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的晋国(风云变幻之春秋时期)

西周时期,作为周朝王室诸侯国之一的晋国,被周天子封为侯爵,姬姓晋氏。首任国君唐叔虞为周武王姬发的第三个儿子,周成王姬诵的弟弟。国号为唐,唐叔虞之子燮即位后改为晋。

在后来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晋国势力不断增大,开始争霸中原,并与一直觊觎中原沃土的楚国,在长达百年的时间里处于相互的征伐战斗之中。

晋国在晋献公诡诸即位(公元前677年)后,开始崛起,对外不断开疆拓土,对内因诸子争位引发的内乱也随之频现。

春秋时的晋国(风云变幻之春秋时期)(1)

公元前672年,晋献公攻打骊戎,得骊姬及其妹妹少姬。

公元前669年,大夫士蔿进言晋献公“原晋国的公子们人数很多,如不诛杀,将会发生祸乱”,于是晋献公派人将原晋国诸公子全部诛杀。

公元前666年,得宠的骊姬想立自己的儿子为太子,晋献公又听信谗言,派太子申生住曲沃(今山西曲沃县),重耳住蒲地(今山西蒲城),夷吾住屈地(今山西吉县),其他公子也都派往边境各地,只留骊姬和其妹妹的儿子在都城绛城(今山西省翼城县)。

公元前661年,晋献公扩充军队为二军,亲自统率上军,太子申生统率下军,赵岚御驾兵车,毕万做护佑,相继征伐霍国、魏国、耿国,得胜后,为太子申生在曲沃筑城,把耿地(今山西河津市)赐予赵鄷,魏地赐予毕万,封为大夫。

公元前660年,晋献公派太子讨伐东山皋落氏(赤狄别种,今山西垣曲东南)。

公元前656年,骊姬命人在太子申生送给父王的胙肉里施放毒药,太子申生被诬陷,不得已自杀;

申生死后,重耳、夷吾回到朝中,又被骊姬诽谤申生进献胙肉放毒之事,二人亦知;后重耳逃往蒲邑,夷吾逃至屈邑(今山西省吉县)。晋献公对于二子的出逃并不能释然,公元前655年派兵征伐蒲邑,危急时刻,重耳翻墙逃走,逃往北部赤狄之地翟国。公元前654年,晋献公派兵讨伐屈邑,屈邑百姓逃散,夷吾听从郤芮建议逃至靠近秦国的梁国(今陕西韩城南部)。

公元前651年,晋献公病逝,临死前任命荀息为相国,将奚齐托付与他,要其拥立奚齐为君。卿大夫里克将还在守丧的奚齐杀死,荀息立卓子(少姬之子)为君,不久里克又将卓子杀死。后欲接回流亡在外的重耳,想拥立他为君。重耳谢绝。此后夷吾派人向秦国穆公表示“如果能回到晋国,愿将晋国河西地区割让给秦国”,又送信给里克“如能立为君,愿将汾阳城邑赐之”。于是秦穆公派兵护送夷吾回到晋国,齐桓公也派出人马一起护送夷吾到晋国都,夷吾被立为国君(是为晋惠公)。然而晋惠公继位后,背信弃义,并不想将领土割让给秦,还担心里克发动政变,于是将其赐死。

公元前647年,晋国遭遇饥荒,晋惠公求助于秦国,秦穆公接受百里奚建议,不计前嫌,派大量船只运载粮食,从秦国都城雍城(今陕西凤翔南)运至晋国都城绛城。

公元前646年,秦国境内发生饥荒,向晋国请求购买粮食,晋惠公未听从善言帮助秦国,而是听取虢射计谋,非但不卖给秦国粮食,还下令发兵攻打秦国。秦穆公大怒,出兵讨伐晋国。公元前645年春,秦穆公率军大举攻晋,双方在韩原开战,晋军大败,晋惠公被俘被秦军带回秦国,同年冬,晋惠公被放回,将晋国黄河以西的土地献给秦国。

公元前637年,晋惠公病逝,其子太子圉继位,是为晋怀公。同时,秦穆公将长期流亡在外的重耳招至秦国,意通过助其回国夺权,以建立秦晋同盟。

公元前636年,秦派出三千人护卫重耳,回到晋国国都绛城继位,结束十九年的流亡生涯,是为晋文公。晋文公继位后,对内任用贤良,实行通商宽农、明贤良、赏功劳等政策,使得晋国国力大增。对外联合齐国、秦国、征伐曹卫、救宋服郑,平定周室子带之乱。

晋厉公时期,已经强大起来的私家力量,开始频频与晋国旧公族发生争斗。

公元前576年,晋厉公听信三郤(郤锜、郤犨、郤至)进谏杀了喜欢直言进谏伯宗;

公元前574年,晋厉公举兵杀三郤。公元前572年,栾书、中行偃杀死晋厉公,迎回公子周拥立为君,是为晋悼公。

韩、赵、魏、智伯、中行、范氏开始不断进攻晋国旧贵族,形成“六卿强、公室卑”的局势。

公元前550年,新兴势力联合打败栾氏;

公元前493年,范氏、中行氏联合郑、齐、鲁、卫等在铁地(今河南濮阳西北)与赵、魏、韩三家发生战斗。

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联合推翻智氏政权。

公元前403年,周武烈王承认并册封韩、赵、魏三家为诸侯,史称“三家分晋”。

公元前376年,晋国公室仅存的土地也被赵、韩、魏瓜分,晋静公废为平民,晋国最终灭亡。

三家分晋后,春秋时代宣告结束,中国历史开始进入了以战为主的战国时代。

春秋时的晋国(风云变幻之春秋时期)(2)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