去当组长,享受被人崇拜的虚荣感;有的学员则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夫妻不合、父子不合、朋友反目。当时,我的家人极力反对我去上这个课程,我很庆幸被一位好朋友点醒,她发了一封详细分析这个课程“为什么是“精神传销”的邮件给我,在第三阶段我中途退学了。那个机构会组织一些慈善友爱公益活动,让学员和学员朋友一起参与,导致很多人被蒙蔽。据闻,目前这类精神传销机构已经被警方捣毁。
一个同学吃了康宝莱减肥产品,减肥成功后,他在同学群、微信朋友圈发瘦身前和瘦身后的各种照片对比,帮助康宝莱产品打广告。爱美的我,也想试试这个产品是不是这么神奇,可以减肥,便向同学打听这个产品。同学跟我说,他每天早上吃康宝莱代餐做早餐,中午吃一正常正餐,晚上吃康宝莱代餐做晚餐,一天内要喝很大一瓶减肥水。如果不按照这样吃,就会反弹。他说成为会员购买会有折扣,如果介绍朋友购买会有相应的佣金。听后,感觉康宝莱就像传销,但碍于同学情谊,我还是买了两罐产品送给了朋友。2018年康宝莱(中国)保健有限公司因违法直销被河南省郑州市二十七区工商质监局查处,罚没金额573万元。
一个车友的好朋友在东莞参与了的一个传销活动,被传销组织关了进行洗脑,回来后就天天拉朋友买手表。车友劝了她朋友,她朋友不听,还说车友多管闲事,说她一定可以发财致富。车友为了朋友,很努力才把她朋友拉出火坑。
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越来越多,传销的方式也不断变换,有人利用“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电子商务平台”、“微店营销”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传销活动,我们大部分人对传销缺乏足够的防范意识,有人因为被高利诱惑,被各种形式的洗脑失去理智分析,甚至有人对传销的概念模糊,还停留在传销就是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的模式。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拉人头这种传销属于北派传销,以“人际网络”为主。新型传销,以自愿为主,不限制人身自由,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连锁营销’、‘纯资本运作’模式拉人骗钱,还会返还部分“入门费”等方式给予上当者更多甜头,这种传销属于“南派传销”。
传销为什么越来越多,且为什么它就存在我们身边这么近?现在社会的贫富差距变大,人们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每个人都希望能过比较优质富裕的生活,因此会逼着自己能赚到更多的钱,这时我们难免会迷失自我,变得浮躁。人性的弱点—贪婪,自我满足,盲目自信,传销组织很容易抓住那些爱幻想暴富的贪婪心理的人,从而把他们拖下水,这就是传销存在的根本原因。
目前,还有很多传销活动未被警方破获,但它们可能存在于我们身边,我们要了解更多关于传销的法律知识和防范传销的技巧来保护我们自己。很多人都知道传销不好,传销是什么,意识概念上是有一点模糊的。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就是是“庞氏骗局”。
我们如何识别传销?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一定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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