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如何正确饮用(咖啡最好喝现磨)
李立律师
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335篇文字
一
自媒体的文章,有时候也要注意分辨,即使是专业定位的自媒体。
最近,连续看见了好几篇内容已经过期的法律实务类文章,而且还是专业法律类的帐号发送的。我刚看到这些文章的标题,还以为是法律或司法解释又变回去了。再一看内容,原来都是些过时的文章。
药品,过期了就不能吃了。过时的法律知识文章,因为过期就变成了“药”,不是迷药就是毒药。
有时候,我觉得我经常在自己博客上码字的动力之一,可能就是因为经常看到这些过期的文章而心里想说点什么。
我的那个儿子,从小对于食品和药品的有效期有特别的注意力。有一次他生了点小病,我从药箱里找了瓶药给他吃,他接过瓶子看了几秒,然后带着一种疑惑的表情悠悠地对我说:“爸爸,这个药是不是过期了?” 我拿过来一看,好吧,眼睛真是尖,这个药过期了刚好一天。
药或食物过期了,不能买不能吃,这个好习惯希望他保持下去。
二
二十几年前,我开始喝咖啡。那时,本土的咖啡文化还算没有真正开始,一切还是很简单的,还没有星巴克之类的咖啡连锁,没有手冲咖啡的文化,也没有人讨论意式咖啡机的功能和品牌,更没有精品咖啡店。我在食品店里买了咖啡豆,让营业员磨成粉包装,然后回家用美式滴漏壶煮着喝。煮咖啡的时候,满屋飘香。后来咖啡上瘾,一天能喝一大壶,偶尔一天不喝还会轻微头痛。前几年开始,咖啡瘾下去了但是和我一起喝咖啡的妻子瘾上来了,于是,在家里慢慢开始主要是为妻子手冲咖啡。
在喝咖啡的过程中,关于咖啡怎么更好喝这件事情上,知识也是在不断更新的,这也有赖于互联网信息时代的成熟。
首先,我学习和感受到的是咖啡豆一定要现磨现冲风味最好,除非特别忙到没时间磨个豆子,否则的话,不可以在买的时候将豆子都打成粉。而且,到目前为止,我认为这是家里低成本地自制咖啡提高风味的最重要的因素。
其次,冲煮咖啡的工具和方法不同,冲出来的咖啡风味是有区别的。每个人都可以选择一种自己喜欢的口味。
最后,我也知道了烘焙深度对咖啡口味的影响。现在流行起来的浅烘咖啡豆,冲煮出来的咖啡口味,相较之于中国人之前接触咖啡的历史来说,这种口味是比较新的,有酸味,苦味较轻。
最早的那个美式滴漏壶早就用坏了扔了,现在都是手冲,先是用手冲壶,现在懒了,很多时候用法压壶。咖啡豆经常换品种喝。但是不管怎么简单和偷懒,只有现磨咖啡豆这道工序总是保留的,因为这个因素对香味口感的影响是最主要的。
有时候,咖啡豆买回来,因为某些原因没有用掉,放的时间太长了,比如说超过半年一年的,原则上就不要再去喝了,因为不新鲜了。你人生宝贵的喝咖啡的机会不能浪费在风味已经过期的咖啡豆上,否则是对人生的浪费。
三
咖啡豆子要新鲜烘焙的,放久了过期了要更换。学习知识也是这样。学习的过程,就是不断把新知识学到,然后适当淘汰旧知识的过程。我们人类,也是因为这样才能不断进化到如今这样的文明程度的,否则我们可能还居住在树上或洞里。
知识变化更新的速度,有时候会超出人原来的想象。20多年前刚做律师时,觉得自己在学校学习的法律知识体系,至少可以用个十年。
可是,事实上,法律更新变化的速度基本上快要赶上摩尔定律了。几乎每年都有基础性的法律有修订或重大改变,每三到五年基本上可以更新一半以上的主要法律法规。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外商投资法》一下子就把原来的有关外商投资的主要法律全部都废除掉了。而马上要出台的《民法典》,将会把好几个主要法律全部废除。法律人员的学习任务不轻啊。
现在的学习,有时候不是为了增加技能或有所超越,更多的时候是因为必须要紧跟不能落伍。十几年前,工作之余不另行学习,有可能可以混好多年,而现在很多领域,假如你工作之余不经常学习那些更新的知识,你失去的不仅是上升的机会,更有可能是失去自己现在的工作。
四
有人说现在是个知识经济的年代,还有很多的方便快捷的知识学习途径。看上去,选择的渠道多了,但是事实上人们的学习能力和效率,和几十年前相比并没有普遍有提高。相反,很多人,因为信息年代带来的某些副作用陷入了学习更混乱的的状态。一是选择障碍,二是碎片化,三是无法确定好坏对错新旧。这最后一条也是我今天特别想说的。
在我为企业等对象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有一个明显的感受,那就是,有一些人没有一个稳定的信息渠道随时刷新自己的法律常识数据库,那个在自己脑袋里的数据库。关于法律、法律实务、法律技巧和工具的知识,经常是处于一种碎片化的、没有体系的、渗杂着错误、过期信息的状态。这个对于很多从事商业或投资事务的人来说,是给自己在操作实务和决策时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很多不正确的决策,归根结底是基本经验或知识常识的缺失造成的。
举个最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在我这几天看到的一篇刚发表的自媒体文章中,对于仲裁的基本理解,就是过期的信息。在那篇文章里,罗列了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几项情形,基本上都是程序性的情形。但是,这是错误的,因为这篇文章依据的法律已经被修改过了,而且改得很大,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也可以是实体原因。而且,这项修改在几年前就改了,我真的没想到在2020年的一篇专业的自媒体文章里还能看到这样的内容。
昨天还看到一篇专业法律的自媒体推送的案例,公司法的,也是过期的。那个案件是2015年、2016年期间的。那个案件核心的问题,相关的司法理解已经变了,而且是有文件明确规定的,那个文件出台在去年上半年。
我并不是想指责或批评,我是担心,是担心会有人会受到这类文章的指引而作出一些商业判断或决策。受到影响的这些人里,可能会是我的客户和潜在客户,也可能是和我的客户们进行合作的人。这并不是太妙的事情,因为我又需要去想办法说服别人改变一种先入为主的观点,说服别人改变原有改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五
那么,怎能够防止自己受到过期的法律知识的毒害呢?
其它知识我没什么资格说,我就说那些不是专业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在法律常识方面如何保持较为稳定的更新而不会被错误或过期的信息所误导。
2个方法:
第一个方法:选择权威或可信的信息源
现在关于法律知识介绍的自媒体太多太多了,好大一部分还不是法律专业机构搞的,是那些专门从事自媒体营销的人搞的。就算是法律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的自媒体,也是很难说水平和质量一定怎样怎样。那究竟选哪些呢?
假如,你是想要得到一个稳定的有关法律知识、常识的信息源,只是作为知识和信息获取的,建议你选择下面3类信息源:
- 国家政府机关、法律机关、主流大型媒体的官方媒体源;
- 排名在前的大型专业法律机构,如前二十强的律师事务所的媒体源;
- 专业法律人士朋友诚心介绍的法律专业自媒体。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专门对法律有兴趣的,前2个信息源足矣。自媒体,以休闲为主,包括我的文章,看看有趣可以,但不要当成稳定的信息来源,因为我不愿意也不太可能去更新所有的法律信息,这不是我在博客上写文章的目的,我主要是为了分享一些观念、思路和技巧。只有国家政府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主流新闻媒体等官方信息源才能提供稳定的信息。
读这些消息需要多少时间呢?花费时间很少,因为相比较其他信息,法律还是有些稳定性的,每天的变动并不大,而且只要选择关注你所关心的领域和地区性的法律信息就可以。我曾经在某几年里,利用当时的rss订阅系统每天订阅了几个领域的行业信息以及法律信息,我当时太黑心,订阅的内容和范围太广,每天更新的信息在800条左右,但我仍然能用自己的方式在20分钟左右快速阅读完。所以,如果你只是关注某个领域、行业的法律信息,每天的消息阅读时间成本是可控的。
第二个方法
防止自己受到过期的法律知识的毒害的第二个方法,就是依靠专业分工合作,也就是依靠专业人士和团队成员。
这是最有效率的方法,也是最厉害的方法,但必须具备一个基本能力,那就是与人合作或合伙的能力,否则是做不成的。
试想,一个项目或事业,需要20个方面的专业技能或经验,但是一个人很难做到在20个方面都有经验,更别说是丰富的经验了,但是,一个人可以运用与人合作或合伙的能力,迅速建立起一支包括了20个方面专业技能或经验的成员的团队。这也就我一直说的,合伙的力量就在于,合伙可以打造强强联合的团队,凝聚各方面才能的人的力量。
只要能够有效使用上面这两种方法,你就可以基本上远离那些过期的知识和经验,相反你会紧密切合最新的知识来运作和管理自己的项目和事业。上面说的这两种方法,在我看来,也许最优的做法是以第二个方法为主、以第一种方法为辅,因为从商业运营的角度来看,人与人联合的价值,要远比一个人单纯的技能学习重要。我曾经和一个企业家说过,希望他能更有效地分配自己的时间,将更多的时间拿来和别人喝咖啡,当然,最好喝现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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