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过年风俗(京山的婚丧喜庆风俗文化)

京山过年风俗(京山的婚丧喜庆风俗文化)(1)

一、婚嫁

1949年前,男女婚姻,遵“父 母之命,媒妁之言”,冲破封建婚姻制度者极少。联姻的过程是:首先由双方的任何一方请媒说亲(也有媒人主动说亲的),如双方父母认为门当户对,由女方提供女孩的生辰年月日时,俗称“生庚八字”,由男方请算命先生卜合男女双方的“八字”。如双方的“八字”卜合,第二步就是订婚。

订婚的礼仪,是由男方备彩礼和礼金后,“抬盒”(装礼物的器具)敲锣打鼓燃放鞭炮送到女家,俗称“过门”,交换双方的“八字”。第三步是结婚:男女孩成人后,由父母主办婚事,俗称“过喜事”、“吃饼子”、“团圆”、“圆房”。

除明媒正娶、女到男家外,旧时还有入赘、童养媳、填房、坐堂、纳妾几种婚姻形式。旧时妇女丧夫,提倡空门守寡,从一而终。寡妇不再嫁,称“忠贞”,未婚夫夭亡,未婚妻至婆家终身守孝不嫁,称“烈女”。

1949年后,一度依循旧习。《婚姻法》颁布后,提倡婚姻自由,严禁包办、买卖婚姻,寡妇可以再婚。实行一夫一妻制,严禁纳妾。

京山过年风俗(京山的婚丧喜庆风俗文化)(2)

二、生育

1949年前,一般人认为生育子女是“命中注定”,多子多福。如无生育,便是“命不好”,还要求神拜佛祈求“送子”。无生育的妇女,受人轻视。旧时有妊娠、催生、接生、报喜、洗三、坐月子、满月等生育习俗。

1949年后,提倡新法接生,生育礼仪从简,迷信活动减少。70年代后,提倡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育更科学化。80年代初,人民政府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寿辰

1949年前,庆寿辰俗称“做生”。“做生”又分“做散生”和“做整生”两种,“散生”为一年一庆,“整生”为10年一庆。

小孩有做1岁的,俗称“抓周”,有做10岁的,男孩有做15岁的,俗称“成丁”,一般要举行“告祖加冠”礼。成人是男不做30岁,女不做40岁。

老人生日,满50岁称“大衍”,满60称“花甲”,满70称“古稀”或称“稀龄”,80岁称“高龄”,一般都要做生。有的人家如父母同在,不管生日是否相同,也要同时做生,俗称“五十双庆”“六十双庆”,依此类推。男的做虚岁生,女的要做足岁生。“做生”一般以小孩周岁和老人寿庆为隆重。

1949年后,祝寿礼仪不盛行。即使“做生”也只敬酒祝贺,不行叩头礼。儿童“抓周”习俗尚存,但较朴素简单。80年代开始,祝寿之风复行,礼品规格颇为讲究。

京山过年风俗(京山的婚丧喜庆风俗文化)(3)

三、丧葬

1949年前,老人去世,称“白喜事”,男称“寿终正寝”,女称“寿终内寝”。而且丧葬礼仪繁琐,迷信气氛甚浓。

从葬期起,接连3天晚上,死者家属要到墓前祭祀。死者灵堂要点49天的长明灯。每逢7天烧1次纸钱,俗称“烧七”,以“三七”“五七”烧纸钱较隆重。“七七”后烧“百日”纸,纪“周年”,3年孝满除灵。

“七七”守孝期,家人男不理发,女不穿红绿。不满周年,家里不操办婚嫁喜事。除老人丧葬外,旧时还有几种丧葬形式:小孩死叫“跑了”或称“丢了”,只用长方形木匣埋掉。年轻人死了,不挂孝,不做斋,不择出葬日期。孕妇死后第3天,家人要送书包(装针线花样用的)剪刀、雨伞、尿盆至坟台,作死者阴间之用。

1949年后,破除迷信,改进丧葬,礼仪从简。50年代提倡为死者开追悼会,主持人致悼词,寄托哀思,亲友送花圈、挽联,戴黑(白)纱。送葬时有锣鼓鞭炮伴行。1977年前,均为棺材土葬。之后,京山县火葬场落成,逐步实行火葬。

(据京山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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