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赁方付租金会计分录(会计-租赁转租赁)

转租赁方付租金会计分录(会计-租赁转租赁)(1)

①什么是转租赁?

1.将租入的资产,再转租出去,称为转租赁。

2.租入时,作为承租人,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转租时,作为出租人,要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3.转租判断融资租赁(租赁期占使用寿命≥75%),基于使用权资产,而不是租赁资产。

例如:

使用寿命10年,租入5年,转租4年。

即使用权资产10年,租赁资产5年,转租4年,4/10<75%,判定为经营租赁。

②会计分录

(1)租入

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2)转租判定为融资租赁

1.转租判定为融资租赁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贷:使用权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资产处置损益

2.摊销应收融资租赁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3.摊销租赁负债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转租判定为经营租赁

1.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2.摊销租赁负债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