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的建设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中国的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农村。国务院农村综改办(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农业部等各部委围绕职能,通过各种载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中国美,农村必须美。如何实现美?《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国家标准结合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农业部、卫计委等部委的工作部署,在借鉴浙江、福建、贵州等地创建美丽乡村的经验基础上,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兼顾全国,以普适性、指导性、引领性、实用性、兼容性为原则,对美丽乡村的最基本要素作了统一,做好顶层设计,是一项美丽乡村建设的系统性标准。

1.标准的基本框架

美丽乡村应体现生态美、生活美、生产美、行为美。在总结各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包括建制村和自然村)”为美丽乡村的内涵,确定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指南》由12个章节组成,主要框架分为总则、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9个部分。标准的主体框架见下图。

美丽乡村的建设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1)

图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标准框架

2.标准的主要内容

《指南》与现行的标准、法律法规相协调一致,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并给乡村个性化发展预留了自由发挥空间;对生态环境等领域提炼国家及相关部委提出的有关美丽乡村的重要量化指标共21项(下见表),统一规范,就美丽乡村的建设给于目标性引领。

表《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中的量化标准

美丽乡村的建设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2)

《指南》强调了规划引领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性。要求规划与建设同步考虑,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做好统筹和顶层设计。突出因地制宜、村民参与、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四大规划原则,并点明了房屋建筑、公共服务和管理设施、基础设施、生产经营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防灾减灾、人文景观保护与利用等村庄规划的基本要素,为村庄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指导。

《指南》中的“村庄建设”是安居的主要内容。提出了以规划先行,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风格、历史风貌,注重卫生安全及与环境协调为原则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对农村生活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要求。

《指南》明确提出了公共服务设施、各项基础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内容的系统规划要求;提出了医疗卫生、公共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安全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服务要求,充分贴合了现下农村综合改革、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整体发展趋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发展提供路径。

美丽乡村的建设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3)

经济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和运行维护得以可持续的基础物质条件。《指南》在产业发展中,提出以农业、服务业为主的农村产业格局,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农业及基于乡村自身特色和特点的现代服务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由此引导形成多形式的村庄经营创新模式,有效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和农村稳定。

生态环境是关键。《指南》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根本,着重突出了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在“村庄规划”中,强调节约用地、因地制宜在“生态环境”中,以11项量化指标(占标准量化指标数量的55%)提出了具体量化要求,约束人为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加强生态修复和治理;“经济发展”中,强调以生态为原则,引导形成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农村可持续发展产业格局。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有利于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的保护,有利于树立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活行为习惯,是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方面,将有效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指南》将“以人为本”贯穿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各个环节。村庄规划与村庄建设注重村民的自愿和参与;以6项量化指标(占标准量化指标数量的32%)就医疗卫生、公共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安全、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提出了具体量化要求,使村民享受更广泛、更均等的公共服务;通过乡风文明的培育,除陋习、树新风,营建、塑造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通过基层组织的规范建设和管理,让村民享受更为民主的权益。

美丽乡村的建设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4)

《指南》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及主要目标,为政府财政的投入提供了决策参考,有利于将各个部门的资源、公共设施进行整合与综合利用;提出了“倡导政府引导,配置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构成了乡村运行维护的新常态,有利于美丽乡村的可持续经营和发展,从而节约国家财力,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的绩效。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综合工程,涉及环保、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规划等方方面面,涉及建设、管理、运行、维护、评价等多个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如环保、住建、文化、体育、民政、发改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因此,《指南》强调系统和综合的理念,以技术性、指南性为基础,注重方向性、指导性和原则性。作为一个通则性的标准,给各地因地制宜预留发挥空间,各部门、各地可在本标准基础上制定完善覆盖美丽乡村建设各环节的标准,对具体环节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如美丽乡村建设评价等。

实践表明,标准化让美丽乡村建设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之路,能有效规避创建经验不足和人、财、物浪费等问题。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的发布和实施对美丽乡村建设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将为美丽乡村的高质量建设、综合治理、可持续维护、规范化服务、科学化评价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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