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建设公司分包地铁工程引纠纷)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10月11日,在成都高新法院发布的2019-2021年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一起由黄某松与四川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引发关注,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建设公司分包地铁工程引纠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10月11日,在成都高新法院发布的2019-2021年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一起由黄某松与四川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引发关注。

高新法院在审理黄某松与四川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宏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普宏公司将其承建的成都地铁九号线锦城大道站主体工程中的木工支模、拆模板、脚手架搭拆、混凝土浇筑、保养等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黄绍松,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

2020年9月,根据四川省《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第四条、第五条关于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行为司法移送的规定,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向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发送《违法行为司法移送函》及相关证据材料。

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将违法行为及相关材料移送至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立案调查。2021年8月,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普宏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违法分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规定,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关于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普宏公司按照工程合同价款0.8%处以罚款10240元。

成都高新法院、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通过此案的移送与处理,使建设工程领域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在成都高新区落实落地。

针对衔接联动机制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移送链条不畅、沟通衔接不足等具体问题,成都高新法院先后与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召开三次联动工作座谈会,在“补链强链”上深耕细作,确立对接专员、线上移送渠道、研讨会商制度等,建立起高效运转的府院联动机制,为持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提供了范式。本案涉及的地铁工程系事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重大项目,通过衔接联动机制对市政工程领域行业乱象予以严查严惩,给相关企业及人员以震慑和警告,行业规范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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