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婚俗(沂蒙旧时婚俗传启)
沂蒙山区婚俗之三
问名
到了结婚年龄。两家开始议婚。男家“传启”。“启”此指书函。就是把男方的名字、年龄、生辰八字及属相用红纸书写工整,放在木椟里。由专人送至女家。女家收下启涵,置酒款待来人。再把应嫁女的名字、生辰八字、年龄、属相用红纸书写工整。放入来人的木椟内带回男家称做“回启”。这就是“问名”。
请期
传启后。男家便带礼物或钱财请批八字的先生选择吉日。此人根据双方启函内容选定吉日吉时过门。
根据女子的属相选定出嫁的月份。根据女子相应属相的月份出嫁者称为“大利月”。不按相应月份出嫁者,谓之“小利月”。大利月出嫁者在假期第二日便可以回娘家。称之为“回门”。又称“叫对月”。“小利月”初嫁者,第二天不能回门。“叫对月”由舅家主办。而且新妇一个月才能见到父母。否则大不吉利。这就是“请期”。
嫁期确定后。父母给女儿做嫁妆。嫁妆多以箱柜桌椅、衣服被褥等。嫁妆的丰简根据家境的贫富而不一。但是长明灯、铜盆、随驾母鸡,以及压床鞋、富贵饼、宽心面,无论如何是不能缺少的。长明灯是用锡做的,洗脸盆是铜做的。随嫁母鸡要用强壮、羽毛丰满,黑色或黑褐色的。决不能用白色的。压床鞋,新郎新妇各一方。有条件者还给丈夫家,每人各做一双。叫做“满堂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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