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振甲当过泗阳知县(于振甲做的七件错事)
电视剧《天下长河》播出之后,很多观众都被于振甲这个角色气的不轻,下面就盘点一下在电视剧《天下长河》里面于振甲做的七件错事(以下内容中提到的于振甲与历史上的于振甲无关)。
一、身为县令,面对灾荒毫无作为于振甲是桃源县的县令,在陈天一误走桃源县的时候,看到了正在升堂的于振甲,当时桃源县遭遇了灾荒,全县几乎家家断粮,于振甲身为一县的父母官,毫无作为,一点解决的办法也不想,就打算带领着全县百姓一起饿死。
如果不是陈天一来到,帮他想办法抢了官粮,整个桃源县就在他的带领下全县覆灭了。
二、抢夺官粮以后,忘恩负义陈天一带领于振甲抢了官粮,可以说救了于振甲全家以及整个桃源县的百姓,可是当于振甲听说有旨意要将陈天一押解河道府时,他马上就变了脸,不容分说就亲手将陈天一拿下。
这里不是说让你于振甲徇私枉法放了陈天一,但起码在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你也不用这么急于表现自己的公正廉明吧,明知道陈天一根本不会跑,并且也根本跑不了,有必要在传旨官面前表现的这么激进吗。
三、河务会上污蔑构陷靳辅、陈潢于振甲从来没有在河道上的工作经历,并且也没有专研过什么近现代的水利学著作,但是他就敢在御前举行的河务会上大放厥词,对跟自己意见不同的靳辅和陈潢进行人身攻击,说他们修建的减水坝是怪物。
眼见自己说不过陈天一,于振甲就避开治河工作不谈,开始给靳辅和陈天一乱扣脑子,说这两人是“祸国祸民”,要“置大清于万劫不复”,然后以这些他自己脑补出来的罪名要求康熙“治靳辅、陈潢的罪”。
四、为一己私利,导致水淹三省由于靳辅和陈天一给了桃源县两万两银子,并安排桃源县的百姓到河道工作,于振甲表面上不再与两人作对,但是当洪水来袭,靳辅等人想让他劝说桃源县百姓转移的时候,于振甲又暴露了他凉薄的本性。
原本桃源县的百姓在拿到了转移费之后,都已经开始陆续转移了,但就因为于振甲的母亲不同意搬走,于振甲就带着那些本可以顺利离开的百姓一起护堤对抗河道官员。
试想如果当时对面站的不是靳辅和陈潢,而是王光裕、阿席熙那样的贪官,应该早就下令将这些抗旨护堤的百姓全部杀净了。
所以说于振甲这种行为就是为了自己的“孝”名,带着全县百姓去送死。桃源县的百姓倒是比较幸运,遇到的是陈天一,没有被杀。
可惜黄河下游的三省百姓,却全部由于于振甲的这种爆行而丧命。
五、收下百姓买来的女子,并强娶为妻于振甲母子整天口口声声标榜自己清廉,但是当百姓买下一名女子送到他家里时,他们就这么欣然接受了,并且还强行让这名女子嫁给于振甲。
甚至在成亲之前,都没有问过这名女子的身世,直到洞房的时候,这名女子才自己说出家中的亲人全都被洪水害死,当于振甲说出自己就是造成这次洪水灾害的罪寇祸首之后,这名女子悲愤的上吊自尽。
在女子死去之后,于振甲还装模作样的有些悲意,而他的母亲则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可见这母子二人有多么凉薄。
六、面对善人颐指气使,面对恶人唯唯诺诺于振甲心里知道靳辅和陈天一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会伤害他,所以在面对这两个人的时候,或者说是面对像他们俩这样的好人时,总表现的咄咄逼人。
在对待身份地位不如他的下属时,于振甲更是表现的高高在上,在大结局那一集中,于振甲终于成为了河道总督,他到任第一天就告诉下属,河道府的后院要留给他孝敬老娘,还要将花园给他清理出来,让他用来养鸡种菜,并且节假日他也不会给下属赏钱,那副颐使气指的样子,气的下属直接决定弃官不做了。
于振甲并不是对谁都这样,当他面对索尔图的时候就变得毕恭毕敬,在索额图给他送靴子时,他唯唯诺诺的站在桌子旁边,完全没有了以往的嚣张气焰,可见在于振甲心中很清楚那些人不能惹。
七、刚愎自用,造成黄河大决于振甲成为河道总督之后,终于如愿以偿的开始了他的“大禹王”式治水方案,结果一年的时间就导致黄河四十八处决口,黄河两岸的百姓刚在靳辅和陈天一的带领下过了几年好日子,结果又都被于振甲害的开始流离失所了。
以上就是电视剧《天下长河》里面于振甲这个角色所犯下的七宗罪,不知道您是否认同这样的看法?如果有什么不同的见解,不妨在评论区中写出来,大家一起讨论,以供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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