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把包拯称为包青天(涨知识历史对)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辩忠奸。
江湖豪杰来相助,王朝马汉在身边。
熟悉的旋律、朗朗上口的歌词,是不是一下子就明白了今天的主题了呢?
没错,今天要说的就是一部陪伴了一代人成长的悬疑破案类电视剧《包青天》。相信很多观众朋友们绝对不陌生,那时候的电视剧少,好看的电视剧并不少,包青天算是在坊间流传最高的一部电视剧。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文曲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黑脸包拯,清正廉明,铁面无私,屡断奇案。”因而被后世人称之为“包青天”。
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千古名臣“包青天”来说,其身上有很多的荣耀与盛誉,然而其身上也有千古的误解不被认知!
No.1 “包黑子”实为白面书生不管是电视剧中或是戏曲中,饰演的包拯都是头脸乌黑,眉心悬个月牙儿的包黑子,正如电视剧中所拍出来的那样: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一身正气。
宋代史书没有包拯黑脸的任何记载,说明包拯的脸面并不黑,而是一个白面书生。塑造的形象象征包拯铁面无私、执法如山的精神,只是一个文学艺术形象,与包拯本来面貌无关。包拯真实的面貌很秀气,身高1.65米左右。
倒是和他同朝为官的侍御史赵扩,因其“弹劾不避权幸,声称凛然,京师目为‘铁面御史’。”编戏人把赵的“铁面”挪给包拯了。
No.2 嫂娘抚养长大实为无中生有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戏曲里,被说面如锅底的包黑子,从小被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抚养成人,从而产生“嫂娘”一词,然包拯是不是由嫂娘带大的呢?
按《宋史》卷316《包拯传》记载: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裴徊不忍去,裏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
天圣五年(1027),包拯28岁考中进士甲科,初命大理寺评事,再任建昌县知县。当时包拯的父母年事已高,都希望留在家中,不愿意跟儿子远去他乡赴任。为了照顾双亲,包拯竟恳请上司辞去知县一职。上司顾念他的一片孝心,就改调包拯到离合肥较近的和州。但两位老人连和州也不愿意去,还是叫包拯独自一人前去赴任。见父母心意这样坚决,包拯便决然辞官留乡,侍奉双亲,直到父母俱丧,包拯“庐墓终制”,直至39岁时才去外地任职。
由此可知,父母在包拯自39岁时才去世,那么又何来由长嫂养大一说?实为传说。
No.3包拯一生从未官拜宰相传统戏中,包公经常被称为“包相爷”,例如京剧铡美案中,秦香莲就有"忽听相爷一声叫,走上前来问根苗"的唱词,豫剧包公误中,段红玉也有以"我的包相爷"开头的一段唱,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然而事实是包拯从来都没有做过宰相。
相爷,顾名思义,是对宰相的尊称,而包拯是宋朝官员,宋朝为了缓和皇权和相权的矛盾,避免宰相的权力过大威胁皇权,实行多相制。不仅如此还有正负宰相之分。
包拯一生为官,先任天长知县、端州知州,后来又在京城做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做了一个“言事官”,也就是专门监察各个官吏,有不法行为就对其进行弹劾的官员。后来包拯又做了开封府官员,在嘉佑六年,包拯的职位达到最高,任职枢密副使。第二年,包拯便因病去世,令人惋惜。
纵观包拯一生,从未入主中书,担任同平章事即宰相之职,枢密副使之任即为包大人政治生涯的顶峰。
No.4 《铡美案》、《包拯大义灭亲》实为传说《包拯大义灭亲》
包拯当知县的时候,有一天接到案报,说是一个老大妈的儿子和孙子被包拯的侄儿包勉打死,包勉还强奸了老大妈的儿媳妇。两条人命加上强奸自然是一起大案。不论依大宋的法律还是现在的法律都应当定死罪。
包拯从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由嫂嫂抚养成人,因此包拯从小就尊称嫂嫂为嫂娘。嫂嫂为了让包拯能吃上奶水而选择让包勉吃粥。他们之间的亲情故事很是让人感动。但现在侄儿犯了死罪,到底是法不容情还是法外开恩,老百姓可都是在盯着呢。
身为清官的包拯,尽管免不了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但国法难容,最终还是选择将侄子缉拿归案。经过开庭审理,证据确凿。包拯开启了狗头铡,将包勉处以死刑。
最后包拯抱着侄儿的头颅痛哭。
然则为什么是个故事传说呢?
一则:没有真实案例来源,经不起考究,大多存在于曲艺中。
二则:宋朝的严谨的法律规定已经有了关于回避的制度。即是说,作为包勉的叔叔包拯是不可能以法官的身份审理该案的,必须交由其他法官来审理。
三则:中国历朝历代都有“亲亲相隐”的制度,即亲属之间是不得相互告发犯罪的,更不用说亲属之间判罪处刑了。
《铡美案》
《铡美案》讲述了陈世美家境贫寒与妻子秦香莲恩爱和谐,十年苦读陈世美进京赶考,中状元后被仁宗招为驸马。秦香莲久无陈世美音讯,携子上京寻夫,但陈世美不肯与其相认,并派韩琪半夜追杀。
韩琪不忍下手只好自尽以求义,秦香莲反被误为凶手入狱。在陈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莲被发配边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杀她,幸为展昭所救。展昭至陈世美家乡均州寻得人证祺家夫妇,半途上祺大娘死于杀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证物证,欲定驸马之罪,公主与太后皆赶至阻挡,但包拯终不让步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
然而《铡美案》中的陈世美在生活中的原型,是一个叫陈年谷的人,他是清朝人,而包公是宋朝人,年代不符,所以纯属虚构。
No.5包拯的四大护卫皆为虚构人物、“南侠”展昭不明王朝马汉忠心耿,张龙赵虎唯命从。
武功高强感情深,情若手足助包拯。
王朝、马汉、张龙、赵虎,是古典名著《三侠五义》中人物,包公的护卫,为开封府四勇士,4个人都是文学杜撰出来的。
展昭,一位出现在《包公案》中的武侠人物,武功高强,是包拯的得力干将,从史料记载未能考证是否确有其人。很多电视剧作品中都有众多版本的展昭形象。
《三侠五义》之后故事内的展昭。展昭字熊飞,常州府武进县百花岭下遇杰村人氏,少年行侠,仗剑四方,好不平事,百里传名,时人因其久居江南,尊为“南侠”。展昭与包拯相识于包拯进京赶考的途中,曾在金龙寺凶僧手中救包拯,又在土龙岗退劫匪,天昌镇捉刺客,功绩累累。后经包拯举荐,被皇上御封为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在开封府供职,绰号“御猫”。
No.6御铡三刀、尚方宝剑皆不属实中国古典名著《三侠五义》里,开封府尹包拯的最高刑具,乃当年仁宗皇帝(宋仁宗~赵祯)钦赐,御铡三刀在此就如同当今万岁亲临,三口铡刀皆可先斩后奏。
龙头铡:可铡皇亲国戚、凤子龙孙。龙头铡张口,皇族都颤抖。
虎头铡:可铡贪官污吏、祸国奸臣。虎头铡一起,来世再做人。
狗头铡:可铡土豪劣绅、恶霸无赖。狗头铡一落,尸首两离分。
其实,中国古代法律里从来没有以铡刀作为刑具。先秦到宋代,从来没有铡刀行刑的记载。秦汉时的死刑种类"腰斩",是罪人裸体俯身趴在"案板"上,用斧子砍断罪人身躯。因此有"斧"连称代表死刑的说法。隋朝确定五刑制度,死刑仅有斩、绞两种。斩,是以刀斩首;绞,是以短棍收紧套在罪人颈脖的绳圈使其窒息毙命。以后唐、宋两代都基本沿袭五刑制度,死刑种类仍然只有斩、绞,只是针对个别极其严重的犯罪,才特设"凌迟处死"。因此在包公所处的北宋,是没有铡刀刑具的。
尚方宝剑之说与年代不符
包公(包拯)生于公元999年,卒于公元1062年,授龙图阁直学士,累官至河北都转运使、开封府尹、御史中丞、三司使、枢密副使等,为大宋重臣,而尚方宝剑专权制度出现于明朝中后期,因此,包公手中是不可能持有尚方宝剑的,更谈不到“按法斩奸贼”了。不过,在戏剧的影响下,人们还是对尚方宝剑寄予了诸多的美好愿望,如正义、公平与忠良等。
No.7脑门上的月牙实为虚构小说中的包拯头上有个月亮,是星宿转世,能够日审阳夜审阴,铲除奸佞,不畏权贵,故大众称之为“包彼苍”。
月牙传说:
第一种传说
包大人小时候因为长得很丑,父母都不喜欢他,让他去放马,一不小心被马蹄踩成了这个样子,或者是放驴,被驴蹄踢成了这个样子,因为这个月牙很有点像蹄子的形状。
第二种传说
包大人小时侯不小心掉到自家附近的一口井里,额头磕到井壁上,伤得很严重,出血了。
第三种说法
包大人小时候与邻居家的孩子玩,对方用镰刀把他的额头勾了一下,就落下了伤疤。所以,他的额头上也才有了这个月牙形的疤痕。
第四种传说
传说包大人小时候面黑人丑,家境又贫困。他在为人放牧时,被当地恶霸的坐骑踢伤面部,伤口痊愈后,就留下了这道浅色的月牙形疤痕。说明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第五种传说
包拯的前额所画,俗称“月形脑门”,学名“太阴脑门”。传说中包公刚正威严,“日断阳间夜断阴”,白天料理人间的案子,夜晚则主持阴间的讼事,需要阴阳两界的“通行证”,而这“月形脑门”,就起到“通行证”的作用。
在安徽合肥包公祠中的一幅包拯老年时的写真像里,额头上并无太阳和月亮。“宋龙图学士”像,证实了种种传说的虚构。之所以后来在人们的传诵中有了月牙,寓意明察秋毫!清正廉洁! 另外,据说向左弯曲的是诠释包拯是人,而向右弯曲的则诠释包公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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