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资更多投资(推进外资利润再投资以稳外资)
中新经纬8月26日电 题:推进外资利润再投资以稳外资、促转型,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鼓励外资更多投资?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鼓励外资更多投资
中新经纬8月26日电 题:推进外资利润再投资以稳外资、促转型
作者 刘志彪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
逯建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逐年增长的外企未分配利润是“稳外资、促转型”中的一座可以花大力气挖掘金山银矿。2022年要以鼓励留存利润再投资为突破口,围绕实施递延纳税等财税政策打好政策与服务的组合拳,通过实施针对性措施和特色化服务,推动万亿级留存利润向投资转化,推动外资由存量向增量的转换、由对外向对内的转型,从而不断厚植产业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外企留存利润再投资比重逐年递增
中国2018年实施对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简称“递延纳税”)以来,外企留存利润再投资的比重逐年递增。截至2020年5月,全国累计享受此项税收优惠的外资企业共1740户次,涉及税款143亿元,推动股息再投资1505亿元。近年来,利润再投资在外企投资中的占比不断上升,如2018年—2020年,江苏省外企利润再投资从12.7亿美元增长到33.3亿美元,从占实际使用外资的5%增长到占11%;而实际接受的外企利润再投资金额近300亿元,占27.7%。
在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下,2022年如何延续2021年FDI(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外商直接投资)快速增长的态势,创新外资工作的方法,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通过对江苏外企利润再投资的现状和困难的调研,尤其是对苏州昆山市的实地调研,我们认为,在外资工作中,除了要继续保持新增外资的全球地位,中国还应更多关注存量外资。留存利润再投资是存量外资企业增资扩产的主要形式,近年来在外资企业投资中的占比不断上升。应该花大力气去深挖外企利润这座“富矿”,围绕实施递延纳税等财税政策,打好推进存留利润再投资政策与服务的组合拳,推动万亿级利润向投资转化,可以推动中国开放型经济迈上新台阶。
促进外企留存利润再投资是应对形势变化的客观要求
2021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493.6亿元,同比增长14.9%,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2022年中国继续保持外资按这个速度流入有两个客观困难。
一是美联储紧缩的货币政策将对中国稳外资目标产生一定冲击。美联储今年将会实施缩表和加息行动,除了会加剧他国美元类债务的支付危机外,对中国稳外资工作的影响主要是会对冲掉一部分中国吸引外资的努力。以往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中国存款利率较高,外企更愿意把利润留存境内。但如果人民币走弱,外企的留存利润很可能会快速流出。当前值得注意的动向,就是外资企业正把这些留存利润加速汇出。如苏州外企利润分配2016年汇出285.3亿元,2020年增加至577.6亿元,同比增长24.4%。并且还呈现了大型和成立超过15年的外资企业大规模集中汇出留存利润的现象,这个倾向值得高度重视。
二是全球价值链重组趋势对中国吸引外资构成全球竞争格局。后疫情时期,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出于未来经济效率与产业安全的综合考虑,正在筹划重组全球产业链,重建关键产品的生产能力,并纷纷出台鼓励政策号召在外企业返回本国投资。这势必对今年吸引外资工作形成竞争压力。如昆山的美资企业就在加快分配以前年度利润,2020年汇出金额5.7亿元,同比增长75.2%。我们要密切关注上述倾向给中国稳外资带来的风险。
应该看到,在激励外资企业留存利润不是选择汇出而是用于再投资方面,中国有巨大潜力。根据我们调研,苏州全市(不含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下同)外资企业利润总额2017年以后持续保持年均1千亿元以上的水平,全市截至2020年底,外企累计留存利润4000亿元,其留存利润再投资的规模,也由2018年的20.73亿元,增加到2020年60.21亿元。昆山目前全市6400多家外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超1500亿元,总量相当于去年全市工业总投资的6.7倍。
因此,如果我们能在积极落实各类惠企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适时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竞争性优势的政策和特色服务,就可以引导外企继续投资加码中国经济。
以完善递延纳税为主打好政策组合拳
作为“稳外资、促转型”的重要举措,对外企利润再投资实施递延纳税这一政策,有利于直接降低外商再投资成本,促进外商增资扩股减少利润汇出。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这一政策在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需要政府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特色化的服务,推动万亿级未分配利润向现实的外商直接投资转化。
一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具有决策权的跨国公司集团总部的税收宣传机制。现阶段税收宣传主要针对的是跨国集团在华子公司,有决策权的集团母公司在有关中国税收信息的获取方面存在延迟现象。从递延纳税政策的实际效果看,全国进行留存利润再投资的外资企业户数并不多,大多数省份仅有不到200家企业享受了纳税递延政策,大量外资企业还在观望中。为此要选取利润留存多、在华市场份额大的外资企业,探索直达跨国公司集团总部的宣传机制,向其母公司发送简明易懂的英文版宣传资料,结合典型案例落实情况,让母公司更加了解中国的政策和形势,增强其在中国扩大投资的信心。
二是尽快建立和完善以递延纳税政策为主、鼓励外企留存利润再投资的政策组合机制,并形成服务特色。外企利润再投资项目涉及到土地指标、环境评价、交通运输、设备进出口、人员出入境等各个方面,单凭商务部门往往难以推动,需要联合发改、财政、工信、税务、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推动来解决实践中的复杂问题。针对递延纳税政策优惠力度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相比,还没有形成绝对竞争优势,不足以激发外资企业进行大规模再投资的热情的情况,可以考虑将当前实施的递延纳税的暂时性优惠,一部分转化为对促进产业升级具有实际效果的外企的最终实际税收的减免。也可以鼓励地方政府使用其他积极的财政政策来鼓励,如昆山市就明确对使用留存利润进行再投资的外资企业,在享受纳税政策基础上予以专项奖励,同时综合配套运用研发奖励、产业基金、载体扶助等政策鼓励。
三是及时深入了解并解决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调研中部分外商反映,他们所在国家和中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中没有包含饶让条款,中国的税收优惠无法被他国视为已纳税款用于境外税收抵免,导致外商企业集团实际未享受到税收优惠。今后,中国和其他国家在谈签双边税收协定时,应逐步增加饶让条款。近期建议在外企分配利润时,可以先让其正常扣缴预提所得税,然后允许地方政府按外商再投资可享受优惠给予财政奖励,从而提高外商利润境内再投资的积极性。
四是对再投资金额大、税收遵从意愿高的外资企业,要设法提供预约定价税收服务。跨国公司最需要的税收服务是确定性服务。但对在某国的关联交易如何被征税,往往与当地税务部门有争议。为了减少这种纳税不确定性风险,为企业跨境经营提供稳定的税收预期,国家税务总局对再投资金顿大、纳税遵从度良好的企业,要继续进行更高质量的税收服务,更大规模地推进帮助企业谈签中国及其母国的双边预约定价行动,进一步稳定它们在中国的经营和税源。
五是进一步理顺政府内部对外企利润再投资的管理机制。目前制约外资利润再投资的主要困难,一是部分政策条款分列于多个部门的文件规定中,职能分散于各个政府部门,协调机制不畅,仍未有系统完整的政策体系,政策整合不够;二是相关稳外资政策主要是临时性举措,有些省目前采取的对递延纳税再投资的补贴缺少政策依据,也缺乏长期政策的支持;三是全国其他省份的递延纳税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它们对相关政策还不够熟悉,需要中央部门组织它们加强对政策和具体案例的学习。(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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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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