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的症状和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与治疗)
妊娠相关高血压的困境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与诊断
01 妊娠期高血压
-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的高血压。
- 两次测量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至少相隔6小时。
- 患者尿蛋白阴性,产后12周内血压逐渐恢复正常。
02 子痫前期/子痫
-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和蛋白尿,常伴有水肿与高尿酸血症。
03 慢性高血压
- 妊娠前或孕龄20周前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或产后12周后血压仍不能恢复正常。
04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子痫
- 妊娠前或孕龄20周前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并在妊娠过程中发生子痫前期或子痫。
注:ACOG 《妊娠期高血压诊断和管理指南》;ESC 《妊娠期心血管疾病管理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国际妊娠期高血压研究学会 分类、诊断和管理指南(2018)》
二孩政策带来更多高龄孕妇- 最佳的生育年龄应该是在23-28岁之间,随着年龄的增大,女性的生育能力有所下降,内分泌激素调节能力不足。
- 易危险因素聚集如肥胖、高血糖、高血脂等。
- 高血压。
育龄妇女在妊娠前可以有相对充分的准备!
- 妊娠前评估:血压水平、靶器官损害情况、正在应用的降压药物与疗效等。
- 妊娠前准备:改善生活方式(减重、限盐)。
- 鉴于妊娠早期适应性血液动力学改变,血压常常较妊娠前有所下降,建议妊娠前已接受降压药物治疗的孕妇应将血压控制在适当水平,避免因血压过低而增加胎儿畸形的风险。
- 调整降压药物
- 建议在拟妊娠前6个月开始改用硝苯地平和(或)拉贝洛尔控制血压。
- 妊娠前已服用噻嗪类利尿剂治疗的孕妇可继续应用。
- 经过以上两种药物治疗后血压仍不能降至150/100 mmHg 以下、或轻度高血压但伴有蛋白尿者建议暂缓妊娠。
- 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140/90mmHg。
- 发现血压升高,6小时后至少重复测量1次血压均增高者。
- 精神紧张
- 气候寒冷
- 初产妇年龄<18岁或>40岁
- 营养不良
- 体型矮胖者
- 子宫张力过高
- 高血压病家族史
01 降压目标及时机
- 一般高血压患者当血压≥140/90mmHg即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非药物干预。
- 当收缩压≥15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或出现靶器官受损时方考虑应用药物治疗。
- 对于血压明显升高但无靶器官损害的孕妇,将血压控制在150/100mmHg以下。
- 降压过程力求下降平稳,不可波动过大,且血压不可低于130/80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
02 治疗原则
非药物治疗适合于所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
- 限制体力活动
- 适度限盐
- 体重保持在合理范围
降压药物的选择——对于孕妇而言,目前没有任何一种降压药物是绝对安全的。
03 妊娠高血压的药物治疗原则
降压药物的选择
拟妊娠及妊娠全程禁用 RAS 阻滞剂
ACEI 、ARB 、肾素抑制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04 发生子痫前期和子痫先兆
- 及时到产科就诊。
- 产科医师和心血管医师共同协作控制血压。
- 同时采取镇惊止抽、镇静、促胎肺成熟等治疗手段。
- 由产科医师依据指南和临床评估后决定是否需要终止妊娠。
05 发生子痫前期和子痫先兆的血压控制
静脉用药
>拉贝洛尔
>尼莫地平
>尼卡地平
>酚妥拉明
>硝酸甘油
>硝普纳
关于硫酸镁ESC :硫酸镁用于惊厥发作和预防,但应注意硫酸镁会导致孕妇低血压和胎儿缺氧。
非用于降压。
ACOG :用于子痫前期
(推荐适当用硫酸镁预防子痫发作)
- 硫酸镁只建议用于重度子痫前期患者。
- 在胎儿具备生存能力之前不推荐给予预先管理。一产妇在分娩前后应及时给予硫酸镁。
- 产后的子痫前期并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严重高血压,应给予硫酸镁。
中华妇产科分会:
- 硫酸镁:是子痫治疗的一线药物(1-A);是重度子痫前期预防子痫发作的预防用药(1-A)。轻度子痫前期患者也可考虑应用硫酸镁(1-C)。
- 注意:血清镁离子有效治疗浓度为1.8~~3.0 mmol / L ,超过3.5mmol/ L 即可出现中毒症状。
- 使用硫酸镁必备条件:膝反射、呼吸、尿量,备葡萄糖酸钙。
- 妊娠期高血压相关疾病的病因和病理生理复杂,且不完全清楚,发病率高,循证证据贫乏,还需要多学科广泛深入合作。
- 不同学科领域对妊娠期高血压相关疾病管理关注点不尽相同,但共同的管理目的是延长孕龄,努力保证胎儿成熟。
- 非药物治疗有诸多顾忌。
- 目前没有任何一种降压药物对孕妇是绝对安全的,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选择药物时应权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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