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和侠义公案小说(侠义公案小说的现代性回响)

《老残游记》为刘鹗所作,以游记形式讲述主人公"老残"的所见所闻,暴露社会黑暗,记载奇案,抒发作者情志。小说于1903年在《绣像小说》连载十四回,因不满编辑删改,后于《天津日日新闻》连载至完结。1907年刘鹗又续写《老残游记》,仍发表于《天津日日新闻》。《老残游记》的写作时间跨度长,作者刘鹗的人生经历亦跌宕起伏,因此小说内容与叙事重心几经转变,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可能性。

历来对《老残游记》的定位也众说纷纭,将其归类为政治小说、抒情小说、谴责小说、寓言体小说、文化小说不等,从各种视角来挖掘《老残游记》的丰富内涵。在笔者看来,《老残游记》也受到侠义公案小说的影响。主人公"老残"虽是走方郎中,却有任侠之气,而小说十四回后淡化游记模式,开始浓墨重彩描写公案情节。这篇评论将尝试解读《老残游记》中侠义公案内容的颠覆性书写,并讨论这种颠覆中所蕴含的现代性价值。


"侠"之流变

"侠"的涵义从古至今经历了一系列变化,侠士之"义"自然也随之变化,这与侠义公案小说中清官领导侠士的模式息息相关。

公案小说和侠义公案小说(侠义公案小说的现代性回响)(1)

"侠"最早见于韩非子的《五蠹》:"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但韩非子并没有具体说明"侠"的事迹。后来司马迁作《史记》,开设《游侠列传》,"侠"才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概念,即"今游侠,其行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所以"济穷救急,谦让不伐——侠士之义"[4]。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之外,又有《刺客列传》,可见秦汉以前,游侠与刺客是两码事。刺客如荆轲、专诸、聂政,在后世诗文中常与"侠"混为一谈,但他们都未曾主动"赴士之困厄",而是典型的士为知己者死。所谓"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刺客往往服膺于政治集团或统治者个人的野心,可概括为"报知己之恩——刺客之义"。游侠之义与刺客之义,这两种标准都对后世影响深远,并渐渐合二为一。游侠以武犯禁,不为统治阶层所喜,司马迁班固之后,史书少有记载。但刺客之义仍值得大书特书,尤与"忠"结合在一起推广开来。游侠不见于史料,然而其济穷救急,舍己为人的道义却使之永远存在于制度不立、纲纪废弛的乱世。游侠之风应运从史记吹到文艺创作的舞台,在诗人、小说家、戏剧家的笔下大放异彩。进行虚构创作时,深入人心的忠义观念(来源于刺客之义)便与游侠之义结合在一起,形成新的侠士形象。概括而言,主要有两点:首先,侠士逐渐食客化,与上层统治者产生联系;其次,侠士不再"深藏功与名",反而身怀绝技以待英主。这都为侠义公案小说的叙事模式打下了基础。

比起侠义精神的源远流长,公案故事在唐代之前只有一些零碎篇章。早期的公案小说故事性差,主要聚焦于涉案人物而不写破案过程的曲折。破案官员的作用有限,对昏官治下的冤狱丛生倒有颇多描写。明中叶之后,公案小说迎来新的转折,出现《包龙图判百家公案》、《龙图公案》等作品。

公案小说和侠义公案小说(侠义公案小说的现代性回响)(2)

这些小说也较少涉及破案方法和技巧,破案主要靠鬼魂告状等神怪迷信色彩的加入。这时期的公案小说与前期最大的区别就是对清官能吏的赞扬,极力歌颂他们公正廉明,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高尚品格,其代表人物就是后世妇孺皆知的包拯。

侠义小说塑造的是我行我素的侠客,他们傲视权威,在社会规范之外。即使游侠之义与刺客之义混合,使其有了忠义的思想,但侠士所伸张的始终是一种个人正义,游离于秩序的边缘。

公案小说和侠义公案小说(侠义公案小说的现代性回响)(3)

王德威称侠义小说的力量来自于"它对现存秩序的潜在批判,以及战胜这一秩序的想象",不无道理。公案小说则刻画睿智廉明的清官,清官所伸张的是律法的正义。如果说侠义小说是对秩序的批判,那么公案小说就是对现存秩序的肯定。晚清侠义公案小说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清官与侠士的联合,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发生对话。将"对秩序的批判"和"对秩序的肯定"这两种相悖的话语镶嵌在一起伸张正义,难免会产生裂隙。当然我们可以说侠义公案小说的模式满足了读者的双重幻想——个人遭受困难时有舍己为人的侠士救苦救难,国家出现问题时可以依靠清官将权力制度纯洁化,使之重回太平盛世。但反过来看,侠义公案小说也可以阐释为在侠义话语和清官话语之间的两难摇摆:本该是反抗体制的侠士反而为王前驱,本该镇压法外之徒的清官反而要依靠"不轨于正义"的侠士来伸张律法正义。

《老残游记》虽不是典型的侠义公案小说,但包含大量相关的情节内容。刘鹗的侠义公案书写更为剧烈地表达出晚清侠义公案小说的内部裂隙,对其有一定程度上的反讽颠覆,显示出对皇权政治、社会秩序及个人正义的反思。

老残的侠义之举

"侠"一开始,是作为某种特定的社会阶层存在的。司马迁在《史记》中写道"侠"有布衣之侠与卿相之侠的区别:"古布衣之侠,靡得而闻已。近世延陵、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亲属,藉于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贤者,显名诸侯,不可谓不贤者矣。比如顺风而呼,声非加疾,其势激也。至如闾巷之侠,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莫不称贤,是为难耳。然儒、墨皆排摈不载。自秦以前,匹夫之侠,湮灭不见,佘甚恨之"。布衣之侠从民间产生,淡泊名利所以不见于典籍,司马迁乃有"靡得而闻之"的感叹;卿相之侠则从贵族中产生,代表人物为战国四君子。他们招揽宾客,一呼百应,不计较个人得失为他人解除困厄。可以说,当时的社会观念对"侠"有一系列标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被称作侠士。

但当游侠从史家笔下淡出,走上文学创作的舞台后,其主观色彩便被逐渐强化,脱离了历史具体性。"侠"虽不再是某种特定的社会阶层,但布衣之侠与卿相之侠所承载的精神,那种舍己为人的高贵品格,那种守护个人尊严和个人价值的人格力量却流传下来,演变为"侠骨"、"侠气"等抽象的风度气质。梁羽生在谈论武侠小说时称"'侠'是灵魂,'武'是驱壳。'侠'是目的,'武'是达成'侠'的手段",可见只要有"侠"的精神,便可称作侠士,至于其他外在要求都是不必要的点缀。

《老残游记》的主人公"老残",其社会身份是一个游方郎中,而且不会武功。晚清侠义公案小说如《三侠五义》、《彭公案》,都塑造出一批武艺高强的江湖侠客形象。老残并非传统的侠客,他不是"武侠",但他又具备侠义精神,屡有侠义之举,因此可称他为"文侠"。老残的侠义精神在书中常有体现,他所能做到的不比那些身怀绝技的豪侠要少。在主人公老残身上或许有作者刘鹗的寄托,因为刘鹗自己就是一个颇有侠骨的人。

公案小说和侠义公案小说(侠义公案小说的现代性回响)(4)

庚子事变,八国联军占领北京,交通受阻,粮米无法运进京城,京城遂陷入饥荒。刘鹗筹资进京,赈济灾民,得知沙俄军队准备放火焚毁清朝粮仓时,他与救济会一起向沙俄军队买粮,将粮仓中的粮食放出救济难民。此事让刘鹗倾家荡产,付出充军新疆的代价,并背上了"勾结洋人,倒卖仓米"的恶名。若无侠义精神,刘鹗断然做不到如此地步。因此,他所塑造的主人公虽是一介走方郎中,却无愧侠名。老残就像刘鹗一样,心中始终燃烧着一团侠义之火,愿为不平之事出头。当他得知玉贤的种种酷虐时,道:"我若有权,此人在必杀之列",这是侠士之怒。当他眼见贾魏氏要被上刑具,分开差人就冲上公堂重地去阻止,这是侠义之举。当他得知贾魏氏的冤屈,有言道:"天下事冤枉的多着呢,但是碰在我辈眼目中,尽心力替他做一下子就罢了。"这是侠义心肠。老残并非一个彻底的侠客,却将其精神贯穿全书。《老残游记》中的侠义因素,与一般侠义公案小说中的侠士塑造既有一脉相承之处,也有重大的改造。而侠士与清官的联系,在《老残游记》中却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区别于侠士归顺清官的模式,《老残游记》中的侠士多与清官呈现出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时而博弈,时而联手。究其原因,恐怕涉及到《老残游记》对侠义公案小说的最大颠覆,即"清官可恨"的发现。

清官的正义立场是侠义公案小说之所以成立的关键,因为是清官,所以江湖侠士献上自己的忠心;因为是清官,所以现存的社会秩序有其合法性;因为是清官,所以能得到读者和民众的支持。但《老残游记》无情地撕毁了"清官"这张皆大欢喜的通行证,发出一声诘问:当清官不再占有正义的立场,而侠士仍需借助清官的力量来匡扶正义,我们应该相信什么?法律或侠义都是不确定的,文本最终指向了对法律秩序和社会正义的怀疑。

在小说第十三回、十四回,作者借双翠与黄人瑞之口,叙述了一个天灾人祸的悲惨故事。因黄河洪水难治,庄抚台听信史钧甫的提议,本贾让之策,不与河争地。为拓宽河面,废了民埝退守大堤。而为政策推进得容易,防止百姓保护自己的家园,政府竟然没有提前告知住在堤埝中间的人家。等大汛到时,便造成家破人亡的惨象。书中写道,"俺到城墙上,看见那河里漂的东西,不知有多少呢,也有箱子,也有桌椅板凳,也有窗户门扇。那死人,更不待说,漂的满河都是,不远一个,不远一个,也没人顾得去捞"。可说是生灵涂炭,白骨堆山。

公案小说和侠义公案小说(侠义公案小说的现代性回响)(5)

庄抚台在书中被塑造成一个位高权重的清官,求贤若渴,爱民如子。在第四回出场,就对老残做足了礼贤下士的派头,要集思广益治理黄河水患。他同意向百姓隐瞒废除民埝这一政策的提议时,还落了几点眼泪。但他行事的最后结果,却与草菅人命无异。几十万人旦夕之间没了性命,幸存者无家可归,苟延残喘,如翠环就流落风尘,境遇悲惨。这与他在前文中被塑造的清廉形象,大相径庭。史钧甫在劝说庄宫保采纳他的意见时,也深谙清官心理学,道:"宫保若能行此上策,岂不是贾让二千年后得一知己?功垂竹帛,万世不朽"。清官不图钱,名垂青史的诱惑对他们而言却比钱财更重。与之相比,毁坏几万家生产,淹没膏腴之地都不算什么大事,活生生的人命竟是可以牺牲的东西了。清官形象之脆弱,可见一斑。

讽刺的是,当老残要行侠义之举时,却还得仰仗这样一位草菅人命的"大清官"。齐东村一案,涉及十三条人命,主审官员刚弼屈打成招,使贾魏氏蒙受不白之冤。刚弼也是清官,"清廉得格登登的",却刚愎自用,顽固不化,只知酷刑逼供。为了治刚弼这个小清官,老残只得出面给招募过他的庄宫保写信,请他再派比刚弼靠得住的白子寿前来复审,还贾魏氏一个清白。

救出贾魏氏后,老残心中十分高兴,心想:"前日闻得玉贤种种酷虐,无法可施;今日有亲目见了一个酷吏,却被一封书便救活了两条性命,比吃了人参果心里还快活"。这番心理活动道出一项残酷的事实:个人的侠义是有局限性的。玉贤政声清明,实际上不过是个下流的酷吏,杀民如杀贼。老残愤恨不已,却拿他没办法,只能曲线救国,介绍一名江湖豪侠刘仁甫前来坐镇,使盗贼不敢嚣张,达到"化盗为民"的目的。至于罪恶的源头玉贤,依然顶戴花翎,好不风光。这种无能为力,与在刚弼一案中求助庄宫保后的顺利相对比,正是个人侠义的局限。世间有种种不公,侠士只能尽一己之力。当老残为一起冤案求助庄宫保时,就已经身陷不公正的政治机器当中。庄宫保造成的危害实在比刚弼还要触目惊心,老残为了眼前较小的不公正,向更大的不公正妥协低头,其侠义之举最终落入自相矛盾的陷阱,无法脱身。

可能有人要问,老残既然认识到了侠义的不足,为何不去做官。对此老残有自己的回答,他反问:"摇串铃,诚然无济于世道,难道做官就有济于世道吗?"老残不仅对侠义的局限深有体会,也对皇权政治的有效性产生怀疑,他说:"无才的要做官很不要紧,正坏在有才的要做官",无才之人做官无益于民,有才之人做官在现存的体制之中反而有害于民。老残面临的是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一般侠义公案小说中的两种正义都无法得到伸张。

侠义公案小说的话语裂隙在《老残游记》中扩大,最终被完全颠覆。当侠义与律法正义这两种话语都无法自圆其说时,老残的救济行为终于指向幻想世界。齐东村十三条人命,被一种虚构出来的草木精英"返魂香"所救,结局皆大欢喜。在《老残游记》续集中,更是将人间正义的审判交给了地狱阎罗王。可见时隔多年,对于书中所呈现的矛盾,作者刘鹗也未能找到解决之法。但作家并没有提出问题就一定要解决问题的社会义务,刘鹗作《老残游记》,他的思考和书中衍生出来的观点自有其珍贵的价值。"老残游记"之"残",若解读为个人正义与政治正义的双重残缺,正表现出晚清文学的现代性一种。

现代性之一种

对"现代性"的解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自二十世纪初,知识分子心中的"现代"正是一种断代的概念,在于和传统之间划出一条鸿沟。文学的"现代性"必须传达进步的政治观念、人文精神和先进的西方文明,文学作品必须具备宏大的终极关怀。在这种对"现代性"的预设中,潜藏着一条"推翻-革新"的逻辑线索,我们今天对"现代性"的理解也受困于此类思维模式,"现代"是价值观与意识形态的概念。这种对"现代性"的设定自五四而来,深入人心,而五四正是一个断代。

王德威在《被压抑的现代性》中对五四传统发出拷问,提出另一种对"现代性"的理解。在他看来,五四所代表的现代性——启蒙、革命、线性历史观等——只是从晚清丰富的现代性可能中最后胜出的一支。现代性并非一阶段一阶段的直线发展,而是历史进程中各因素互相角力的结果。晚清文学对"现代"还未有一个固定的叙述模式,在西方文化与传统的双重夹击下,晚清文学的自觉应对可谓千奇百怪,求新求变的过程中显示出惊人的创造力,衍生出嘈杂却丰富的现代性可能。此时,"现代"并非意识形态或价值观,而是"自觉的求新求变意识,一种贵今薄古的创造策略"。在此基础上,王德威认为被五四新文学斥为落后封建的晚清文学恰是中国现代文学最为活跃的舞台,它拥有无数隐而未发的现代性可能。

在上述"现代"视野下回看《老残游记》,不难发现这部小说所蕴含的现代性价值。对《老残游记》而言,新与变所指向的正是其对侠义公案小说的颠覆,贵今薄古的创造策略使其对政治的反思得出"清官可恨"的结论。这打破了传统侠义公案小说的核心精神,在残缺的碎片中萌发出"现代性"的新芽。

《老残游记》对个人正义和司法公正都产生了怀疑。对司法公正的怀疑通过"清官可恨"的观点描摹殆尽,无论刘鹗本人政治立场如何,《老残游记》这部小说已传达出中国现代政治意识的先兆。无论是否有才干,做官总不能对国家百姓有益,现存政治体制的有效性产生动摇;官员判案须借助制度之外的力量才能避免冤案,其合法性亦产生动摇。可以说,《老残游记》中的公案描写,已显示出司法革新的迫切性需要。

而对个人正义的怀疑则体现在老残行侠过程中对不公正的妥协。从他穿梭于庄宫保、玉贤、刚弼这几位"清官"之中的讽刺性情节,我们可以清晰地触及老残所面临的困境:个人面对庞大政治机构的无能为力,身不由己。此种情境,侠士亦不能免俗,况普通人乎?这也是个人正义难以伸张的原因之一。而个人力量的局限,从侧面说明了尽己所能可以做到哪一步,这又何尝不是个人意识的自觉?传统的公案内容重点在于"判案",而《老残游记》的重点则在于"破案"。老残破案是要寻求实证,他的行动依据是其自我意识。这与坐等官员根据诉状和堂审来判案的传统模式相比,已有思想层面上的差别。

《老残游记》已对侠士的英雄主义发出了诘问,但与老残相类的"文侠"在历史上仍然层出不穷,革命志士常以侠士许人或自许。就像传统侠义公案小说中,侠士总会归顺于清官。在众多革命小说中,具有反抗思想的革命者最终也会变为某种意识形态的拥趸。当这种叙事模式定型后,革命者的自我意识也就被其所拥护的对象所压抑下去。《老残游记》对个人在政治机器中所受制约的描写,对司法政治制度公正性的质疑,却在一段历史时间里从文学书写中消失了。虽从文学书写中消失,但中国现当代的文学发展却又无时无刻不笼罩在其阴影之下。如一缕幽魂,影影绰绰。《老残游记》所涉及到的内容,有关正义、政治权利、个人尊严和当政者意识形态的复杂纠葛,虽发端于晚清,仍可继续探讨。将其放在当下,已是又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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